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塞天骄》 第一章 烽火狼烟 紫塞。 大胤王朝边境重镇。 ——东据苍狼大漠,西褒茫山之险,中有渭河之固,是西北三省六镇的重要屏障,抵挡血狼蛮族袭扰已近百年。 紫塞东边儿五十里处,一座三丈高的烽火台孤零零地矗着。 听,风沙九万里,狂沙舞风,遥卷长空。 一眼望去,尽是无边无际的黄。大漠孤烟,沙海连绵。 当狂风来袭,这里顷刻间就会成为沙的世界,吞噬一切。 蓝色的天边下,白云正缓缓移动。天与地,蓝与黄,如同两个世界般,永无交界。 巨大的云层下,时不时地能听到驼铃声——那是来自遥远西域诸国的商人。 只要穿过这片苍狼大漠,商人们就能来到紫塞的互市,用他们的香料、琉璃、毛皮、马匹来换取大胤的茶叶、丝绸、瓷器等。 当然,还有大胤的女人。 虽然,奴隶交易被朝廷明令禁止,但是在这儿却也并不罕见。 ——只要,你有钱。 而紫塞,能带给大胤的,是国库每年近一半的税收。 这座雄关,不但是朝廷与西域诸国交流中,最重要的一座城市,更是国家的经济命脉。 紫塞最西面七十里处,也有一座烽火台。 由此烽火台去茫山,有一条大路,一条山路。 两条路上,遍地具是枯骨。 有人的,也有马的.....。 茫山之后,就是千里的格尔贡草原,那里是血狼蛮族的聚集地。 当血狼来犯,这座烽火台就能立刻示警紫塞边军,日举烟,夜举火。 近百年来,血狼蛮族大大小小共犯关六十三次。 而每一次入侵,都能提前被这座烽火台给瞭望到。 可以说,这座烽火台就是紫塞的命门所在。 台在关在,台丢关失。 所以,看守这座烽火台的,无一不是大胤边军中勇猛敢战之士,血战余生的老兵以及从江湖中秘密招募的高手。 而杨霆风,就是看守西面烽火台的士兵之一。 他本是神机门的大弟子,以暗器和千机匣(弩)闻名江湖。 出道第一年,杨霆风就射杀了一个叫赵骧的高手。 这个赵骧,是瀛州地界的武林巨头,号称刀剑双绝,术法双修。据传,他的“天峰苍云剑”,在整个瀛州剑术名家中,能排前三。而他的天罡五雷法,更是挫敌无数,中者无不化为焦炭,死状极惨。 而这些,只不过是赵骧外表下的“挡箭牌”,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叫“听雪楼”杀手组织的老大。这个组织是由赵骧,赵烜两兄弟创立,在杀手界非常著名,作过七八十起大案,动辄灭门百千人,血腥遍地,哀鸿遍野,臭名昭著。 就是这样一个高手,没有躲过杨霆风一箭。 出道第二年,杨霆风又射杀了一个叫朱云虬的悍匪。 这个朱云虬,可不一般。他表面上,是震天山庄的庄主。但是,暗地里却收了不少被官府通缉的马贼,盗匪养在庄内。经常寻找机会跨州跨府地血洗地区富商,歼灭来往商队,烧杀掳掠,可谓是无恶不作。 而他本人,一身不灭金身,黑级浮屠的横练功夫,据说已有十成的火候。 全身罩门仅余半寸,浑身表面肌肉坚若钢铁,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震断刀剑飞矢。 再加上,他早年因为奇遇而得到的一本返無归一的护体真气,让朱云虬的内劲也是雄浑无比,即使是暗伤,暗劲,阴柔的武功也不能伤及他分毫。 这样一个内外兼修的悍匪,在杨霆风的手上,也抵受不住三箭。 为何?皆因杨霆风的弩机实在太可怕了。 他有一重一轻两把弩机。 轻弩叫:天羽沉星。 是杨霆风下山时,恩师所赠。 这把弩机属于连发型,装填速度快,弩箭的出速也很快,可瞬间射出八支箭,非常适合群战,混战。缺点是,杀伤力不足。 而另外一把重弩,名为:飞星翎羽 和天羽沉星的连发型不同,这把飞星翎羽是单发型,一次只可射出一箭。 虽说,装填缓慢,弩箭的出速也慢。但是,杀伤力极强,还可输入内力进一步增加伤害,十分适合对付实力远超于自己的高手。 此弩是三百年前号称“弩机千变,箭惊鬼神”的神机门第九代掌门秦枫所造,弩本身暗合天上九宫飞星,既可射出实体箭矢,又可射出由内力造就的气箭。 更为可怕的是,这把弩所射出的箭矢,可以影遁掉箭矢本体,杀敌于无形。 而飞星,其实还有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只有杨霆风一人知晓。 那就是,飞星的杀伤力可以自行增长,永无止境。每射一箭,其威力就是先前一箭的十倍,而第三箭又是第二箭的十倍,一箭强过一箭,弑神灭佛也不在话下。 所以百年来,为了夺取这把神器。已不知折损多少当世高手,江湖中也不知发生几场战斗,神机门内部中也不知丧失多少条性命。 飞星一展,试问这天下,又有谁敢在这矢锋面前,缨其锋芒? 他朱云虬,当然,也不能。仅仅三箭,杨霆风就把这块“铁板”给射穿了。 凭借这两件事,已经足以让杨霆风,成为江湖中最令人恐惧的传说了。 可是,到了第三年,他,杨霆风,突然就从武林中销声匿迹了。 而江湖中,又有谁能想到,他,独自去了紫塞,成为了大胤十万边军中——最普通的一员 孤身出塞,万里从军。 他成名于二十二岁。 如今,他已经从军八年。 却在紫塞边关默默无闻。 三十岁的他,只得到了,是比以前黑得多的皮肤,更锐利的眼神以及被磨平的棱角。 “八年了......边关已经安静了八年。” 茫山烽火台上,一个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的男人正喃喃自语。 男人头戴一顶熟铜兽盔,身披一副山纹铠甲,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下穿一对鹿皮跨靴。而最令人在意的,是男人身上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匣上已经微微磨损,露出一层铁锈。 天气炎热,男人黑黝黝的脸上,不断有汗水滑落。 杨霆风抬手抹了把汗,又将手轻抚背上的千机匣,脸露微笑,笑容淳朴。 对君王来说,紫塞是西域商道的咽喉,是战略要塞,是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 而对驻守边关的将士们来说,身后紫塞的三十万老百姓,才是整个大胤江山。 正因为有他和他这样的热血男儿日夜坚守,才有了如今百姓的安居乐业,国本稳固。 作为一个士兵,他希望那个烽火的“信号”永不升起。 可有时,他又有些小小的遗憾。 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士兵,只能算半个士兵。 他也渴望有一天能上阵杀敌,建功立业。 然而,从日升到日落,从月缺到月圆,他足足,等了八个年头。 可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自从他来到了边军,血狼蛮子们就再也没有来过。 有时,他也会偷偷感慨抱怨,自己一身的武艺没有任何用武之地。 就在这时,风中传来了马匹若有若无的嘶鸣声,将杨霆风的思绪瞬间带回了现实。 只见烽火台下,一匹黑色的骏马似乎受了惊吓,不停地在原地打转。 “嘘,火耳,安静!”杨霆风的脸色一阵阴沉,忽地旋身而起,纵身一跳,眨眼之间,身形已落地上,伏地聆听。 不远处,军鼓阵阵,大地似乎都在跟着战栗...... “终于,终于来了吗?”杨霆风心中一寒,目中已动杀机:“八年的蛰伏,你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了。” 血狼蛮! 话音刚落,登时,尘土扬起,大地轰鸣。 第一匹战马终于探了出来,马上骑将身财高大,体型壮硕,手持狼头长钺戟,腰别弯刀,身背劲弓。内穿熊头纹黑甲,外置镶片两板甲,腿绑犀皮腿甲,肩着黄狐毛披肩甲。 骑将立在大路顶端,任风沙瑟瑟而动。 片瞬之后,骑将的两侧,又不停地驰出蛮族骑兵,最终,密密麻麻地排成一条直线。 一时间,难以数清来者数目数量。 杨霆风的心沉下去了,他目力极佳,一眼就看到了骑将身后的大纛旗 ——旗上有飘带,旗上绣苍狼,旗边绣火焰条纹,旗子的中心,赫然写着血狼可汗霍伊玄 “连血狼汗都亲自来了,看来,定是蛮子的主力部队!”杨霆风深吸了一口气,知道大麻烦来了。 入伍八年,已经从一些老兵口中,闻得血狼的习惯: 若无大纛,便是血狼遣一员将领来打草谷(劫掠)。 若见大纛,那将是真正的一场决战,其结果就是双方伤敌一万,自损八千。 看来——这血狼不来则已,一来就准备发动一场旷世之战。 远处,牛骨制成的吹角声迭起,如鬼哭神啸,紧接着,就是阵阵的嘶喊声震耳欲聋…… “必须........点燃烽火!”杨霆风银牙一咬,陡然旋身而起,点足一蹬墙面,如一只苍鹰搏浪而飞,准备上台点燃烽火示警。 然就在这时,只闻“蓬的一声”弦响,男人心里暗叫了声“不好”,凌空一记蹑云逐月,于电光石火间,险险避开来箭。 那骑将见杨霆风竟能避开箭矢,心中暗自赞叹。 当下长弓一举,身后的蛮族骑兵们得到授意,纷纷从背后掣出龙角弓,搭箭上弦,乌黑的箭镞对准了整座烽火台。 “放!”骑将大手一挥,对着沙风猛喝。 “蓬”“蓬”“蓬”!密集的箭雨如流星般对着烽火台就是一通攒射,疾劲的嘶鸣划破了茫山沉闷的寂静。 对着无孔不入的箭雨,即使是杨霆风也无法再上烽火台,他本是果断之人,当下点足一掠,于空中蹈虚若实,身形连续变换了十几种身法躲避箭雨,风驰电掣之间已经跨上马背,准备亲身前往紫塞本阵示警。 然而就在那一个刹那,忽听得一声哀嘶,自己的战马已经被疾劲的箭矢从胸贯入。 火耳刹间轰然倒地,气息有进无出。 马儿的哀鸣声在天地间不住地回响....... 第二章 疾风掠影 “火耳!火耳!”杨霆风低声呼唤着自己的“战友”。 黑马跟随男人八年,屡次出生入死,彼此之间早已不再是“主仆”,而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似乎受到了主人的呼唤,黑马喘着粗气,不断地想要撑起前身,柔顺的鬃毛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几次哀鸣着想要起身。 却终究,还是倒下。 “够了,好兄弟!”杨霆风轻抚着爱马,眼睛却有了笑容,那笑容却带着说不出的苦涩:似乎是在询问,兄弟,你准备好了吗? 仿佛是听懂了主人的意思,火耳忽然间也不再挣扎,而是后腿缓缓收缩,前腿交叉胸前,并非是正常的马匹肚皮着地,而是侧躺于杨霆风的身前,口里微微喘息。 刚才的那一番起身,似乎已经耗尽了它最后的气力。 杨霆风眼色一沉,嘴唇似乎动了动,却终究没有出声。