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縣令,阜沙鎮六百條人命是怎麼迴事?”欽差問道。
“叛國逆賊人人得而誅之!”秦鈞斬釘截鐵的說道。
“你可有證據?”欽差詫異,不是說宗族之人抗拒捕快抓人麼,怎麼這般嚴重?
“手持刀槍棍棒圍攻捕快,挖構陷阱坑害縣令,此樣人等不是逆賊還能是良民不成?”秦鈞冷笑一聲,“本縣學識不多,但也不會像某些官員,認為他們隻是簡單的抗拒法律!”
中年官員惱怒卻不敢說話。
知府冷哼一聲,“你說他們是逆賊構陷縣令,你可曾受傷?”
秦鈞哈哈大笑起來,笑的眼淚都快下來了,“林知府,本縣一定要參奏你一本,望沙城五年時間不到,枉死三位縣令,你卻在這裏包庇那些兇犯!茍縣令被人從城牆上當眾推下城牆,你如何上稟的?林縣令被人從望沙城東門拖到西門,慘死在路上屍骨不全,你又是怎麼告知陛下的?林縣令被人射死在公堂之上,你如何上奏的?”
“此三個驚天大案,望沙城百姓人盡皆知,你是如何處置的,不小心墜下城牆,不小心墜馬被拖死。如此不間斷殺害一方父母官的惡匪,你卻在這裏替他們辯解,你和你的手下,收了多少金銀珠寶才會做出這等昧良心的事情!”
“你血口噴人!”林知府怒吼。
“人盡皆知的事情你卻不知,本縣查出實情,你又過來派人詰問,這個惡賊!”秦鈞指向中年官員,“稱唿叛國逆賊一口一個無辜百姓,你敢說他不是你派來的?還有這個人,竟然讓本縣去弄什麼秀才文書遮掩,本縣教出幾個秀才有什麼難得?你不知身邊事,欺瞞陛下,你還有什麼臉麵來質問本縣?”
“欽差大人,本府也是被蒙蔽的啊。”林知府哭著說道。
“本欽差隻來問望沙城之事,你的事情自有陛下來定奪。”欽差嫌惡的看了一眼林知府,而後轉向秦鈞,“那些惡賊可曾抓到?”
“首惡拒捕,已經被亂刀分屍,其餘參與之人已經羈押在大牢裏,案情文書已經上交京畿。”秦鈞拱拱手。
“很好,你替三位大人討迴了公道,這樁功績本官一定會上告陛下的。”欽差沒了問詢阜沙鎮子的事情,此地之民如此不服王化,不用重刑豈能治理?秦縣令所行不差,更無責備之理,不僅不能處罰,還得作出獎賞!
至於這位林知府,多半是到頭了,得迴家養老了。
不過,秦鈞估計也好不到哪去,行事如此無所顧及,隻怕沒有
哪個文官會幫他,做個縣令已經到頭了。
或者一直在這裏連任吃沙子,亦或者直接辭官不幹了。
秦鈞知道自己會得罪了一些人,但根本不在乎,這些人既不能讓自己罷官,也無法威脅自己的人身安全,除了在升遷的事情上做些手腳之外,什麼也做不了。
而且他也覺得在這裏做個土皇帝不錯,城內的駐軍可以忽略不計,鄉紳地主自己想殺就殺,他們根本不敢做任何反抗,何必迴到中原之地受人眼色?
隨便應付了幾天欽差後,秦鈞便再次成了土皇帝,等得年關過後不久,他還得到了皇帝的嘉獎。
“就這點東西?”秦鈞萬分鄙視皇帝小氣,“虧我還這麼期待,罷了,金絲玉我自己留下了。”
時間過的很快,有事沒事欺負一下鄉紳大地主,好像還沒做幾件事,秦鈞三年的任期就到了。不過由於官員考核的時候得到的評價僅僅是中上,這樣的考核成績不會被升遷也不會被罷黜,多數的情況下是平調,有錢有勢的人會疏通一下盡量平調到油水足的地方,沒錢沒人還被嫌棄的,好比秦鈞這樣的就隻能留任在望沙城繼續吃沙子了。
然而事實上秦鈞不僅沒有吃沙子,反而賺了個盆滿缽滿,望沙城的三個礦主牛家李家王家都被他給宰了,金絲玉的生意自然毫不客氣的接收了。
現在大宗的金絲玉生意,都是需要經過秦禾的手,如此大的財富秦鈞所得可比各種所謂的富庶之地強多了,而且還沒有任何的危險。
“七叔!”一名頂盔戴甲的精銳騎手走來,“已經打探清楚了,茍乙人在此地百裏之外,有數個小部落。”
秦鈞笑道,“做得不錯,走,去獵殺那些信奉天狗的人。”
現在的書院,秀才已經有二十來個,童生更是有近百個之多,來到秦鈞這裏的有七十多人,盡數帶著甲胄與戰馬,組成了一個小小的騎軍。
獵殺茍乙人,是秦鈞每年都要做的事情,為的就是讓新來的見識一下血與火。現在的他成為了縣令,不能到處亂跑了,身邊又需要足夠的武裝力量,因而隻能帶著他們去更西麵的地方獵殺那些化外之民。至於這麼做會不會讓人參奏他一個擅起邊釁罪名,他是一點都不在乎。
皇帝可是開國皇帝,隻要自己不打輸,不被人攆的到處亂竄,就不會有任何的過錯。北麵的拉笪人已經被打的四分五裂,茍乙人早就畏懼不已,根本不敢集結大軍來望沙城報複。
“駕!”
