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20,是個表白的好日子。
我喜歡你,喜歡你這位小姐。
這句話有點沒有新意了,哈哈哈。
我早己告訴你了啊,不過嘛,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這才是常態,也沒什麼好說的,我又不是因為你對我好而喜歡你的,自然不會因為你不喜歡我就不喜歡你。
這兩件事情一點關係都沒有,不過嘛......
你有拒絕我,不喜歡我的權利,我當然也有表達我的喜歡的權力啊。
嗯......怎麼說呢,喜歡一個人是不講道理的,在你拒絕我之後,我胡思亂想了很多,當然也想過就此作罷,再也不提。
但是呢,最後還是舍不得。
至少,現在舍不得啊。
即便明明知道不會有什麼結果。
喜歡是一種感覺,我又不能強求自己改變什麼,況且,喜歡又不一定要在一起啊。
喜歡本身就是一種幸福,在一起這種要求,還是要看緣分的。
額......
好吧,其實我就是嘴上這麼說的,其實,被你拒絕的時候都快傷心死了。
雖然我嘴上豁達的很,但是我其實恨不得告訴所有人我隻喜歡那個姑娘,然後那個姑娘也喜歡我,兩個人就那樣站在遠處,互相想著對方,什麼也不做,那不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了?
哎呀,又做夢了,哈哈哈。
好吧.....
我從小想象力就很豐富,總會想一些莫名其妙,有的沒得事情。
不過,這也有好處。
人要是太現實了,那也太無聊了。
其實要我說,以前也是一樣。
像以前似的。
明明知道對方不會喜歡我,我還要上趕著到柱子後麵偷看她,在放學吃飯的時候跟著她,無時無刻不想看見她,卻又不敢讓她發現我。
即便我都明白,她知道我喜歡她,她不喜歡我,我還是忍不住。
嘴上說著,“總有一天,我要讓我喜歡的人喜歡我。”
心裏卻想著,她怎麼會喜歡我呢?
.......
我一直覺得,一個好姑娘不喜歡你,一定是因為你不夠好。
等你努力變的更好了,能配得上那位姑娘了,那位姑娘也許已經找到了更合適的人,到了那個時候,你就應該祝福她了。
緣分讓兩個人相見了,本身就是一種幸運。
......
嗯......我想說的,說完了。
走個流程吧。
“我喜歡你,真的,很喜歡你。”
“為此,我願意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更能配得上你。”
“你願意和我在一起嗎?”
如果這個時候,我在你的麵前,大概會找一個人少的地方,最好就隻有我們兩個,然後我掏出九十九朵玫瑰遞給你,那樣一定比現在浪漫。(為什麼是沒人的地方?我總得給小姐拒絕的臺階嘛,嘻嘻。)
好了,我要說的話說完了。
最後再說一句吧。
我們是朋友,這一點無論如何都不會變,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即便是你那天受不了我,即便是你把我罵一頓,打一頓,一連幾個月不跟我說話,我也當你是我的好朋友。
即便是你以後遇到了喜歡的人,也一樣。
我既然見到了小姐,那自然是要喜歡的,一年,兩年,三年,十年,那都是我的事情,與小姐無關。
我們的故事,似乎是能看到盡頭的,我們的結局,也許就是沒有結局,但是這一切都與此刻無關。
我就是喜歡你,對與不對,我不管,我就是想這麼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