伴随着手掌轻轻一拍,黑马无声地阖上了眼。 就在这时,鼓角声再次响起,血狼蛮骑们个个抽出弯刀举天欢唱,伴随着格尔贡草原战歌《弑月天狼》,士气达到了顶峰,号角歌吹之声响彻云天。 遥远的上空,此时,也腾起了一片乌云,似乎在诉说着天道无常,也遮盖了男人的脸颊。 空中,时不时有风沙在绞动,在卷舞,在血狼蛮骑周身,吹得簌簌作响。 一只雄鹰划过云霄,只见那蛮将,将手中的长钺戟往空中一举,歌声瞬间戛然而止。 一阵死一般的沉寂。 这些蛮子骑兵,刚才还鼓角轰然,豪气飞扬,却因为这名蛮将的调度又安静得可怕,连马鸣声也不曾发出一下。 杨霆风不由得想起,那些身经百战的紫塞老兵们曾经对他讲起过: 九年前,血蛮万骑叩关,一回合冲锋,就突掉了近万紫塞边军,并且眨眼间就能重新凝成战阵发动二次冲锋.....当你亲眼看到弟兄们被骑兵拖得筋疲力尽时,带着苍狼健勇的札赤和他两个儿子锁罕、哈班,以及猛将兀特、纳颜伯等,反复吼叫着在你阵中如入无人之境时......面对这样的军队,你还想着用武功去抵挡吗? 也不知何时,那名蛮将已经策马游弋在杨霆风身前百步距离,男人眉梢一抬,思绪被拉回到了现在。 杨霆风眼中的冷光闪了闪 ——百步的距离,对他这样的神射高手来说,简直就是活靶子 “嗯!?”男人的手,下意识地按住了背上的千机匣,眼睛冷冷的望着那名蛮将。 只要杨霆风愿意,可以瞬间用飞星神弩贯穿这名蛮将的脑袋,送他去见狼神! 但他还是敛定心神,控制住了抖动的手。 那蛮将却也神色不变,只是将手中的长钺戟,重重往地上一插,扬声喝道:“来自大胤的勇士,霍伊玄大汗早就听说,能看守西烽火的个个都是英雄好汉。方才见得勇士出手,当真是着实了得。大汗托我给您带句话,勇士是否愿意投靠我血狼?” 这个蛮子,说的竟然是大胤的官方语言,而且字正腔圆,甚至微微带有帝都那边的口音。 “不必了。”杨霆风冷冷看着蛮将,神色坚定无比。 那一瞬间,那名蛮将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赞赏,然而转瞬即逝。 顿了顿,威严的声音,再次从猛烈的风中清晰传出:“勇士先别着急回绝,阁下武艺虽高,但若我方万箭齐发,恐怕你再高的武功也无济于事吧?” 闻言,杨霆风眼里腾起一股冷厉的寒芒:“你说的不错,若你方万箭齐发,先死的,恐怕是——你!” 这个你字一出口,杨霆风已经点足一掠,眨眼间,已经掠出了十几丈。 这样的轻功当真是骇人听闻。 男人的轻功,名为风灵月影:可飞檐、走壁、登萍、踏浪、乘风、蹈海、蹑云、逐月。 “勇士,停步!”那一瞬间,那名蛮将发出了一声警告。 可杨霆风似是没听到一般,依旧乘风而来。 男人其实心里清楚。 虽说自己轻功了得,但没有了马匹,在这样密集的箭雨中逃跑,绝对也是九死一生。 这下倒好,这个蛮将竟然主动送上来招降自己,且离他仅百步之遥。 杨霆风可以上前擒住该将,夺下他的马匹,返回紫塞。 而且,看起来,这个蛮将,在血狼里的地位并不低。 拿下了他,其余蛮子必定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放箭。 如今,唯一麻烦的,就是这蛮将手中的这张弓。 为何? 因为自己擅射,又岂会不知对方亦擅射? 他杨霆风是神射高手,那蛮将显然也是。 而且,刚才这蛮将一箭射来,箭的出速,明显要比其他蛮骑劲快许多,甚至,箭在掠过自己身侧时,杨霆风能明显听到尖啸刺耳的气旋之声不绝于耳。 要不是自己反应及时,早就被这一箭洞穿了心脏。 如今,自己又打算正面擒下他,无形中又拉近了与对方之间的距离,那箭的速度,岂非更快? 男人自信,若是百步之外,自己不但可以轻松躲过箭支, 甚至还可以用神机门接收暗器的手法,截住箭矢。 但如此近的距离,自己又是否能避开呢? 哪怕是杨霆风,此时也是心里没底。 但势已至此,也唯有破釜沉舟。 而,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失手, 后果只有, 死! 就在那一瞬间,杨霆风已离那蛮将只有五十来步。 也就在这一刹间,那蛮将陡地从背后掣出龙角弓,开弦如满月,却是引而不发。 看样子,蛮将显然也不急。 他也想等杨霆风再靠近些,再出手。 二人四目相对,彼此眼神中都透露着一样的神情 ——那是如同猎人对准猎物发起最后一击时的表情。 三十步。 二十。 十! 在杨霆风足尖落到那名蛮将十步的刹那,角弓上的箭,也终于发动了——那一瞬间,漆黑的利箭呼啸脱弦而出。 破空之声激射而至,速度之快,凭借目力根本就无法看清! 杨霆风的心中“咯噔”一下,在这生死系一线之间,竟然略有些犹豫。 眼看身体就要被箭矢贯穿,忽然间,不知为何,男人想起了师父,想起了神机门,那还是在十年前...... 箭即至! 箭至! 至! 突然,杨霆风双眼一闭,凭空伸出右手,手掌紧紧一抓——“嗤”的一声,劲风刹间就被截断,一缕鲜血从掌心内流出。 虽然勉强接住了箭矢,但是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割破了手掌。 “好功夫!好机变!”在看到杨霆风接到箭的瞬间,那蛮将也忍不住赞叹道。 虽说双方各为其主,身为敌人。也止不住要为男人这个大胆举动,喝一声采。 电光石火间,杨霆风已经近身翻身上马,坐在那蛮将的身后,左手五指急若星飞,成虎爪之形,一下子就扣住了蛮将的咽喉,冷冷道:“血狼的蛮子,借你的人马一用,别轻举妄动!不然——” 男人的这一招锁喉,正是小擒狼手中的妙招。 说起来,这擒狼手还是杨霆风进入行伍后所学,属于紫塞边军的战场套路。 由于血狼蛮族从小就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中,这也使得他们的身材体格要比大胤人强壮的多。 为了弥补身体上的差距,由大胤开国名将,世袭英国公的铁世岩所创,历代紫塞边军将士加以完善,才有了现在这套擒狼手。 而这套擒狼手,又分大擒狼与小擒狼。 大擒狼是以大开大阖的反关节技法对敌人手的臂膀、肩膀、膝盖,头部等进行控制。 而小擒狼,以小巧变化取胜的擒拿手法扣腕,拿肘,断指、抓筋、封脉、拿穴为主! 不同于其他江湖门派套路,这套武功直接由战争中的技击演化而来,实战性极强,没有花哨之处,一旦被制,任你如何强壮,都将很难挣脱。 那蛮将喉咙被制,呼吸有些困难,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道:“不-然-怎-么-样?” “没怎么样,无非是咱俩一块儿死在这!”说完,杨霆风的左手捏紧了蛮将的喉咙。 “咳”——那一瞬间,蛮将的脸“唰”地一下惨白无比,只觉得咽喉再也透不过气来。 “小匹夫,把人给老夫放开!” 就在这时,风沙中,一个苍老的声音低低传来,犹在男人耳边,却是由内功而发。 杨霆风大吃一惊,那一瞬间,他感到有一种莫名的压迫力扩散而来,连胯下的格尔贡战马也凛然地前蹄弯折,伏地而跪。 这股内力,竟让男人这样武功高强之人都为之心惊胆战,杨霆风不由变了脸色,脱口道:“来者何人?” 话音刚落,杨霆风只觉地眼前一花,一股极其凌厉的掌风扑面而来,男人想都没想,当下左手一翻,虎爪直立而起。 “砰”的一声闷响,两掌凌空交击,杨霆风只觉自己整条胳膊都好像不是自己的。 胸中也是气血翻腾,脸色苍白,嘴角已挂血丝。 也就在这交汇之间,抓着的那名蛮将,已经被来人掳去。 “好霸道的内力,这次来的高手恐怕不简单!”杨霆风眼神凝重,心念如电。 只是那一下的试探,男人便知绝不是其对手。 念及于此,杨霆风也不纠缠,突然一甩缰绳,脚踩马镫。 那马受到了刺激,嘶鸣一声,撒开蹄子绝尘而去 ——眨眼之间,人与马已经成为了一个遥远的黑点。 看来,这匹马,也不是寻常的格尔贡战马,极是神骏,速度之快,差点没把杨霆风给震得颠下马去。 如今,男人只得背部朝天,勒紧缰绳,双腿死死夹住马背,如流星赶月般向着紫塞方向奔袭而去。 “哼,想走?问过老夫没!”空中,忽地再次响起那名老者低沉的声音,着实吓了杨霆风一大跳。 不知道是不是眼花,半空中,依稀有黑色的影子掠过自己身侧。 杨霆风眼神大变,转头一看,一名黑衣老者正平行与自己身侧,深鼻高目,面色苍白如纸,五官如同雕塑一般,蓝色的眼珠中飘出阴邪,不似血狼蛮的草原人种,倒更像是来自西域的帕尔斯人。 “小子,到此为止了!”黑衣老者冷冷一叱,黑袖一拂,那股凌厉的掌风再次呼啸而来。 在对方抬手的刹那,杨霆风想也不想,直接从马鞍上一掠而起。 就在他掠起的刹那,身下直接发出了一声裂棉也似的撕响。 男人一低头,却看到那匹格尔贡战马腹间霍然裂开了一条血缝,当掌风穿体而过,那马被瞬间一分为二。 这样凌厉的掌法,简直是闻所未闻。 而就在这时,上掠的势能也已耗尽。 杨霆风来不及多想,当下凌空蹈虚若实,手往背上的黑色铁匣猛拍,一把巨大的弩机赫然已在手中,“砰”的一声弦响,只闻箭声,未见箭矢。 乍闻弦声,那名黑衣老者的身形,下意识地猛然一躬,“咻”的一声——半空中的砂粒似乎被无形气箭破开,射落了老者的一缕长发......... 第三章 紫塞龙吟 虏障天骄起,烽火狼烟急! 蛮骑犯边埃,风从茫山来! 紫塞金河里,龙吟百战摧! 长河落日,黄沙漫天。 广袤无垠的沙海中,两道身影一前一后掠出,夕阳将二人的剪影拖得很长很长。 当先一人兽盔纹甲,手持一把巨型弩机,篆刻九宫飞星纹;兽盔上,一簇红缨上下翻飞,虎虎生风。 身后那人,深鼻高目,黑衣黑袍随风飘荡,身如黑云驾雾一般,每一次抬手,大片大片的沙地纷纷塌陷,掉入中空的沙坑;一会又发声疾喝,双掌齐出,所过之处,溅起阵阵沙雨。 老辣狠厉,足见真功。 却见那杨霆风在飞沙中闪转腾挪,乍起乍落;有时拔地而起,避开沙坑。有时像鱼跃龙门一样旋身躲闪沙雨,身法变化快得惊人;唯一让男人感到难受的,是浑身上下裹满了沙子,甚是有些狼狈。 那西域老者见一时击杀不了杨霆风,心里也暗暗着急,他用蹩脚的大胤话,出言厉声道:“小匹夫,你一直逃跑,算得什么英雄好汉?” 闻言,杨霆风心中冷笑,于浮空行进中,手中的弩机飞星反手就是一箭。在射出一发气箭的同时,整个身体向前旋转,卷起一道沙尘的弧线,如同腾龙一般气凌云天。 西域老者顿觉一股破空刺耳的尖啸直透面门,当下双目陡张,运聚胸中罡气,大吼一声:“喝——”刹那间,整个大地似微微哆嗦了一下,如烈风雷鸣的吼声迅速传了过来,两声相拼之下,那道气箭竟被刹间吹散。 他恨,恨杨霆风不敢正面与他交战,一味地逃跑。 他怒,怒眼前的这个男人时不时掏出弩机给他来那么一下。 虽说伤不到他,但侮辱性极强。 