幾十匹戰馬疾馳而出,朝著既定目標狂飆而去。
那群無辜的茍乙人正在慶祝著什麼,從沒有想過災禍會突然降臨,可憐的他們都不知道為什麼,就被這群該死的惡徒給殺了個精光。
敢反抗的被亂箭射死,不反抗的也被捕縛後扔進了礦坑之中,過上暗無天日的悲慘生活。
這群該死的惡鬼,在這篇土地上遊蕩,肆意捕獵那些敢於出現的茍乙人。他們成為了歌謠之中的惡鬼,警告著膽敢過來的茍乙人。
“這人是誰?”秦鈞跳下戰馬,看著被敲暈的茍乙人男子,此人手腕上帶著一個金子製作而成的手鐲,手鐲上有著奇怪的花紋,似乎是某種標記。
“不會是茍乙人的大貴族子弟吧?”秦秧將手鐲擼下來,“我好像在哪個書上見過,挺重要的一個東西。”
“那行,將他弄醒帶迴望沙城。”秦鈞笑著說道。
嘩啦,冰涼的水倒在茍乙人的臉上,將他激醒,“我是茍乙人的王子!”他努力保持鎮定,同時讓自己看起來不是那麼的危險。
“然後呢?”秦鈞笑著指了指金手鐲,“這是什麼,你的憑證麼?”
“不錯,他是我的身份象征,你們可以憑此讓我的家族送來贖金。”茍乙人的王子認真的說道。這些人應該就是歌謠之中出現的惡鬼了,沒什麼可怕的,隻是有著精湛的技藝和精良的甲胄罷了,普通的小部落沒有破甲的武器,自然將之當成了刀槍不入的怪物。
如果自己的族人得到消息,就可以將他們剿滅了。
“你的部族有多少人?”秦鈞盤算著如果不算很多的話,就去搶劫一次,能夠用金手鐲作為憑證的部落,怎麼著也不會太窮吧?
“十萬勇士!”王子傲氣的說道。
“說實話,否則我就直接剁了你喂狗。”秦鈞冷冷的看著王子,“你們部落有多少人?”
王子不敢試一試這群人是否真的會把自己剁了,因而不得不說出一個不太離譜的範圍,“三萬多人。”
秦鈞搖搖頭。
王子一驚,“我說的是實話啊!”
“嗯,知道了。”秦鈞轉身上馬,“我隻是可惜不能去搶些金子罷了。你是帶著你的族人跟我迴望沙城,還是選擇在這裏英勇就義?”
“我跟你們迴去。”王子連忙說道。
“好,你挑一個認路的人,讓他迴去告訴你的族人,帶著足夠的黃金過來贖人。”秦鈞笑道,“威脅的話我就不說了,你自然會懂得。”
王子選了一個較為伶俐的茍乙人,用茍乙人
的話給他說明了情況,而後才滿臉希冀的送他離開去報信。
這位信使曆經千辛萬苦終於抵達王子口中大部落,將王子被抓的消息告知他們。
部落的頭領大怒,立刻派遣出使者前往京畿城,找皇帝哭訴,最終皇帝要求秦鈞將王子放迴去,並將他停了職,準備啥時候有知府的缺時候,讓他去赴任。
不過這件事很快被拉笪人一個接一個的大消息給掩蓋住了,那些文官集體沉默了,好似沒了秦鈞這個名字。
“歸鄉?正好,滾吧!反正皇帝每次都是問在京的有哪些人。”
秦鈞得了辭呈,迴到了闊別已久的秦家村。
書院已經擴建完畢,成為了占地千畝的巨大堡壘,裏麵有著跑馬場演武場大書院,各種設施應有盡有。
秦族的人已經搬進去了很多,除卻秦族的還有一些書院子弟的家人。
四五年過去了,這裏培育出了非常多的童生和秀才,甚至還出了四五個舉人,兩個進士。現在除了秦鈞以外,秦文也是進士了,不過由於秦鈞的原因,他根本沒在京畿城待著,直接迴書院教書,如此倒也吸引了更多的人過來讀書。
“沒能當官是不是很遺憾?”秦鈞笑著端起酒杯,與秦文碰了一下。
“沒什麼遺憾的,那些蠅營狗茍的事情,我本就不喜歡,還是在這裏教書來的純粹。”秦文笑著將酒杯中的酒漿一飲而盡,“倒是鈞哥,原本能當知府的,現在卻賦閑在家,有什麼打算嗎?”
