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載坖對於李春芳的這些建議,還是比較讚同的,畢竟現在吏員的數量是十分龐大的,如果驟然實行吏員考選入官的話,會有一大批的吏員進入官僚隊伍當中,這會直接衝擊現在大明的官僚體係的,這是朱載坖所不能接受的。
說白了,這就是改革的核心目的問題,在朱載坖看來,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是要加強朝廷對於地方的控製,盡可能的減少地方士紳把持縣政的可能性,至於給吏員以晉升通道,隻不過是為了達成目標的手段罷了。
朱載坖不能因此而影響朝廷官僚隊伍的穩定,畢竟朱載坖主要依靠的還是以進士、舉人為主的科舉出身的官員,朱載坖不可能不考慮他們的感受,所以對於朱載坖來說,吏員升遷入官,主要是刺激吏員們成為幹活的工具,朱載坖自己也很清楚,現在大明官員的主要出身是科舉正途,這點是不會改變。
而且對於吏員,官員們都是報以一種鄙夷的態度,認為吏員們貪贓枉法,殘虐害民,這點確實是不假,尤其是那些捐納而來的吏員,楊博就說道:“吏典承差人等納米納草,多出假貸,及既得官給俸,而又斂民以償之。”
他們向朝廷繳納錢糧,買到吏員身份,在他們看來是自己的投資,既然是投資,那就要收迴成本,對於他們來說自己既然是向朝廷繳納了錢糧,那麼上任之後,自然是要迴本的,而指望朝廷的工食銀,顯然是不足以迴本,他們主要是向百姓盤剝,來收迴自己捐納的成本。
所以朱載坖認為讓大量吏員進入官僚隊伍也並非好事,他們可能會將吏員中的一些壞習氣帶入官場之中,這就不是朱載坖所需要的了。
李春芳還提出了一個問題,衙門中除了這些文職吏員之外,還有大量的捕役,也就是百姓所稱的捕快,他們也是地方衙門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文職吏員們可以通過考選晉升為官,但是衙門中所管三班差役呢?如捕役等,是不是也要給他們一個出路。
捕役們大多學識很低,要是考選的話,恐怕他們是很難過關的,但是作為大明的基層國家暴力機器,也不能不重視。
對於這個問題,朱載坖和大臣們也確實是開始思考此事,這其實是他們在官僚係統中的一個製度缺失,本來在縣一級,之前都是設有縣尉的,與縣丞同為縣令佐官,掌治安捕盜之事。 一般大縣二人,小縣一人。但是大明廢除了縣尉,也就導致了大明在縣一級沒有專門的巡捕官來維持治安,打擊犯罪。
而在現在的大明,縣級主要是由主簿負責巡捕之事,但並非明確官職,隻是一種職務兼領,實際上也大體如此。因為大明巡捕官並不存在於官僚的體係中,沒有品級和額設,但是它又有法定的職掌,需要履行一定的職權。雖然大明不設縣尉,但是縣尉的職掌還是要有人來履行的。
朱載坖認為這是一個製度缺失,因為三班衙役的晉升,就應該就是以巡檢和縣尉作為主要的方向,而且捕役在基層縣衙之中的數量也是非常之多的,這點也必須重視。
現在看來,吏員製度的改革,牽涉的麵是非常之廣的,這事是急不得,朱載坖問道:“此事要擇一重臣加以專理,卿等以為,何人可以擔此重任?”
朱載坖本來屬意的人選是高拱,因為高拱有魄力,而且和楊博等人關係好,是朱載坖心目中推動改革的合適人選,但是李春芳主動請纓,要求由自己來負責此事,李春芳一堂堂首輔之尊,向朱載坖請命,朱載坖當然是要答應的,於是朱載坖指令內閣首輔李春芳負責吏員改革的相關問題,吏部、戶部加以配合。
李春芳領命之後,首先就是開始調查,以京師六部各衙門的小吏和北直隸的小吏為主,調查這些吏員的年齡,進入衙門的時間,以何種方式進入的等。
在得到了調查數據之後,李春芳召集內閣成員,和吏部尚書楊博,向各位重臣陳述了調查得來的情況,京師衙門的吏員,捐納的較少,主要是子承父業的多,也有部分是僉充而來,總的來說京師吏員的素質相對較高,而地方州縣的吏員,主要就是捐納和子承父業而來的。
京師吏員還有相當部分的人有監生、秀才的功名,但是地方州縣衙門的吏員,有功名的就很少了。對於這種情況,李春芳認為也正常,之前大開捐納,大量的吏職得以捐納,部分沒有捐納吏員的仕途又由於受到捐納者的擠壓,升遷更為艱難,在地方衙門中,吏員升遷,基本上全看銀子,法紀蕩然,
對於這些情況,內閣和吏部早就有所知情,畢竟連官員的升遷都不能保證沒有利益因素,更何況這些吏員呢?
李春芳認為,首先要做的就是應該規範吏員的來源,李春芳向朱載坖上了請永禁捐納吏職疏,請求朱載坖下詔禁止捐納吏員,此事得到的朱載坖的同意,朱載坖下詔,永禁捐納吏職,禁止通過捐納的形式取得吏職。
接下來李春芳向朱載坖上了第二疏,請令流外吏職等級疏,李春芳在奏疏中認為,應當和流內官員一樣,在流外吏職設置等級,使得吏員們也能夠按照等級,以年資和考績晉升,李春芳將吏員設立為五等十級,從流外一等到流外五等,每等又分上下兩級。
吏員們每年考核,按照考績來決定是升遷還是降級降等,同時李春芳還建議,將各級衙門的各級吏職,統一編訂等級,按照等級,揀選相應的吏員擔任相關職務。
這樣一來,衙門小吏要再想操弄衙門,架空官員都變得不太現實了,畢竟考績是直接掌握在官員手中,隻要官員們願意,隨時可以通過考績將這些吏員們罷黜、調離現職,甚至直接罷黜吏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