所以这一下,西域老者动了真气,也用了绝技: 来自西域帕尔斯国,圣火教明王圣心诀上层武功之一的 ——“八方怒动碎脑天音鬼啸。” 这一击,是用音波攻击。 众所周知,音波的攻击是最难防的。 因为声音不仅可以伤害人的耳膜,还会破坏人的肢体平衡。 更要命的是,音波是无形的。 音波可以引发空气内的震动,就算是捂住耳朵也很难防住。 一定范围内,除非是同等内力的高手,否则无人避得开,也无人接得下。 他,杨霆风,内力不够,显然也是挡不住的。 也就在这刹间,杨霆风听骤然浑身一震,脸色铁青,双耳滴出鲜血,几乎当场窒息过去。 见状,西域老者哈哈一笑,额上青筋如同闪电般突起,又一声回荡天地,响彻风中的怒吼。 这一下,杨霆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平衡,如落雁般滑落在地上,“昏死”过去。 与此同时,焰腾腾的浮沙之上,一支上千人的铁骑部队正铺天盖地,浩浩荡荡,席卷而来。 撼动天地的马蹄声,尤如一个开战的信号,誓要将整个紫塞踏平。 那是血狼蛮族的先锋部队——夜狼卫,隶属轻骑部队,主要任务是侦查掩护,骚扰敌人,跟踪追击,肃清残敌。 这些夜狼卫的骑手,从三四岁开始就进行严格的野外骑马射击训练,个个骑术高超,射箭精准。虽然不适合冲锋陷阵,但速度极快,持续作战能力极强。 行军作战时,每一个夜狼骑手一般都会带着三匹者焉快马,两种箭头,四个箭袋。一旦所乘战马精疲力尽时,他们就会立即换马,继续战斗。 这些夜狼卫,领头的战马上,赫然站着一个眼神如鹰隼的蛮将,似乎一直遮阳似的朝前望着。 如此快的行进速度,这个血狼蛮竟然能在马上直立起身子,骑术当真了得。 待看到西域老者后,蛮将狠狠吐出了唇齿间的黄沙,扯着嗓子大声喊道:“国师!国师!大汗有令,先别杀他。” “为何?”西域老者诧然反问,唇齿之间依旧不动,威严的声音却在大漠久久回荡,所有的者焉战马一时都被老者声音吓得不安起来,许多马匹开始到处乱跑乱窜,阵型大乱。 看来,这个被蛮将称为国师的西域老者,在内功造诣上,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哼!该死的邪教徒。”见西域老者压根就不把他们当自己人,蛮将凌厉的眼神中,微微闪过了一丝愤怒。 随着马匹的脚步来到老者身侧,突然,那眼神如鹰的蛮将一个侧空翻,从急奔的快马上稳落在地,虎筋大弓顺势朝天一举,示意大军,停止前进。 “术赤,大汗究竟是怎么个意思?”那个被称为国师的西域老者,冷冷地看了旁边人一眼,锐利的眼睛眯了起来。 四目相对,那名叫术赤的夜狼卫千夫长,眼神竟在刹那间涣散开来,身体不由自主地朝着老者缓缓走去。 没想到,老者不但武艺高强,甚至连摄魂邪术也有很高的修为。 老者名叫穆萨,来自西域帕尔斯的圣火教。 圣火教信奉火焰,在传入西域后,得到了各国可汗的推崇。百年时间,在西域诸国发展出教众数十万。然而,物极必反,盛极必衰,教中因为理念不同,逐渐发展为大大小小十多个派系,而各派系之间又互为不服,大打出手也屡见不鲜。 内部的争斗,致使圣火教遭受重大打击,而穆萨的这一支在权力的斗争中被打败。 为图日后东山再起,穆萨率残余教众远遁西域,十年前,来到了格尔贡草原,当上了血狼蛮的国师。 八年前,年轻的血狼可汗霍伊玄继承大位,向穆萨承诺,只要帮其夺取大胤的边境重镇紫塞,他便发兵助他夺回圣火教主之位。 双方名为君臣,实则只属于合作关系,相互之间勾心斗角,彼此防备着对方。 “啪”,术赤伏地听命,失神的眸子里没有任何的光泽,蛮将缓缓道来:“不-知-道。” 闻言,穆萨微微一惊,随即冷笑了起来,“哼,好你个霍伊玄,竟然那么防着老夫?” 风沙呼啸,周围的夜狼卫骑手听不清国师和头领在说些什么,也无人敢上前询问。纷纷下马歇息,三五成群地靠在一起饮水聊天。 已是最热的八月,哪怕太阳已快下山,一阵阵的热浪,还是如流火般炙烤着大漠,热气蒸腾,即使是者焉战马,也受不了热气,口中不停地喘着厚重的粗气。 就在这时,隔着大漠风沙的另一端,也隐约有黄尘腾起! 似乎有另一支骑兵队伍,也朝着这方向奔袭而来。 与夜狼卫不同的是,这支队伍,人静默,马衔枚,在沙风中竟然悄无声息。 然而,那股特有的肃杀之气,却是怎么都藏不住的。 “恩?前方有一支人马!是谁?是紫塞边军?”感受到了极其凌厉的杀力,循着沙风而来,穆萨蓝色的眼珠陡然冷凝。 就在那一瞬间,忽然一支穿云箭忽地腾起,在天空中一闪而逝。 那焰火,是紫色的。 紧接着,第二支腾起,然后第三支,第四支.......满天皆是紫色箭花。 那是,发现敌军的紧急性号。 在紫塞,西烽火台是第一道哨卡。 然而,在长达七十里的边境线上,仅仅靠着一座烽火台是远远不够的。 为此,紫塞边军秘密培养了一群由紫塞胤羌杂居的少数民族混血的骑兵部队巡视边境线,是为第二道哨卡,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释放紫烟穿云箭及时示警本阵。 穆萨看了术赤一眼,那一瞬间术赤猛然回过神来。 “国师?刚才,刚才末将怎么了?”术赤诧然反问。 穆萨眼睛里刻着深深的冷笑:“没事。” “哦?”术赤正自吃惊刚才发生了何事,然而就在那一刻,对面发出了“唰”的一声弓响,似乎有什么利器破空而来! 术赤抬眼一看,突然眼神大变,霍然转身挥手,厉声命令,“所有人,上马!” 但是,为时已晚。 所有的夜狼卫蛮兵都骇然抬头看着半空——漫天的飞箭已经呼啸在天空,黑压压的一片织成了密密的箭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抛射过来,撕裂了空气,发出无数刺耳的尖啸。 声未消,夜狼卫的蛮骑们已经成片成片地栽倒。 紧接着,只听得一声响亮的指哨。一匹火红色的骏马踏地而来,骑将一身红袍银甲,身背劲弓,手持一杆寒铁凌云枪,身段却是窈窕无比,竟是一名女将——常年的御马为伴,那女子大腿上几乎没有一片的赘肉,天气炎热,盔甲被汗水一浸,曲线展露无疑。 但又不是,大胤国璃月女子的那种曲线:娇小玲珑,弱不禁风。 而是:长枪起夭矫龙翔,一枪曾挡百万兵。 术赤虎躯一震,看到了女将身后的两面指物旗。 左旗上写着:风林火山天地人鬼神。 右旗上码着: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你.....你是......”术赤认出了来人,脱口惊呼。 就在这愣神之际,那女将一个欠身,发力催马。 火红的身影,眨眼已经来到了穆萨与术赤的面前,停枪纵马,举枪便刺。 她整个人,就似一支杀阵的枪,所向披靡。 人枪合一,枪劲中,隐隐伴随着龙吟之声。 第四章 圣火明尊 寒铁龙牙枪不值一提,但女将用的《破云贯日腾龙枪》枪法却是非同小可。 就连健壮的男子也不太好练的龙枪,却给这窈窕女将给修成了。 这种枪法特点是:一发力,全身内力都将集中在枪尖的尖端,无可匹敌 集中一点,破云贯日。 才是腾龙枪法的精髓。 穆萨瞧着龙枪刺来,却寂然不动。 那女将只当他是抵挡不及,面露喜色,寒铁龙牙枪忽得一转,龙吟之声大作,那蛮将术赤,只觉劲风扑面,胸口一窒,无法呼吸。 忽地眼前一闪,穆萨左手已经陡得推开了术赤,右手两根手指已将枪头狠狠攥住。 刹间,穆萨双腿陷入地里两尺三寸,那龙枪的劲道,竟被老者深深卸入了地下。 那穆萨眼透凶光,气贯全身,两指微微发力,顿时一股巨力顺着枪杆直透过来。 女将虽不说话,却也明白,绝非眼前之人对手。 当下弃了手中龙枪,身子右倾,脚踩马镫,红色袍子霎时掀起漫天猩红。 那匹火红烈马蹄劲更急,口吐白烟,红鬃冒汗,殷红如血,兀自斜冲; 奔至术赤身前一尺处,忽地四蹄腾起,身子如流星赶月般飞驰跨越二人。 在这骏马奔腾,杀伐震天之际,术赤猛抬头,眼如望穿秋水般从女将脸庞上划过: 这小娘们也忒特么美了,尖削的下巴,不失优美的弧度,柳眉凤眼,肤如凝脂,薄薄的唇角微微上扬,清冷俊美,好一个绝美的女将。 若非腰间还佩有七星孔雀剑,肩上背着九霄龙吟弓,杀气腾腾,加上这些年震慑血狼的威名,术赤早就出言调戏了。 就在此际,那女将清叱一声:“喂!姓杨的,还躺地上给本姑娘装死么?”说完,只听得马蹄声响,鲜艳如血的身影,已与倒地的人儿擦肩而过。 也就在这刹那,杨霆风猛地从地上弹起——左手抓住马尾,翻身上马,坐在马背上,紧紧抱在了女子腰间。 那女将只是轻轻一笑,却毫不在意,缰绳一提,红马倏地立起,撒开四蹄而去。 火红烈马显然也并非凡品,即便驮负二人,速度丝毫不减,眨眼已奔出数十丈远。 穆萨即使想追,却也不及。 先前与杨霆风一战,他已经损耗大半的内力,至今还未缓过劲来。 此间他一直闭目冥想、重新积聚力量,额上蒸蒸而上烈阳之气贲动着。 来自圣火教明王圣心诀的——《大乘明尊法》 幸有明尊,永驱黑夜。 以无上的大乘明尊之力冥想, 勤习修者必能快速恢复内力。 据《隐元堂江湖秘史》记载:圣火教一共拥有十二枚圣火令,十二位护教法王每人持有一块。 而每一枚圣火令上,又纂刻有八门神奇的武功、内功、秘法以及邪术。 圣火明尊内战后,教中分裂,十二枚圣火令散落各地,不知所踪。 而他穆萨手里掌握的那块,就是明王圣心诀。 江湖传说,谁能机缘巧合习得两块圣火令上的武功,即可 ——藐视天下 ——天下无敌 术赤的眼睛,不由得瞥着离去的二人,心里又是嫉妒,又是倾慕。心想有朝一日,若破紫塞,势必恳求大汗恕女将的性命,便是自己丢官弃爵也心甘情愿。 可穆萨哪里肯放过那个羞辱自己的小子? 他白了一眼术赤手里的虎筋摧山弓,怒哼道:“我说术赤,你手里的家伙是摆设么?” 左旁的术赤,早已瞧出老者的心思,眯眼笑道:“国师,这人已走远,末将再射唯恐不及。再说,我等草原男儿,可堂堂正正杀敌,却不齿在人背后施放冷箭。” 背后暗放冷箭, 并非好汉行径! 闻言,那穆萨冷笑一声,斜眼一瞧,颇有些惊诧。 原来,那术赤早已阖上了的双眼。 老者目中隐隐闪过一丝讶色,冷冷道:“怎的?听你这意思,你是好汉,老夫我倒成了小人咯?” 想自己堂堂一代高手,竟然受辱于杨霆风一个小儿之手。甚至,连自家人都暗暗嘲讽自己,一时间,穆萨是越想越怒。 却听术赤嘻嘻一笑,道:“不不不,您老可误会了。国师神功盖世,我血狼部哪个不知?谁人不晓。只是,大汗一再告诫我等,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大汗蓄精养锐八年,不来则已,既来则势必一战定江山。此番攻取紫塞,以收复人心为主,我若背放冷箭取其性命,只会让胤人不服。” 穆萨只气得脸色煞白,啐道:“不放箭,那你倒是派人追啊!” 