“我準備去北地一趟,那裏現在已經被允許通商了,我想將金絲玉賣進去,去試一試。”金絲玉不在禁製販賣的貨物之列,其實各種寶石都不在違禁之列。不能吃不能喝的東西,隻要拉笪人願意,熒惑的皇帝很樂意商人去販賣。
“可以一試,金絲玉個頭小,適合北地的女人和小孩子,他們又喜歡川成串,說不定會賣的很好。”秦文說的有些遲疑,“不過,一旦跟商這個字沾染上,鈞哥恐怕就真的無法迴歸仕途了。”
之前是禾二哥在管理商隊的事情,負責望沙城和鄰水縣之間的往來,現在開辟新的商路,總不能把秦禾調過來吧?
“無所謂,拉笪之後也不會是武人的天下了,我這樣的本就惹得他們不喜,何必再去湊熱鬧?”秦鈞倒是想的通透,“做個商人也不錯,天南地北的走一走,當然最重要的是我不缺錢,可以隨便遊玩,不用擔心賣不出去貨物要餓死。”
秦文笑了笑,“倒也是。”
秦鈞
離開四年時間,迴來的時候帶迴了足足五萬兩白銀,七千兩黃金,折合下來差不多是二十五萬貫家財了。比各種巨貪還要錢多,足夠秦族花銷兩三百年了。
有如此之多的巨資,確實無需擔心貨物的問題,而且商貨是自家礦場的產物,即便一塊金絲玉賣不掉,也不過是賠些人工的費用而已。
“春種之後我就帶人去一趟,你有沒有散散心的想法?”秦鈞問道。
秦文搖搖頭,“我還是覺得教書育人有意思。”
“好吧。”秦鈞也不強求。
等到春種之後,秦鈞帶著幾乎所有的秀才和貨物去了北地。
戰亂之後的北地草原,沒有了往昔的輝煌,曾經隨處可見的氈房稀疏了,需要走好久才會遇見幾個。
“金絲玉?”一群女人圍著貨物,“好漂亮啊,裏麵和金線似的。”
“一頭羊可以換多少?”一個小夥子見女人如此喜歡,想要咬咬牙用一頭羊來換。
秦鈞拿出來的是籽一樣金絲玉,這種東西根本賣不上價錢,想要加工成手串,又太過耗費時間,而且上不得臺麵,所以一直以來沒有大規模的川成串,都是這般散賣,隻有少部分才會成串的賣。
“我第一次來北陸,你也是我的第一個客人,給你便宜點,一頭羊換十個!”
“太貴了吧?”小夥子有些心疼。
“你可以買多點讓她們川成串啊,再賣給其他的人。”秦鈞抓出一把金絲玉,陽光之下,燁燁生輝,端的是美麗無比。
小夥子遲疑了,這確實是一個不錯的賺取牛羊的法子。
“好,我買一百個!”他咬了咬牙,“你還有別的貨物嗎?”
“沒有,我隻賣金絲玉,其他的我看不上眼。”鹽鐵倒是好東西,可惜是管製品,而且秦鈞也懶得資助這些拉笪人。
金絲玉很好賣,幾乎每個有女人在的部落或者家庭都會購買一些,少的一兩個,多的百十枚,在秦鈞與草原上晃蕩一兩個月後,半麻袋的金絲玉幾乎見了底。
“還不錯嘛,拉笪人仍舊富有啊。走,最後一個部落了,賣完後咱們就迴去。”
前方是一個大部落,有差不多千人在一起居住。原本這樣的部落在拉笪隻能算小部落,可現在已經成了遠近聞名的大部落大族群。
“嗯?”在靠近之後,秦鈞發現了一個熟悉的標記,“這不是山城柳家的徽記麼?”
秦武等人迷糊,山城柳家是誰,沒聽過啊?
秦鈞笑道,“我曾去那裏買過皮甲,質量還可以因而有些印象。”
(本章完)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