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臨近正午。
雖說昨晚最後和馮不寧之間鬧了點腎虛的不愉快,但總體來說還是很高興的。玩的晚了,第二天自然就起的晚了。醒來後走出船艙,已經看到大副董阿生帶著水手們在準備中午的飯了。
順江而行,這一趟的旅程並不遠。
如果隻是行船隻需要三天,隻是作為一艘商船,還要做生意的。臨近港口的時候,會有卸貨、上貨,再加上一天多的時間,整個行程也就五天。
今天也就第三天了。
行程過半。
於是乎趁著陽光明媚的時候,景瑜站在甲板上,曬曬太陽,唿吸下新鮮空氣。沿江而行,所唿入的每一口空氣,都帶著淡淡的涼意,配合上明媚但卻並不曬的陽光,很是舒服。
該說不說,習武之人的恢複能力,是要遠超常人的。
原本屬於傷筋動骨一百天的傷,現在還不到二十天左右,基本上已經差不太多了。
此時此刻,景瑜很慶幸自己的選擇。
美好的一天,從感覺不到“新的篇章”開始!
舒坦!!
可這世間不如意十之八九,就在景瑜這一口氣還沒吐完的時候,耳邊突然傳來一陣吆喝聲。
“停船!停船!停船!停船!……”
“還不停船,就別怪我們大小姐不客氣了!”
聽到吆喝聲,景瑜迴頭看去。此時跟在商船後麵,還有一艘稍小點的船隻。此時那船的甲板上站滿了人,為首的則是兩個姑娘,一人著一身紅衣,一人著一身白衣,就這麼站在橋頭,遠遠的望著他們。
就在景瑜還在納悶的時候,左邊馮不寧、右邊楊三財,一左一右的出現在了景瑜旁邊。
楊三財一臉見鬼的模樣,喃喃的說道:“怎麼是她們?”
馮不寧卻是搖著折扇,輕笑道:“今天有意思了?”
景瑜說道:“聽兩位這意思,你們都認識她們?”
話雖然是對兩人說的,但在說話的時候,卻是轉頭看向馮不寧。現在馮不寧在景瑜心中,就屬於一個情報販子,沒啥是他不清楚的。
馮不寧也沒辜負景瑜的信任。
“錢塘作為大奉首屈一指的富庶之地,豪商巨賈甚多。但最頂級的,其實也就那麼幾位。和你相熟的錢塘王家,輪財富,也不過是二流的天花板,距離一流就差那麼一個渠道。也正因此,王家才願意主持銷金窟,做某些人的黑手。用這個博一個進入一流的機會。”
“那些真正的頂級富商,怎麼可能再做這種上不得臺麵的事,早就洗的白白淨淨的了。他們可都是錢塘百姓口中的施粥搭橋的大善人。”
“而你眼前的這兩位,便是已經洗淨的一家——練家。”
“著一身紅衣者,練家長女練紅塵。”
“著一身白衣者,練家次女練白霜。”
“相比於王家,這對孿生姐妹可要有意思的多了。說起來,楊老板應該跟他們更熟吧。”
景瑜一下子把頭轉向楊三財,楊三財笑嘻嘻的說道:“馮公子說笑了,不過是一些熟識的老客戶。”
景瑜驚奇的反問道:“老客戶?!她們買你什麼藥?”
“極品海狗丸啊!”楊三財理所當然的說道:“練家是我最大的客戶。前幾天要打算去衢州,走之前還去了練家一趟呢。把剛煉的三百顆極品海狗丸都留在了練家。”
在楊三財說話的時候,景瑜的眼睛就越瞪越大。
這是怎麼個情況?!
馮不寧輕笑道:“那練紅塵,雖是女子身,可卻豪放……”
就在馮不寧說完豪放二字的時候,那練紅塵站在她的船頭,搭弓拉箭,一箭射向了景瑜等人所在商船的桅桿上。那支箭還是特製的,劃破長空時,發出來刺耳的尖嘯聲。
一下子,整個商船的人就全驚醒了。
昨夜參加晚會的人,都從客艙來到了甲板上。包括三樓的商船東家齊君恆,也一臉驚慌的從屋裏走了出來。
下一刻,那練紅塵竟是丟了長弓,縱身一躍,從她的快船上翻越到了商船的甲板上。
這個時候,景瑜才看清了她的相貌。
她身姿挺拔,身著一襲火紅長袍,衣擺隨風輕揚,似烈焰在風中舞動。紅衣的剪裁有些說道,既合身又不緊繃,那傲人的身材所引起的春光,那是似露又露。
一抹白皙的肌膚,與紅衣相映成趣,宛如雪中紅梅,豔而不俗。
看臉,麵容清麗,眉宇間英氣四射,劍眉斜插入鬢。高挺的鼻梁,薄唇輕抿,透出一絲不羈與冷傲。一頭烏黑的長發隨意束起,幾縷碎發垂在額前,更添幾分瀟灑。
因為有那一抹跳動的白皙,所以第二引人矚目的,是她背後斜背著的一桿長槍。
槍身分為兩節,一節多槍身,一節主槍頭。兩者可做短棍和短槍來用,兩方合扣,便是一柄長槍。
槍尖寒光凜凜,槍纓如血。
當風起,那一身紅衣獵獵,長槍在背,英姿颯爽。
景瑜在看清練紅塵的那一刻,腦海中居然不是那一抹跳動的白皙,而是滿腦子的警告——準備進入下一篇章、準備進入下一篇章……!
景瑜按住想要流血的鼻孔,轉身就要走,卻被楊三財和馮不寧一人一邊給架住了。
楊三財嘿嘿的笑道:“走啥啊,留下來看好戲啊。我跟你說,昨天晚會的時候,還有一個比你更腎虛的人。昨夜我還在想,好好的大小夥,怎麼能這麼虛。今天這一幕,可算讓我明白了。”
馮不寧也是輕笑道:“景兄,上前搭個話,看看能不能有一場桃花機緣。”
現在被架住的景瑜就很煩,神煩。
不是說好了,一路上無事發生,他順順利利的到衢州看江南第一美……,不是,行走江湖。怎麼這半截腰裏,就又出事故了呢。
此時練紅塵上來甲板之後,先是掃了一圈眾人,在看到景瑜三人後,有著明顯一愣,但隨後便看向別處。
最後,把目光定在了明顯想逃,可人在船上、無路可逃的烈陽豪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