他是国师,虽是堂堂的正一品官职,却没有指挥夜狼卫部队的权力。 那术赤偷偷睁开一只眼,却瞧得那穆萨生气的模样,心中得意无比:“你这邪教徒,竟敢乱我战阵,惊我马匹,现在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 但瞥了穆萨二眼,术赤笑容又一敛,蛮将寻思道:“不妙,常言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今日我这般羞辱于他,日后难免被他挟私报复,得,得,咱也要适可而止,不能太过。” 一念于此,这位血狼部从一品千夫长,突然憨厚一笑,恭恭敬敬来了个抚胸礼,满脸笑容道:“国师啊,非是末将怕死,奈何胤人奸诈,常言道‘穷寇莫追’,前方有没有伏兵?有多少伏兵?刚才的那轮箭雨是燕山飞骑还是紫塞的羽林神射?”再者,紫塞示警,边军有了防备,战机已失,我等再去毫无意义。” 说完,术赤不自禁纵声吹了一声口哨,哨声冲破沙风,直透大漠。 哨声过后,汗臭味,马粪味,风沙混合为草原军营独有的气息随风飘来。 夜狼卫大军开始缓缓撤退, 难熬的一天又过去了。 然而,当明早阳光升起的时候,这批草原男儿不知又有多少要倒卧在紫塞这片黄莽的土地上。 百里之外的格尔贡草原上一顶顶帐篷中,也将要有无数妇女孩子的更咽哭声回荡在每一个夜晚。 这片仅仅七十里的边境线,埋藏着的是无数的尸骨,鲜血。 这片地方。 是那个孤身出塞,万里从军的青年侠客杨霆风誓死所要守护的地方。 也是那位格尔贡草原少年,如今的草原之王霍伊玄所要夺取的地方。 百年来, 这里的刀兵,从未停止。 烽火狼烟,也从未断绝。 无尽的琵琶悲歌和胡笳马头琴双绝唱,将不绝于士兵的耳畔。 鸣镝惊茫山,胡笳十八拍。 琵琶声声苦,笛吹动三军。 二十万血狼勇士诀别草原,却不知要用多少头颅,才能换得紫塞寸土? 号角连连,十万紫塞边军枕戈待旦,每一寸的土地上,都将挥洒边军战士的热血。 烽火狼烟平地起,长枪快马烈风扬。 万里长征人不还,多少白骨埋茫山。 念世间苍生,谁能够常胜不输? 谁与共饮,谁敢犯关? 问英雄,谁是英雄? 沙海里,穆萨没有阻止术赤的离去。 月下,西域老者蓝色的眼眸,目送着夜狼卫们正逐渐绝尘远去。 西域老者冷哼一声,黑色大袖猛地一拂,转身就要离开。 然而就在这个瞬间,西域老者霍然凝定了,仿佛不可置信般睁大了瞳孔: 远处的沙海里,弦月下,一个蒙着面纱的白衣女子正向着穆萨漫步走来,翩然出尘。白衣上,一朵儿火焰图腾装饰清晰可见, 那是一个西域胡姬,年芳不过二八,亭亭玉立,有着雪色一样的肌肤,高高的额头,湛蓝色的眼睛。 女子虽然蒙着面纱,但难掩真容的美丽,肌肤在月光下散发出白色的色泽,宛如梦幻。 夜空中,一只相貌英武毛色纯白的雪翼雕似在为她领路。 身后,一头异常高壮的骆驼默默跟着她,时不时地舔着那对玉足。 胡姬两手抱着四弦十二柱的古胡琵琶,腰里挂着一盏烫金镶宝酒壶…... “叮铃,叮铃.......”女子脚腕上佩戴的铃铛,发出一阵阵悦耳的旋律。 猛烈的沙风中,慢慢传出了一个女声,响彻了整座大漠: 圣火昭昭,圣光耀耀,凡我弟子,同心同劳。怜我世人,飘零无助,恩泽万物,唯光明故。 光明慈父,知义知情,启我澄心,苏我明性。怜我世间,魔尘坌染,除恶扬善,唯光明故。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熊熊圣火,焚我残躯。十二常宝,普启诸明,妙音引路,无量净土。 半空中,狂风绞动,风在呼啸,沙在狂吼,呼啸着带起无数沙尘卷,吹得天地簌簌作响。 这胡女在如此大的风沙里行走,浑身上下,竟然没有沾上一粒沙子。 穆萨眼里忽现感慨,一对虎目,已隐含热泪,苍老的声音也跟着念了起来: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叮”铃声戛然而止。 白色的身影已经来到穆萨面前,胡女慵懒的一笑道:“圣火教月圣女参见法王穆萨!” 第五章 法王纷争 “苏泰娅!”老者口里喃喃重复了一句,忽地,法王眼中的光芒开始阴晴不定。 那一瞬,穆萨的内心极其复杂:十年前,发动政变,屠杀教众,已经构成了死罪。按照圣火教条,圣女身份如教主亲临,可行使一切生杀大权。 他虽神功在身,却没有动手击杀圣女的勇气。 毕竟,自己将来,还要重返教中,夺回属于他的教主之位。 可要成为教主,还有一道重要环节。 那就是: 按圣火教条,新任教主需赤脚走上明尊崖,在供奉着历代教主骨灰神龛的圣火殿祈祷,然后由日,月,火三位圣女共同开坛祭天,带领教众跪拜明尊,当众宣读任命,才合乎教义礼法。 若在此杀了月圣女,那这教主之位恐怕就别提了 ——无论天涯海角,天下教众共击之! 所以,无论如何,眼前的这个女人都不能死! 可若是不反抗,苏泰娅又执意要杀了自己。那么,这十年来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此付诸东流。 这个结局,他穆萨,是无论如何都不甘心的。 苏泰娅看着穆萨惨淡的脸色,好似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备受煎熬。当下微微一笑,轻声道:“穆萨法王不必惊慌,你的罪名,明尊崖圣火殿还尚未公布。” 闻言,穆萨霍然一惊,心里一阵惊喜交加——只要罪名没有公开确认,便不算判教。他依然是圣火教十二位护教法王之一,仍有资格竞逐教主之位。 而且,最重要的,就是:没有罪名,她,月圣女,便不能再动自己。 弦月下,穆萨掩盖不住内心的喜悦,对着苏泰娅深深弯腰行礼:“圣火教,不动明王,穆萨!参见月圣女!” 苏泰娅点点头,小声道:“法王不必多礼,我此番离开明尊崖,来到紫塞边关,其实有三件大事要请明王帮忙!” 穆萨仍十分警觉的道:“圣女有事请讲,穆萨无有不从。” 苏泰娅沉默片刻,又压低了点声音:“我此次出宫,第一便是失踪的各位法王,天幸今日得以在此找寻到你。这第二件嘛,便是寻找散落各地的圣火令。至于,这第三件事么……”月圣女又凑近了些穆萨,似欲密语。明王当下凝神细听,右手上的烈阳之力却突贲而腾。 然而就在那一刻,穆萨身后一片荒凉的沙地之中,一团影子忽地波动了一下——黑暗中,陡然伸出一条干枯的手来。 刹间,穆萨猛然转头,大喝一声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给老夫出来!” 也就在这时,忽然,明王只觉腰腹间神阙,关元、期门、鸠尾、膺窗、商曲六处大穴几乎同时一麻,已然被苏泰娅给封住了。 穆萨其实料到了苏泰娅会突然动手暗算。 但他自负拥有神功《明王圣心诀》,内力之强,震烁古今。穴道一旦被制,可以顿生反力冲破玄关, 所以,不动明王压根就没把这个小姑娘放在眼里。 霎时间,只闻三声水滴似的轻响,穆萨竟然已经冲开期门、膺窗、商曲三穴,明王脱口道:“圣女?你……” 话未说完,“啪”的又一声,黑暗中,那条枯手不知何时已经扣住了不动明王的左肩胛骨上,一道诡秘阴柔的暗劲瞬间透骨而入。 这力量,穆萨当真再也熟悉不过,不由得脱口惊呼道:“哈桑!是你?” 那一瞬间,他也终于看清了这条枯手的主人——如同一颗枯败胡杨树般的瘦小老人从黑暗中心窜出,老人的脸上满是风霜,皱纹遍布,历尽苍桑,可目光却出奇的清澈,明亮,干净。 也就是说,来者顶着一张老人脸,却拥有一对孩童的眸子,相当诡异。 圣火教十二位护教法王之一的萨迦法王! 哈桑! 穆萨浑身一振,口中鲜血一喷,双膝跪下。但他内力深厚,兀自没倒,闷哼一声,额上青筋窜动,竟然再次祭起圣心诀的内力欲奋力反击。 哈桑也神凝气定,就算这头“猛虎”看起来已经被制住,他却也丝毫不敢轻忽。 他的《明尊化影决》内力以诡异狠毒为主,却不如《明王圣心诀》那样霸道刚猛。 正在此时,天空传来一声厉喝,“哈桑,小心!” 话未落地,哈桑只觉一股巨力透过掌心而来,身子被猛然一掼斜倾,竟被穆萨刹间挣脱。 剧变陡生,哈桑目瞪口呆,惊道:“这都没法制住他?明王圣心诀......当真了得!” 那一瞬间,穆萨抢步上前,目露凶光,满额青筋,伸手即掐苏泰娅的咽喉,打算以她为质,投鼠忌器。 “圣女小心!”哈桑回过神来,脱口。 苏泰娅看着他冲来,纹丝不动。 她只是,很平静的看着穆萨,眼神里,甚至带点儿宽容。 场中,瞬间寒气四溢,璀璨冰莹。 夜空中,穆萨的手,竟瞬间被寒气所冻结。 紧随而来的,就是一条由流霜形成的冰手,握住了穆萨的右手。 反观穆萨,手搁在半空,手势则被一个非常夸张的姿势给凝住。 而他体内的烈阳之力似给这寒霜真气给浇熄了一大半,也就在此时,一个身材高大,用白色麻布将头脸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忽尔“飘”到了穆萨的右侧,紧紧钳住了明王的右手。 哈桑蓦地怔了一下,明亮的眼眸内闪过一丝黯光,然而转瞬即逝。 这位萨迦法王,迅速跟上脚步,出手如风,快如闪电,转瞬又补了穆萨背后十八处要穴。 与来者一后一右,如泰山压顶,似铁锁横江般,将不动明王死死按在当场,再也动不得分毫。 异变再生,穆萨前右受敌,只觉莫名其妙。 然而,更令他色变的是——在他和圣女之间,赫然还站着一个有着高挑鼻梁,尖细下巴的俊美男子。 男人五官透露着阴柔之气,一双蓝色眼眸飘出了几许邪魅,嘴角露出了一丝放荡不羁的微笑。一头瀑布般的黑发直泻而下。 他当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年轻了。 只不过驻颜有术,看起来和弱冠之年没什么区别。 穆萨还未说话,这个“年轻人”已将左手食中二指合并朝天,轻轻点在了穆萨的双眉之间。 也就在这一瞬,穆萨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秘术——夺魂摄魄,已经被眼前的男人给压制,短时间内再也无法使出 完事后,男人那充满邪气的眼中,才闪过一丝满意的微笑。 他桀桀一笑,阴冷道:“穆萨,咱俩十年未见,怎地一见面就动圣女呢?难不成你当真执意判教?” 穆萨一听此言,也不答话。 只是恶狠狠瞪着眼前的三人,蓝色的眼珠里隐隐透出某种觉悟,下意识地撤去了明王圣心诀的内力,再不反抗。 明王心里清楚: 若来十一位护教法王中的任何一人,他穆萨都可以游刃有余,不落下风。 假如是面对两人,他,不动明王,即使打不过,也可以全身而退。 可面对三人——试问这天下,又有谁,能同时面对三大法王联手? 有的,除了那传说中的九个人! 但是,也就那么九个人而已。 而他穆萨,显然不在那之列。 