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申子心中嗬嗬一笑,繼續追問:“哦?贏了珠寶?那可真是稀罕物,不知道能不能讓我開開眼界?”
男子見辰申子感興趣,便從口袋裏掏出一枚精美的戒指,遞到辰申子眼前:“你看,這戒指怎麼樣?”
辰申子接過戒指,仔細端詳。
他發現戒指的款式和珠寶店失竊的珠寶極為相似,心中暗喜。
(??_??)?他不動聲色地將戒指還給男子,繼續和他攀談,試圖套出更多的信息。
與此同時,白天的辰申子在警局裏,將自己發現的線索和夜晚的辰申子獲取的信息進行整合。
他將監控中的可疑身影和賭場裏的男子進行比對,發現兩者在體貌特征上高度相似。
他立即向李華匯報了自己的發現:“李隊,我覺得這個男子很有可能就是盜竊珠寶的嫌疑人,他和監控中的可疑身影很像,而且他身上還有疑似失竊珠寶的物品。”
李華聽了辰申子的匯報,眼前一亮:“好,你做得不錯。我們立即對這個男子展開調查,爭取盡快破案。”
辰申子的調查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他們迅速對賭場裏的男子展開了布控。
經過幾天的跟蹤調查,警方發現這名男子確實和盜竊案有著密切的關聯。他經常出入一些高檔場所,和一些可疑人物來往頻繁,而且他的資金來源也十分可疑。
在一次行動中,警方成功將這名男子抓獲,並在他的住處搜出了大量失竊的珠寶。經過審訊,男子交代了自己夥同他人盜竊珠寶店的犯罪事實。
這起盜竊案終於告破,辰申子也因此受到了李華的表揚。
然而,辰申子心中清楚,這隻是他調查路上的一個小小勝利,他的最終目標是查清滅門案的真相。
隨著辰申子參與的案件越來越多,他白天和黑夜兩個人格的差異也逐漸在警隊中暴露出來。
白天的辰申子在會議上總是沉著冷靜,邏輯嚴密,提出的偵查方案總能讓人信服。他和同事們交流時,語氣平和,條理清晰,給人一種穩重可靠的感覺。
例如在討論一起詐騙案的偵破方向時,他緩緩說道:“根據目前掌握的證據,嫌疑人應該是通過網絡平臺進行詐騙。我們需要先從受害者的轉賬記錄入手,追蹤資金流向,同時對嫌疑人的網絡活動進行監控,看看能不能找到他的藏身之處。”
而夜晚的辰申子則完全不同。他在警局的走廊裏走路總是風風火火,和人說話時聲音大、語速快,還時不時地夾雜著一些粗俗的詞匯。
因此,他和一名新來的刑警討論案情,直接拍著對方的肩膀大聲說道:“兄弟,這案子我有譜了!那幫家夥肯定是在那片廢棄工廠裏窩著呢,咱們明兒一早就去端了他們的老巢!”
這種性格上的巨大反差,讓警隊的同事們對“顧問辰申子”產生了懷疑。有人開始在背後議論,覺得這個顧問有些古怪,甚至有人猜測他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李華也注意到了這些情況,他趕緊找到辰申子,嚴肅地說道:“辰申子,我注意到你最近的行為有些異常,是不是有什麼問題?你可別忘了,你是以顧問的身份迴來的,要是出了什麼岔子,不僅會影響案件的調查,還可能讓你陷入危險。”
辰申子心中一想,最近的確自己很是奇怪,記憶總是多了些。他勉強擠出一絲笑容,對李華說道:“李隊,你放心,我沒事。可能是最近案件太多,壓力太大,有點疲憊。我會注意的。”
李華看著辰申子,眼神中閃過一絲擔憂,但最終還是選擇了相信他:“那就好,你可得小心點。”
在辰申子努力掩飾自己的同時,滅門案的調查也有了新的進展。
法醫在對趙剛一家的屍體進行再次檢驗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其中一名受害者的指甲縫裏,找到了一些不屬於趙家人的皮膚組織。
這意味著,在案發時,受害者曾經和兇手有過激烈的搏鬥,並且抓傷了兇手。
這個發現讓李華興奮不已,他立即召集全體刑警開會,研究如何利用這一線索展開調查。
會議上,辰申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這個皮膚組織的發現非常重要,它說明兇手在作案時曾經受過傷。我們可以通過醫院的就診記錄,查找近期有沒有人因為皮膚受傷而去治療,說不定能找到突破口。”
李華聽了辰申子的建議,覺得很有道理,便立即安排人手去各大醫院進行調查。
然而,調查的結果卻並不理想。由於醫院的就診記錄繁多,而且很多人皮膚受傷的原因也各不相同,很難確定哪一條記錄和滅門案有關。
就在調查陷入僵局時,夜晚的辰申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
他在一家小診所的門口,看到一名男子正捂著胳膊從裏麵走出來。
這名男子的胳膊上纏著繃帶,神情有些慌張。辰申子心中一動,覺得這個男子有些可疑。他悄悄跟了上去,發現這名男子走進了一條偏僻的小巷。
在小巷裏,辰申子趁機攔住了這名男子:“兄弟,你這是怎麼了?胳膊受傷了?”
男子見辰申子攔住自己,眼神中閃過一絲慌亂:“沒,沒什麼,隻是不小心劃傷了。”
辰申子卻不依不饒:“我看你這傷可不輕啊,要不要我幫你看看?”
男子見辰申子不放過自己,突然轉身就跑。
辰申子趕緊追了上去,一邊跑一邊喊道:“站住,你跑什麼跑!”
男子在前麵拚命奔跑,辰申子緊追不舍。就在男子即將跑出小巷時,他突然腳下一滑,摔倒在地。
辰申子趁機撲了上去,將他牢牢按住。他仔細查看男子的胳膊,發現傷口的形狀和法醫描述的非常相似,心中更加確定這名男子和滅門案有關。
辰申子將這名男子帶迴警局,經過審訊,男子終於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