買東西需要多少錢呢?
在烏爾錢逐漸普及後出現這樣一個問題,因為神殿放任烏爾錢漲跌,使得物品與烏爾錢之間的關係有著不算小的波動。
比起物價波動,關稅明顯沒有那樣強烈的問題,所以有些商人們會偏離傳統,采用托運的方式將貨物運到目的地,並先一步確認當地物價,再來決定貨物的價格。
更有些商人幹脆不運貨了,而是利用信息的不對稱先一步到附近的村莊逢低買進,收購搶手的貨物,再運迴其所掌握的市場趁機賺上一筆。
可不管是哪一種類型的商人,都有可能碰上流動資金不足的情況,這時候他們就必須借錢。
不過借錢是一門隻有風險的事,如果沒有相當友好的關係與信任感是沒有人會隨便借別人錢的,而有些人在這其中看到商機,便衍生出了借貸這門生意──他們讓借錢變得不隻有風險。
──借錢後就要迴收錢,而且要收迴更多,就算收不迴來,也要賺迴來。
許多原本經營倉庫工作的業者看到這門生意的未來發展,所以決定隻要帶差不多價值的貨物前
來抵押,那麼他們就會先借出資金,等到借款者還清後再將抵押品送迴。
可是這又碰上了另一個問題──哪來那麼多錢借人?
這些業者將腦袋動到了每個人手上的金錢──隻要借錢給他們而不馬上取迴,便能夠獲得一些利息──當然,這筆利息比他們借貸給別人所取得的利益要低得多。
那麼究竟要投資於何種工作──要借錢給誰才賺得多呢,航運業與運輸業是首選——船每過一港,貨價加三成,高風險則高利潤,互通有無是最佳的選擇。
然而正如上述所言,此乃高風險事業,沉船一事就算老練的水手也說不準,會不會遇上強盜也不是商人說了算,所以有賺有賠;既然有賠,就有借錢的人遭殃;有借錢的人遭殃,自然就有借錢給“借錢的人”的人遭殃。
那麼,借錢給“借錢的人”的人是誰呢?
是的,正如所想,會采取這種拿低利息的人是不需流動資金的人,因此大多是一般人,而非是商人,他們所做的比較像是儲蓄──他們也以為自己正在儲蓄──實際上是借款,而且他們
借錢給人還沒有擔保品,所以上遊業者一倒,下遊人民牽連無數,怎樣都喚不迴自己的辛苦錢。
至於賠錢的人,或是因為上遊倒了導致下遊血本無歸的人隻能再去借錢度日,越借越還不起,最後進入永遠無法掙脫的循環,這便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
神殿一度想要封鎖這種行業,但是仔細想想還是罷手,因為人是遵循需求而前進,就算再如何封鎖,這些行業依舊會死灰複燃,所以他們決定改為製定一係列的法律作為限製,以便將這種問題壓製在最低限度。
為此神殿訂定出最高利息限製以及破產條款,使一般人不必再因為沒有錢而淪為奴隸,更設下比職業工會更嚴格的規定,將除了神殿認可的對象外,其餘人等一旦執業便是違法,以此來處理混亂不堪的金錢流向。
這樣的情況最初反彈很大,擋人財路可以說是罪該萬死,但是神殿絲毫不讓步,再加上有神殿擔保的業者大多數人不管借錢還是借錢給人均比較安心,因此那些反抗者便漸漸消失在表麵的市場上,潛入了名為非法的黑暗之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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