所以,当明王发现一动手就有三大法王同时将他制住时,他没有话说,没有挣扎,更没有反抗。 为何?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他,穆萨,认了! 与此同时,猛烈的沙风中,一骑两人正往紫塞方向赶去。 女将疾奔了好一阵,早已是颊若桃花,香汗淋漓。 此间,又被杨霆风从身后抱得死死的,呼吸有些急促。 女子娇喝道:“喂,姓杨的,还不给本姑娘抱松些,都快透不上气啦!” 杨霆风闻言,双手应声一松,只听“扑通”一声,整个人直直跌下马去。 女将还未及舒气,忽听得身后响动,知是杨霆风摔落马下,顿时咯咯一笑,停下马来,回头望去——只见,杨霆风站在一片沙海上,正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神色颇有些懊恼。 女将见状,笑得花枝乱颤,明艳万端。然后,她又摆出一付大姐姐款儿说教的样子,嘻笑道:“我说,你这人还真是个杠头,让你抱松些,怎地还整个给放掉哩?” 杨霆风没好气的说:“怪我咯?” 女将嫣然一笑:“怪我,怪我。”说完,又忍不住“噗嗤”一笑,更是美艳地不可方物。 就在这时,忽闻东北方一阵蹄声嘶鸣,女将心头一喜,知是部下前来接应自己。 果然,不一阵后,就看到远方尘土飞扬,大约有数百骑正相向而来。 众骑见到红马,个个举起手中的赤长朔,吼声划破天际:“长孙,长孙——” 女将偏了偏脸,很真挚的对杨霆风说:“姓杨的,我的部下们来了,要是被他们看到你敢抱我,就死定了。所以,为了你的小命儿可以多活几日,这接下去的路,得靠你自己走了奥。” 说完,也不等男人回话,女将轻提缰绳,红马会意,飞也似的朝北驰去。 杨霆风怔了怔,遂会过意来,却发现女将早已跑远,心中暗骂一声,正欲施展轻功回关。 突然,他只觉后头鸡皮疙瘩炸起,这刹间,他想也没想,直接催动千机匣,展开天羽沉星,五指上下翻飞,八枚箭矢瞬间上膛完毕。锋利的箭头上,隐约闪着的墨绿色的冷光,狰狞可怖。 看来,这箭头上,恐怕还沾有剧毒。 也就在这片瞬之间,杨霆风感觉到: 总共来了四个人, 四个人离他很近了, 四个人的武功都极高。 然后,他,杨霆风,霍然回首。 这一回头,正好跟穆萨打了个照面。 杨霆风一愕。 穆萨也是一怔...... 第六章 殺人者杨霆风 “法王穆萨?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杨霆风看到来人,不由地心中一惊。 “是你?小兔崽子!”穆萨大喝了一声。 然而,话音未落,凭空“咻”的一声,一道流霜形成的冰刀陡然袭来,穆萨想也不想,反手一掌挥出,以空手入冰刃,硬生生地截断了冰刀来势。 只闻“叮”的一声,大量的冰屑四溅飞射,冰刀被彻底打碎。 夜空中,一个头脸裹着白色麻布之人,也出现在杨霆风的视野当中: 来者虽将头脸包得严严实实,但露出双冰冷的眸子。眼神中,透着一层冰冷的霜雾,让人不敢和他对视。 “滴滴滴……”风中,似有液体滴落的声音,杨霆风正暗自吃惊声从何来,抬眼一看,却发现,穆萨掌上虎口皆被割裂,鲜血淋漓。 看来,还是穆萨吃了点小亏。 “好个《冥寒天霜诀》!贾拉哈尔,十年未见,老夫还以为你死了。”穆萨嘴角冷笑,语气中却带有几分诧异。 贾拉哈尔冷冷道:“哼,穆萨,十年没见,你这武功怎么倒是愈来愈差劲了?” “贾拉哈尔!”穆萨厉声道,“想不到你阿兰耶派也来掺合这件事了?究竟,阿萨辛那个老家伙许诺了你什么好处?居然能请动你出手?” 贾拉哈尔足尖一点、在半空旋身而起,和穆萨拉开了距离,冷哼道:“叛教者穆萨,奉阿萨辛教主之命,要带你的人头回去,以告慰死去的教众。” 穆萨哈哈一笑道:“哈哈......贾拉哈尔,你我齐名多年,今日既然你来了,倒也正好,看看究竟是老夫的《明王圣心诀》厉害、还是你的《冥寒天霜诀》更强?” 话音刚落,两道影子倏合即分,一路从沙丘上掠过,两人力量交错的瞬间,造成无数的沙坑轰然塌陷,大量的冰晶冰屑散落..... 杨霆风闻言大吃一惊:“听穆萨这语气,这个来的破布头,竟然也是圣火教的法王?” 突然,前方又爆发出了一阵骇人的巨响。 杨霆风霍然一震,提起轻功,纵身上前:不远处,一个干枯黝黑的瘦弱身影,正疾速飘飞而下。来者虽渺小若蚁,但有一股无形的诡异影子从他身体内不断飘了出来,充斥着八方,宛若瞬狱影杀之阵。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萨迦法王——哈桑 杨霆风暗暗吃惊:“此人武功之高,绝不弱于穆萨和那个叫贾拉哈尔的破布头。” 就在这时,一道光芒照亮了夜空,似乎是尾随哈桑而来。 杨霆风极目望去,这光芒看似平平无奇,可哈桑却表现地如临大敌,非常忌惮。 但见哈桑突然驻足不动,积蓄力量,全身发出“嗡嗡嗡......”的声音,影子刹间全部回收入体内,任由那道光芒透体而入,衣袍一缩一涨,竟将光芒完全吸收化解。 弦月下,一个身影,飘然而落,在夜色衬托的天幕下,那个人仿佛吸收了月的力量,身体竟然发出骇人月之光辉来! 杨霆风皱眉道:“怎地又来一个?” 那个男人瞧见杨霆风,嘴角露出了一丝放荡不羁的微笑:“呵呵,竟然还有个大胤军士在此?哼,也罢。等我收拾了叛徒,也一并杀了吧。” 说完,也不待杨霆风回话,男人蓝色的眼眸目光一转,又盯上了哈桑:“哈桑啊哈桑,阿萨辛大人早就知道你小子不老实,刚才你帮助穆萨逃跑,人证具在,还有何话说?”说完,男人忽然抬起食指一指哈桑,又一道白芒无声无息激射而出,瞬间破开了黑夜中的阴影。 哈桑识的厉害,也不答话,即刻化为影子闪身遁走,然而就在那一刹,又一道神光快洞穿了影子(哈桑)的“身体”。 “噗”的一声,只见影子(哈桑)陡然一抖,再抖,颤抖不已,最终倒下。 见影子倒下,男人冷笑道:“叛教者——死!” “忽儿沙,小心!”就在这时,远方,一个女声惊呼提示。 这突如其来的示警,那个叫忽儿沙的俊美男子,缓缓扭过头去,也是暗暗吃惊。 原来,被神光打穿的影子(哈桑)竟然又再次站了起来,而且,分成了数千道影子,倏地向他飞来。 忽儿沙微微变了脸色:“这就是《明尊化影诀》的最后状态?” “好诡异的武功!”杨霆风想也没想,疾身后退避开,眨眼已到一丈之外。 那个叫忽儿沙的俊美西域男子,蓝色的双眸,竟在黑暗中陡然白芒暴涨、发出类似太阳的光辉来——直击哈桑的数千条黑影。 当白光刺入黑影的刹那,刹那间,天空仿佛一下子光亮了起来,影子们纷纷被光耀打散...... 斗了一会,穆萨一个转身,正好对上了忽儿沙,想也没想,祭起烈阳之力,以《明王圣心诀》的绝技直面忽儿沙的《神光幻佑诀》,而贾拉哈尔也对哈桑痛施绝招。 圣火教四大法王捉对儿厮杀,真打得杨霆风眼花缭乱,一时不知从何看起,看了穆萨,贾拉哈尔,就会错过忽儿沙与穆萨。而专注后者,又会错过前面二人。 在一片混乱中,月圣女苏泰娅慢步走来,淡定道:“四位还先请住手,大家有话好说。” “是,圣女!”四人各自回应,然而,依旧是以攻对攻,两不相让,无人停手。 “圣女?”忽然间,杨霆风脸孔微微变了脸色,如果让他们四人真的听这个圣女的,罢兵停手。那么,自己这条命可算交代在这里了。 男人知道,这四人中的任何一人,自己都不是对手,想要离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开始迅速地打量着四周,寻找一切可能利用的离开途径。 然而就在此刻,他看到一个蒙着面纱的白衣女子正向着这里疾行而来。 “圣女?”他脱口而出,转念如电。 突然,杨霆风一声低喝,点足一掠,青影一闪,五指成爪,一下就扣住了苏泰娅的咽喉! “你是?”看到素不相识的杨霆风竟然突袭自己,苏泰娅那对美目露着不可思议。 圣女疑惑地望着男人,眼里满是出不解。 “臭小子,放手!”看到圣女被擒,忽儿沙蓦然颤声喊了出来,下意识地就要去抢人。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要死要活之际,两边劲风同时一动,穆萨与哈桑一左一右,各自对准贾拉哈尔的后心就是一掌。 贾拉哈尔抵挡不住,嘴里“哇”地一口鲜血涌了出来,微弱地说了一句什么,随即倒地不起。 “贾拉哈尔!”那一瞬间,忽儿沙脱口惊呼,蓝色双眸隐含怒意,全身因为气愤而剧烈发抖。 穆萨走到了哈桑身边,阴冷道:“干得好,哈桑,等这件事成了,他们的圣火令咱哥俩分了。” 闻言,哈桑忽地眨了眨眼睛,微微一笑道:“穆萨,他们俩的圣火令我没兴趣,老头子我只要你身上的那枚《明王圣心诀》!” 闻言,穆萨有些不敢相信地望着这个认识了三十年的老友——他也是个做事果绝之人,懂得取舍,如今出了这般变故,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哈桑这个助力,哪怕他要三枚,自己也会无条件答应。 而这个哈桑,居然只要自己那门早已练得炉火纯青的圣心诀? 穆萨微一迟疑:“哈桑……这《明王圣心诀》给你也无不可。那贾拉哈尔和忽儿沙的圣——?” “都是你的!哈桑神色淡定,不似作伪道:“老头子我说过了,只要你的《明王圣心诀》!” “痛快,哈桑老兄,拿去吧!”穆萨缓缓从黑袖中,掏出了一枚赤铜色的令符,外形普通,样式古朴,完全看不出神奇之处。 然而就是那块令符,却让哈桑的眼神陡然贪婪起来——对,就是这个,《明王圣心诀》,我一直想得到的东西。 然而就在那一个刹那,有一人也动了。 忽儿沙,圣火教十二位护教法王之一的——光明圣王 “吓!” 这个男人竟然要以一敌二? 穆萨望了望哈桑,点了点头。 哈桑当然明白穆萨的意思。 那意思是说:咱哥俩的事一会再说,先灭了这个光明圣王再说。 可是,哈桑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却又完全说不上为什么。 “砰”“砰”两声,四掌凌空交汇,一时间,沙层裂断,撞击不已。 忽儿沙当此两大法王双面夹击,内力消耗急剧,不消片刻,头上已是真气蒸腾,倍感吃力。 穆萨一咬牙,准备趁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干掉这个阿萨辛的党羽,圣火教劲敌。 他大喝一声,《明王圣心诀》提升至十层功力,准备给予忽儿沙雷霆一击。 不料紧要关头,穆萨感觉一股暗劲如一条小蛇般钻入自己体内,似是《明尊化影诀》的内力。穆萨微微一惊,吃惊的看向哈桑。 不料,哈桑此时,也正恨恨地瞪视着自己,双颊绯红,额头上烈阳之气蒸腾而上,竟然是自己的《明王圣心诀》? 穆萨率先怪叫道:“哈桑,这厮什么时候学会你的《明尊化影诀》了?” 哈桑盯着穆萨,眼里凶光大露:“老头子我还没说你呢,你的《明王圣心诀》什么时候教的忽儿沙?” 穆萨一呆,一时答不上来。忽然,法王匆匆看向忽儿沙的脚下,皱眉道:“不对啊,哈桑,他忽儿沙使用的绝不是什么《明尊化影诀》,好像是那门神功.......” “怎么可能?”哈桑闻言,也大吃了一惊:“穆萨,你的意思是说?” 穆萨点点头:“没错,能牵引挪移敌劲的只能是它!” 哈桑暗骂一声:“可恶,倘若真是它,那我俩可就麻烦了!” 忽儿沙盯了盯穆萨,又看了看哈桑,突然扬声道:“你们说得不错,正是我圣火教不传之秘——《乾坤大挪移心法》” 穆萨牙齿咬得“咔咔”作响,大叫到:“你放屁,乾坤大挪移心法只有历代教主方可习练,你这厮是如何偷学了去?” 忽儿沙冷道:“哼,承蒙阿萨辛教主看得起我,私下里将这门神功倾囊相授。就是为的有朝一日在收拾你们这些叛徒时,让我不至处于下风。” 说完,忽儿沙忽地将三人的功力一带一转,三般内力在三人体内交相追逐,一时竟成均势,只能维持眼前的僵局。 眼下,除非三人同时散功撒手,不然,任谁都无法抵挡三大圣火神功之间的合击之力。 再说那杨霆风,在一旁,也是瞧得惊心动魄,这场上三人的武功,已经远远超乎他想象。 此时,穆萨内力运转已久,浑身有阴气渗出,好似笼罩在黑云之中。 倒是哈桑,浑身白气蒸腾,烈阳之气生生不息。 而忽尔沙则更是奇怪,身子一半散发白气,一半渗出黑雾,诡异万分。 三人原本互相知根知底,如所料不差,这穆萨与哈桑只消片刻就能联手击杀忽尔沙。 可谁又料到此际,忽尔沙突然施展出圣火教绝学《乾坤大挪移心法》 ——这牵引挪移敌劲的奇门功法,却甚是诡异。无论哈桑与穆萨如何提升内力,都能被忽尔沙交相平衡,重新分配给三人。 受力均匀,变化之奇,当真是匪夷所思。 杨霆风见此情形,忽然灵光一闪:如今他们三人掌力同时粘成一团,被这诡异的武功一绞,那三人之间的功法本就互相克制,内力又在伯仲之间,如同一只三脚的鼎炉,反而抵消了大半的力量,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再加上那诡异的武功从中维持均衡,短时间内,恐怕谁都伤不了对方。 除非.......突然,杨霆风举起天羽沉星,“蓬”的一声,八枚箭矢离弦而出。 霎时间,破空之声大作。 穆萨,哈桑,忽儿沙心中各自暗叫不好。 三人压根没想到,此时的杨霆风,竟然会横插一足? 哈桑反应最快,直接化为黑影,遁入沙地。 而他这下的突然撤掌,彻底打破了原有的三方平衡,忽儿沙利用这个空档,将乾坤挪移的劲道反手一转。 “噗”的一声,三大圣火令神功刹那间全部导向了穆萨,不动明王只觉一股滔天巨力刹间涌了过来。 “哈桑,你这狗——”穆萨话音未落,双腕瞬间齐断,全身骨头碎裂,经脉遭受重创,口鼻皆渗鲜血,竟被当场击毙。 然而就在穆萨倒地的瞬间,影子(哈桑)突然再次腾起,一掌洞穿了忽儿沙胸口。 “忽儿沙!”圣女脱口惊呼,“不——” 这是圣女,第二次关心这个叫忽儿沙的圣教法王了。 话虽然只有这么短短一句,然而精明强悍的杨霆风,却从圣女苏泰娅的眉宇间捕捉到了一个信息,一丝情愫——那并非是长辈对于后辈的关爱,也不是兄妹之间的羁绊,更多的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 “看来,这圣女与忽儿沙之间的关系并不简单......”杨霆风剑眉一抬,眼中的冷光闪了闪:一条计策逐渐涌上了心头...... 只见忽儿沙两眼瞪圆,胸口上碗大的创口血如泉涌,已将他身下沙子浸成了紫色,嘴角大口大口的鲜血汩汩流出。 哈桑哈哈一笑,得意道:“是我的了,都是我的了!哈哈!三枚圣火令都是我的——” 然而就在那一个刹那,忽儿沙蓦然伸出食指,点在了影子(哈桑)的双眉之间,一道直冲天际的光华瞬间轰碎了影子,哈桑干枯瘦弱的身体,已被忽儿沙整个拎在半空之中。 一阵沙风过后,二人竟同时劲力一散,各自瘫软在地上。 霎时间,场中死寂一片。 风沙呼啸,卷起了漫天黄沙,教人睁不开眼睛 ——大漠特有的鬼天气,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依稀之中,似乎有影子掠过,又急速消失在黄沙中。 杨霆风口衔一支五齿箭,一手扣着苏泰娅,一手脚踩弩机再次上膛。 风沙中,仿佛有什么感应似的,突然,杨霆风将天羽沉星抵在了苏泰娅的太阳穴上,一字一句说道:“你-最-好-别-动!” “你.......你是如何发现我的?”忽儿沙脱口低呼,眼神不易觉察地一变。 这位光明圣王,本打算乘着风沙迷眼,趁机一掌格杀眼前的这个家伙,夺回圣女。 可他发现,自己刚一靠近杨霆风,对方竟然已经做好了准备。 这份感知力,让这位西域顶尖的邪教高手也不禁称奇。 杨霆风冷冷地看着忽儿沙,声音逐渐凝成了冰:“很简单,你的身上,有杀气。” “好,这一仗算我输了!”忽儿沙说话的时候,口中不断吐出鲜血:“这位壮士,还请别动圣女,我们之间本无仇怨。” “是无仇怨,但是,你方才两次企图除掉我。”顿了顿,杨霆风说,“所以,我只好拉着你的圣女一起陪葬!” 他说到“你的圣女”的时候,特意提高了声音,也加重了语气。 “呵!年轻人,你最好不要威胁我。通常威胁我的人,可都没有好下场。这件事本与你无关,放了圣女,我们不会为难你的。”忽儿沙怒极反笑,眼神一直在杨霆风身上来回扫视,只要男人有一丝的破绽,他就能瞬间将其击杀....... “放人没问题!”杨霆风淡淡说道:“但我有一个要求!” “好,你说吧。”忽儿沙点头道:“只要你不伤害圣女。” “你先封住自己的期门、鸠尾两穴。”杨霆风一边说,一边把苏泰娅的身体,特意往忽儿沙眼前推了推——苏泰娅就在他手中瑟瑟发抖,软弱无依,不知所措,我见犹怜。 见状,忽儿沙又似一阵心疼,他将指甲盖死死掐入肉里,竟然抠出了血来。 毫无疑问,只要有任何机会,他忽儿沙一定会亲手击毙眼前的这个男人。 可是,对方从刚才到现在,没有任何的破绽。一旦自己贸然出手,第一个死的,肯定是苏泰娅。 忽儿沙陷入了沉思。 “怎样?”杨霆风剑眉一扬道,“只要你肯下跪投降,杨某便放了她。” 闻言,苏泰娅突然叫了起来:“不可以!忽儿沙,你不可以答应他!就算你投降,他也一定还是会杀了你我!请别相信他!” 闻言,杨霆风一手猛扣苏泰娅的咽喉,就听得“格”地一响。 忽儿沙连忙狂呼道:“住手!” 杨霆风停手,问他:“考虑得如何?” 忽儿沙的手在颤抖,心也在颤动。 见状,杨霆风冷冷一笑,他缓缓将天羽沉星往圣女的太阳穴上下移了半寸,对准苏泰娅美丽的脸颊上狠狠划了一箭: 殷红的血珠映着如雪的脸旁“哗哗”地流淌了下来。 小姑娘发出了声撕心裂肺的叫喊,脸上似乎多了个五齿的印记,深可见骨。 “我说,法王你可要快些考虑了。”杨霆风说:“我杨某人一向都没什么耐性。” 忽儿沙心如刀绞,牙齿咬得格登作响,“想不到堂堂大胤国的军人,竟用这种手段对待一个女人。” 闻言,杨霆风只是冷冷一笑,将天羽沉星,又移在了苏泰娅的另一边脸,眼看又要划下。 “行,你赢了!”忽儿沙惨叫一声。 “嗯?”杨霆风的手是在半空止住了,但天羽沉星扔死死抵在苏泰娅的脸上。 “要我投降没问题。”忽儿沙喘气着道:“但我也有两个条件。” 杨霆风冷哼一声:“说!” 忽儿沙忍痛道:“第一,不许你杀害圣女,也不可再划破她脸。” 杨霆风沉实回答道:“可以,第二呢?” 只听忽儿沙吐了口鲜血,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二是,我投降后,你也不许杀我。” 顿了顿,忽儿沙补充道:“你得保证我和圣女安全离开紫塞,决不派兵追杀。” “好!”杨霆风平静道:“只要你们二人不再踏入大胤的土地,我保证你俩安全离开。” “你有什么保证?”忽儿沙并不相信他。 杨霆风拍着胸脯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不行,你得当着明月立下重誓!”忽儿沙喘息着,“我不相信你的话,口说无凭。” 杨霆风端详着忽儿沙仍在淌血的胸口,发誓道:“好,我杨霆风在此立誓,决不杀害你和圣女。明月在上,若违此誓,杨某愿遭五雷轰顶,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不得好死。你可满意?” 忽儿沙点了点头。 杨霆风提醒道:“但是,你可别耍花样,要是再敢动心思杀我,我就先杀了你们的圣女,再向紫塞边军都督府报信。即使你轻功再高,也绝逃不过我燕山飞骑及夜北铁骑的千里追杀!” 到此地步,忽儿沙也没辙了。 这位法王只好封住自己的期门、鸠尾两处大穴,跪下投降。 可这刚一跪下,杨霆风便立即就射了他胸膛一箭,忽儿沙伤上加伤,再也支撑不住,仰天倒下。 “不——”苏泰娅哀呼挣扎着,刹那间竟然挣脱开了。 杨霆风一声不吭,也由得她去。 他迅速来到了哈桑面前,对准脑袋,先补了一箭,死得不能再死了。 接着,杨霆风又走近穆萨,这位刚才还耀武扬威,藐视天下的法王也彻底死了 ——现在,就算拥有《明王圣心诀》的他,恐怕也不能再站起来了。 因为,他的脑袋上,也实足吃了杨霆风一箭。 苏泰娅一双美目蕴含着怨恨,她哀呼道:“你……你不是人.......你是魔鬼.......你食言!” “我不是魔鬼,也没有食言。”杨霆风一边儿说,一边用天羽沉星在贾拉哈尔的脑袋上也补了一箭:“看清楚了,圣女。我没杀他,只是补了他一箭,是穆萨哈桑干的——喂,你没看到吗?是他们联手干的,我可没有动手。” 苏泰娅急忙扑向忽儿沙,气愤地六神无主,眼角淌着泪,嘴里骂道:“卑鄙,无耻,魔鬼!” 忽儿沙强撑一口气道:“别.....骂了.....圣女.....快.....跑.....” “跑?”杨霆风闻言,笑了,“你还没死勒,她怎舍得跑?” “你.....你......不是人......你......发......过......誓.......说过.......要……放……我……们的!”忽儿沙的蓝色眼珠睚眦欲裂:“明……尊……会......给……你……报……应……的……” “对,我是要放你们的,但可没说是现在。”杨霆风缓缓又搭上了一支弩箭,缓缓瞄准了忽儿沙的脑袋:“等我杀死了你们,上缴了首级后,我一定会放过她。我不但放她,我还会让她带着你们的尸体回到西域。至于报应么,我杨某人身为军人,杀敌报国,天经地义。这个天,向来都是鬼神佑我,太祖爷护我,十万边军弟兄罩我,我还怕得谁来?” 我又怕过谁? 忽儿沙叹了口气,也不甘地闭上了眼睛。 弦响过后,这位光明圣王也倒在了圣女怀中。 杨霆风对着苏泰娅露出一抹大有深意的微笑:“圣女,咱先去料理后事,你在这儿乖乖的等我。” 苏泰娅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着一些谁也听不懂,偶而听懂也知道是诅咒之类的话。 走了三步,杨霆风猛然回头道:“如果我回来,发现你不见了——那么,我就把你眼前的男人给碎剐了喂我的铁嘴神鹰,你,懂了吗?” 苏泰娅看着杨霆风那透着狰狞的目光,眼里露出深深地恐惧,默默点了点头。 当杨霆风再次回到苏泰娅面前的时候,脸上沾满了鲜血,嘴角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他单手一举,露出了三颗首级——穆萨、哈桑、贾拉哈尔的三颗头颅依次排开,犹自滴血 大胤的军功,简单可以分为两类,一为首功,二为战功。 战功主要和将佐有关,他杨霆风一个普通军士自是排除在外。 不过,为了激励士兵奋勇杀敌,也为了让士兵有晋升的可能。 朝廷颁布了只属于士兵的“首功令”,这首功简而言之就是首级,也就是士兵斩杀的人头数作为奖赏标准,这是从大胤开国太祖时期,就开始延续下来的血腥祖制。 大胤的首功,一般按照立功地区斩杀对象而不同,由高到低主要划分为四等:【造反逆贼】四等、【血狼蛮族部落】三等、【西域诸国部族】二等、【渭河苗疆蛊族】一等,朝廷会根据首级数量,来给予士兵们不同的奖赏。 这个男人,就那么随便一站,气宇轩昂的身躯,就迸出一股令人窒息的血腥味,进而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凌厉杀气。 只有杀人无数者,方能拥有的杀气。 原来,这个男人,所说的“料理后事”就是——斩下三位法王的头颅 而这种事,他显然,也不是第一次做了。 因为他是: 殺人者,杨霆风 第七章 二娘客栈 弦月如钩。 一弯明月挂在雄拔的茫山之上。 苏泰娅心中难受,抱着忽尔沙的尸体,两眼望天。 只见月正当空,黄沙阵阵,带起无数尘埃飞扬,有如黄莽的世界。 漫漫黄沙中,一声驼铃声在这片亘古荒芜的大漠中响起。 那正是圣女坐骑循着主人气味而来。 杨霆风抹了把汗,抖了抖被沙尘所模糊的眉目,对苏泰娅道:“圣女,既然你的骆驼到了,那咱就先回紫塞,你也跟我一块去。” 苏泰娅此时,却只想带上忽尔沙的尸首,快些离开这,回到帕尔斯国,永不赴大胤。 听得这话,圣女顿时怒道:“不去。” 杨霆风冷冷一笑,直接在她带伤的脸颊上,又是狠狠地一巴掌,掴得她眼冒金星。 风沙中,男人叱喝道:“由得你么?” 说完,也不顾苏泰娅哭闹,硬是将圣女连拖带拽的横放在驼峰之间,往紫塞方向行进。 走了一程,那苏泰娅感到脸上似被火烧一般,她又何曾吃过这种苦头,此刻胸中既难受又委屈,泪水止不住地往外流。 她猛然抬起头,扯起嗓子,对着杨霆风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可骂到后来,又自顾自呜呜地哭了起来。 杨霆风瞧这情形,也有些于心不忍,只得好言安慰道:“行了,别哭了。等到了紫塞,我想办法给你联系回帕尔斯国的商队,你到时候就能回家了。” 苏泰娅闻言,瞅了他一眼,神情却十分古怪,圣女忽地冷笑道:“你敢放我回帕尔斯?你谋害我教四大法王,你觉得圣火教能当这事没发生过?” 杨霆风瞧了苏泰娅一眼,冷笑道:“我再说一遍,你家的四位法王是自相残杀而亡,怎地又赖我头上?” 苏泰娅恨恨瞧着他,咬牙道:“我记得清楚,你在每个法王头上补了一箭,还斩下了他们的头颅,你不是人,你是魔鬼。总有一天,明尊会给你惩罚的,阿萨辛教主是不会放过你的!” 杨霆风心道:“好家伙,这笔账看来是一定要算我头上了。也罢,多来几个,我还能多赚些银两哩。”想到这儿,男人冷笑一声道:“好啊,来日,若你们家那个叫劳什子阿萨辛的真来找我,杨某也认了!记好了,爷叫杨霆风,紫塞边军探马营巡边校尉,绰号闇枭,可别杀错人了!” 他敢自报家门,倒叫苏泰娅一时愕然,偏偏自己又拿他没辙,这位圣女只得阴沉着脸,不再言语。 二人一路无话,渐入紫塞地界,只见:一条云路似通天际,远远延伸。云路尽头,隐隐可见一座高大的城池。 离紫塞渐近,但见好一座雄城——城高十二丈,长约十五里,坐落在两座高山之间,青色的城砖,巍峨厚重,威严无比。 那杨霆风本就是大好男儿,慷慨义士,当下高歌一曲紫塞军歌,抒发抒发胸中臆气: “男儿浩气当披甲,干戈为舞展芳华。暂别儿女风流下,不平天下何以家......” 他唱的意气风发,但苏泰娅却听得蹙起了秀眉,圣女冷冷一笑,嘲讽道:“真难听,难听死了,丢人显眼!” 杨霆风无声冷笑,突然,伸手连续点了苏泰娅的睡穴,哑穴。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圣女连呼都来不及呼,便两眼一黑,沉沉睡去。 行不多时,二人一驼终至紫塞城外。 离得城门不远处,杨霆风抬眼一看:但见城墙上增加了许多紫塞近卫重矛手在值岗,还有往来的羽林射手在来回巡哨,那股子杀力,如狂风瑟瑟,扑面如刀。 城门口站着三行三列重步兵守卫,个个盔甲锃亮,手持磐龙大盾,一脸的精悍之色。 杨霆风看了一眼,便知是紫塞天机营的精锐士兵,百战余生的老兵。 这里,便是紫塞的第一道防线——二城 没有任何的阻拦,杨霆风便牵着载有“货物”的骆驼进入了二城城门。 杨霆风所在的紫塞边军探马营共有二十四人,东西两座烽火台分别配十二人。 而“探马营”作为紫塞边军最特殊的存在,直属于三军内探及走报机密总探呼延老将军领导。 必要时,也可直接越级,向紫塞边关最高军事统帅哥舒翰渊禀报详情。 作为紫塞的“眼”,对外拥有侦察敌军动向之职,对内又被赋予巡察缉捕之权。 “探马”之人,人人皆是校尉一阶。但手下,却并无一兵一卒,属于真正的高职低配 (拿着校尉的饷银,干着侦查兵的活。) 战时,这些人又会被编入作战部队。 而在平时,所有人则隐于瓦肆之地。 另外,探马营里还有个不成文规矩——就是平日里大家见面,不喊大名,只说绰号。 所以,这二十四人在军中虽无实权,但也算是名声在外,边军中人大多认识。 真要进入紫塞各处城关哨卡,倒也没什么门禁,更不需要什么口令。 甚至,有个别熟悉的,连那探马腰牌都不必掏,互相之间点个头,也就兀自进来了。 又行了二十里地,天便亮了。杨霆风牵引着骆驼,来到了二城硕果仅存的镇子,唯一的一家客栈准备打尖歇宿。 说是客栈,其实那也就是一个很粗陋的酒肆。 在二城的外道上,大多都被军营占了,有间土房子就算不错了,没有人会挑剔什么。 这间由泥巴,还有石头构建的客栈,从远处眺去,就是一栋毫不起眼的土房子,仿佛连风沙都能随时将它掩埋。 店门口外,倒是竖了个跟气派的胡杨木杆,杆子写了四个字:二娘客栈 客栈的驿道上,数十道深碾的轮痕还清晰可见,继而就是无数零乱的马蹄印子遍地开花。 紫塞示警前,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庞大的骑马队经过了,今天却意外地迎来了两批: 白天的那批——都是一色的红马红披风红犀皮甲,赤长朔,装备有强弓硬弩,大纛上写着“燕山”两字! 另外还有一批——黑袍黑鳞黑板甲,马披重马铠,人人手持飞燕凌云枪,背挂刃狼环首刀,旗上赫然印着“夜北”二字。 二娘客栈的杆子下,靠着一个四十余岁、一脸落拓的军装汉子正对着一只羊皮水囊狂灌一气。 乍一看下,老兵头发散乱,眼袋很重,满脸胡渣,脚上的那对军靴,已是多有磨损。 但细细一看,你又会发现,他的双臂相当粗犷结实;一双血丝密布的眼睛内,所蕴含的勇猛与精悍,是那颓废的外表怎么也遮挡不住的。 老兵抬眼去看,恰与杨霆风的眼神相对,前者点了点头,那意思似乎在说: 我在老地方等你! 第八章 东西之争 偶遇老兵,杨霆风的眉宇间竟透出一丝喜色,上前一步,正欲抱拳施礼。 岂料,老兵突然身形一晃,连忙扶住了他,默然摇头,神情严肃。 杨霆风瞧得此际,心知老兵恐有顾忌,点点头,低声道:“辰时,老地方。” 老兵却不作声,只是神色稍缓,忽地转身,头也不回就此离去。 杨霆风心中兀自突突乱跳,暗忖道:“这究竟儿发生了什么?”他正思索之中,忽然,一声重重的娇喘之声犹在耳边,杨霆风一愣,却听苏泰娅的声音叱道:“你这混蛋,还不快解开我身上的穴道!” 见状,杨霆风微感诧异,当下思忖道:“这小妮子还有点手段啊,那么快就冲开哑穴了?”想到这里,又扫了苏泰娅一眼,冷笑道:“你不是本事挺大的么?自己解啊!” “你——”苏泰娅神色一变,双眼狠狠瞪着杨霆风,面上却显痛苦之色,似强自忍着,额上香汗淋漓。 乍见圣女窘态,杨霆风狂笑数声,一把扛起苏泰娅,转身便要往「二娘客栈」走去。 苏泰娅见他如此不怜香惜玉,一阵心寒,眉峰微颤,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圣女脱口叫道:“我想.......我想.....方便一下!”说到这里,圣女脸庞“刷”地一红,如那落日晚霞。 杨霆风闻声止步,放下了苏泰娅,目光停在脸上,却发现苏泰娅也瞧着他,美目中泪光闪动,不似作伪,两人对视片刻,杨霆风有些不好意思,不由得脸上一热,尴尬道:“抱歉,抱歉,这就给你解。”说完,男人哈哈一笑,忽地弯腰捡起地上一粒小石子,曲指一弹,就此解开了圣女身上的穴道。 苏泰娅捏了捏有些发麻的手掌,呆立在原地,几次想动却又不敢动,只得抬头看着杨霆风。 杨霆风也瞧了苏泰娅一眼,只见她双眼含泪,定定望着自己,男人嘿声道:“去啊,还愣着干嘛?” 可苏泰娅却依旧没有任何动作,只是泪水在眼眶内一直地打转。 杨霆风见状,脑中一时不知转了几个念头,忽地灵光一闪,好像有些明白过来。 原来,那苏泰娅虽是江湖中人,可说到底还是个女子,问自己一个男人茅房在哪,肯定是倍感羞涩,不好意思开口。 当下,男人背过身去,手指了指「二娘客栈」后侧方向,低声道:“茅房在客栈后方马厩处,你慢慢来哈。饿了吧,我去客栈给你喊点东西吃。” 说完,杨霆风拍了拍衣角灰尘,向着客栈漫步走去。 苏泰娅听到此处,早已泪落如雨。 她自小,被几万教众捧在手心里,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堂堂天之骄女,何曾受过此等屈辱? 此间,圣女的心中,对杨霆风的恨意,不由得又加深了几层...... 「二娘客栈」 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歪歪扭扭的十来张桌子。 店面其实并不小,至少不是外表上看起来的那样。 只是,屋檐墙壁的缝隙间,时不时地会有风沙热浪渗进,但确实会比外面要好上不少。 柜台处,坐着昏昏沉沉的记账先生,半睡半醒的眼,直到小二唤了好几声,才算醒过神来。 杨霆风一眼朝里望去: 只见,八名军人装扮模样的人占去了前端两张圆桌子,这些人身披铁叶环片铠甲,手有貂皮护指手套,头戴环形耀日盔,后面束着一把青缨,腰间佩着水月单手刀,身背踏张游弋弩,腰配彩漆箭袋。箭袋内,三十支四棱重箭矢散发着冷冷寒气。 对于杨霆风的到来,却是无人上前搭理。 男人知道,这些军人是披甲蹶张营的士兵,棣属于紫塞边军东大营“蹶张都尉”尉迟颢所统领的。 角落处的三张方桌上,也坐了十三名军汉,个个身着钓嵌梅花铠,满面须髯,头戴熟钢穷奇盔,上撒着一把鲜艳地红缨,肩负有板条臂铠,手腕处人手一对精铁腕铠银光蹭亮,身边朱漆秘铁格斩铩搁着,一派肃杀之气。 (朱漆秘铁格斩铩——紫塞边军的一种制式长矛,既可刺杀也可横扫多重性能兵器) “霆风来了,来来来,兄弟们,给杨兄弟让个座!”说话者乃是居中一个高大的中年军汉,便是坐着,也是高出众人一头,装束与其余军汉并无不同,只是多披着一袭红色织锦大披风,眼角处皱纹深刻,年龄较之众人略长。 见杨霆风进来,表现地甚是热情。 这个男人,杨霆风很熟,是和自己同属于紫塞边军西大营的“长矛部曲督”陆一箎 林中走兽有公母,双飞彩禽分鸳鸯。 天地之中分阴阳,紫塞边军分东西。 紫塞,泱泱百年,自然拥有一套完整的军政系统。 十万边军以紫塞东西两座烽火台为界,划分为两大本营,各营约莫四万人左右。 区别他们所属也简单,只需看其头上缨束的颜色即可 颜色也好认:东青西红。 另外,像“燕山飞骑”、“夜北铁骑”“陷阵虎士”“羽林催歼营”等一些特种部队棣属边军都督府,归朝廷敕封的“紫塞太守”、“镇边大将军”、“平北总兵官”、“大胤少保兼兵部尚书”——哥舒老帅的直接指挥 而杨霆风所在的“探马营”原先也是边军都督府直属部队。 但在三年前,经过几位紫塞军界高层改革决定: 探马营被一分为二,人员下至东西两营历炼。 然而,考虑到探马营军阶(高职低配)的特殊性,人员编制依旧从属边军都督府,并不完全受两营都督节制。 紫塞边军,东西两营地位相等,不分彼此。东营管辖苍狼大漠,西边茫山地界则是西营的势力范围。但无论是东营,还是西营,双方处得久了,难免会生出嫌隙,暗藏竞争。 这东营、西营之争已持续了数十年,这一点,他杨霆风是知道的。 而就在前年,还发生了一件事,彻底让两营官兵之间的关系降到了冰点。 前年上半年,紫塞恰逢蝗灾,作物被啃食大半。然而下半年,又遇到一场百年罕见的大旱,粮食歉收严重。 一时间,整个西北三省六镇饿殍遍地,尸横遍野,一场前所未有的饥荒席卷而来。 这场饥荒,很快便传染到军中。 可是,朝廷的救济粮却迟迟不到。 于是,帅爷哥舒翰渊紧急下令,自他而起,下至普通一卒,所有将士粮饷减半。 多出来的一半粮食,则由边军统一分配给紫塞军民进行屯田,缓解了部分压力。 然而,这样的做法,只是暂缓了燃眉之急,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而且,还有更大的麻烦——军队 这十万边军,不但要防备血狼蛮族之患,还得帮助流民百姓在关外屯田。 配给减半,任务却加重,这本就是最挫士气的一种状态。 甚至连那朝廷四品以下的武官,也都时常抱怨吃不饱,底层士兵的境遇可想而知。 国家积弱,师老民疲, 百姓流离,军心越散。 然而就是那年,千里的格尔贡草原却迎来了气候温和,降水丰富,草类茂盛,大大增加了游牧民族的“血量”。 也就在那年,血狼蛮族那个不世出的强力首领——霍伊玄,把“松散”的大小百余部落联盟紧紧团结在自己的廷旗之下 精明的外交军事策略,加上六年的休养生息。 一时,整个格尔贡草原地区可谓是弓硬马肥,牛羊无数,血狼蛮的力量由此达到最盛。 但是,就在这样危险麻烦的环境背景下,东营竟然私自扣下了西营的粮草。 甚至,连那朝廷正儿八经的从二品运粮官都被打得脱了形,押粮士兵更是死伤了数百个。 这一下,彻底惹恼了西营,西营的主将——“羽林中郎将”、“左部都督”韩天巍立刻派军队包围东营大本营,差点灭了东营本阵。 要不是老帅及时出面调停双方,恐怕就是一场边军内战。 杨霆风从一些西营老兵口中,听闻过那次内斗的可怕。 那一场乱局,虽然调解,可还是造成了巨大的损伤。 东西两营无一例外,都流了血,死了人。 也就在那天之后,双方几乎处于死掐的状态。 他杨霆风本不算是西营之人,也不想参与这场东西之争。 奈何人在别人屋檐下,行事准则也不得不偏倚西营一方,凝思片刻,杨霆风快步跟上,早已抱拳笑道:“陆兄,许久不见,最近可好?” 见状,那陆一箎却是一抬手,按在杨霆风拳上,哈哈大笑道:“杨兄且慢,按咱甲阵营的规矩,这叙旧前,必须先来一轮再说话。”说罢,端起酒碗,自顾自倒了一碗,转手递给杨霆风。 其他军汉见头领如此,也纷纷倒酒起身。 杨霆风顺手接过,哈哈一笑道,“诸位,请了!”说完,就将手中那碗烈酒一饮而尽。 他如此豪爽,惹得众人连声叫好,军汉们纷纷举碗喝酒,好不痛快。 就在这时,忽听一个洪亮的嗓音喃喃骂道:“真他吗邪门了,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竟会有那么漂亮的西域妞?” 众人闻言,纷纷转眼瞧去,而杨霆风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心中一凛,不自觉地双拳一紧,也瞥眼看去: 只见,客栈门口处,缓缓进来一个军汉,目光冰冷,正来回扫视。 那汉子身材魁伟,一身粗布青衣,黝黑的脸上透着玩世不恭,嘴里叼着一根稻草,也不嫌手脏,很自然而然地直接伸手往裤裆内掏了一掏。 两肩之上,军汉赫然扛着一柄比人还高的大胤御林军刀——长约六尺,刀如秋水,刀身上绵延着波浪形的刃纹,朱红大漆柄,一看便知是趁手好刀,杀人利器 第九章 文相武斗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阵阵沙风中,那面镶着「二娘客栈」的旗子正来回飘扬着,与其说是迎客,倒不如说是今后的紫塞将何去何从来得更为恰当些。 再说那客栈的小二本来正打着呵欠呢,乍闻其声不免吓一跳。 小二心中暗骂了一声。睨着眼往叫声处一望,立刻换过笑脸,将那脏兮兮的抹布在肩头一挂,急忙跑过来给军汉拍打着灰尘道:“哟,是胡大爷来哩,快请,快请。” 那邋遢军汉,冷冷一笑,直接甩了店小二一个巴掌,喝骂道:“靳二娘呢?这太阳都火烧屁股了,还他吗在房里吹灯拔蜡烛呢?快去把她给老子喊下来?” 那店小二摸着红肿的腮帮,战战兢兢地应了一句,转身就往客栈二楼跑去。 杨霆风却不认得此人,转过头来,正欲开口询问,却发现一众西营的弟兄死死瞪着来人,个个眼神冰冷,嘴角发出阴狠。 正觉奇怪,忽听后端的两张圆桌子上传来一声吆喝:“老胡,过来这里坐!喂!掌柜的,再给老子上一坛酒,要最好的!” “原来是东大营的人!难怪。”杨霆风暗自点了点头,心里不禁开始有些担心起苏泰娅了,“这小妮子去茅房有些时间了,怎地还不回来?难道说.......?” 那记账先生闻言一惊,连忙转身抱起一坛子,坛上尚带有土黄泛黑的封泥,上写着“般若从事”四个红字。 那姓胡的邋遢军汉一把从记账先生手上抢过酒坛子,径直走向了披甲蹶张营那桌,“笃”地一声,那坛子“般若从事”被重重搁在桌上,满桌的碟儿碗儿都乒乒哐啷地乱跳。 那邋遢汉子走路时,犹自带起了一阵风。 杨霆风斜倪了一眼:来者不但步履稳健,虎虎生风,底盘相当稳扎。神气内敛,左右太阳穴高高鼓起,内功显然已有相当的火候。而且,手心手背上皆有着厚厚地一层茧子,看来,这个邋遢汉子当兵前,就是一个练家子。 他缓缓将御林军刀靠在桌角上,一掌拍开酒坛封泥,摆好六只青花大碗,分别斟满酒水,笑道:“弟兄们,这常言道,酒如其人,因酒识人,什么时候连喝个三碗马尿也好意思拿出来吹?”他说的眉飞色舞,边说边举起一碗酒,一口饮尽。 一名蹶张军士笑道:“谁说不是呢,咱东营的弟兄,哪个不是海量?这喝酒至少都是六大碗起步,哪像西营的那群老娘们,喝个三碗酒还你推我推的?” 闻言,那姓胡的邋遢军汉摇了摇头,笑道:“李兄此言差矣,依我看,西营的那群腌臜泼皮们还不如老娘们呢!”说完,又干了一碗。 话音未落,甲阵营几人作势便要起身,那陆一箎却一摆手,摇了摇头,轻声道:“都别闹事,等咱弟兄们吃完了酒,还得去换老沈的岗。”说罢,起身示意众人坐下,几人无法,只得恨恨落座,大口喝闷酒。 本以为对面定会发怒前来寻事,那邋遢军汉暗已防备,准备随时大打一场。 谁想竟被陆一箎给拦了下来,不觉暗暗有些奇怪,只当是对面怂包,不由得又使了个眼色,嘴角往旁边努了努。 那李姓的蹶张军士会意,假装疑惑道:“哦?老胡,何出此言?” 邋遢军汉端起酒碗,一口喝干,抹了抹嘴,笑道:“李兄,知道燕山飞骑的统领长孙忘晴将军么?” 一说起长孙忘晴,杨霆风不禁突然沉下脸,要知道,就在几个时辰前,自己刚刚被她救过。 在老杨心目中,那可是救命恩人,女神一般的存在。在这侮辱她,等于是在打自己脸一般。 杨霆风望向披甲蹶张营的众人,眼神陡然冷凝....... “嘿嘿,知道,咱知道,说起来,那婆娘我上回在换防时瞧见过,骑红马,踩云靴,当真是俊得不成话!吗的,也不知将来要便宜哪个有福的小子。”李军士什么人?老兵油子一个,哪会不知道他胡邋遢动的心思,蓦然大声了起来。 “唉,谁说不是呢!”邋遢军汉打趣道,“李兄,记得上回咱们谭大都督小儿子满月,摆了一桌儿,俺亲眼见了那娘们和谭帅拼酒;好家伙,这小妞贼猛,一口气连干它十八碗,喝完屁事儿没有。” “霍?真的假的?”李姓军士假装愕然。 “是真的,李哥,咱也看到了。”另一名蹶张士兵也笑着说:“而且,我还听说,这小妞喝完了酒,一人一骑独自前往茫山地区遛马,嘴里嚷嚷着要斩下血狼可汗霍伊玄的人头呢! 众蹶张营士兵站了一晚上岗,原本都十分困倦。可不知怎地,一听这胡姓邋遢军汉说起女将长孙,一个个的,俱都来了精神。 “果然是女中豪杰,这等奇女子,哥舒老帅为啥要划拨给西营的“韩瞎子”(西营都督韩天巍的绰号)呢?爷想不通。” “就是,就是,老帅爷莫不是糊涂了。爷我也是不服!” “要不吃完了酒,咱们弟兄把那娘们抢来咱东营?” “我看行,哈哈!” “还有,他韩瞎子凭啥和我们谭大帅平级?” “没错,他们西营的,真是将熊熊一个,兵熊熊一窝。” “哈哈哈.......” 蹶张营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话是越说越难听,愈来愈过分。 哪怕是作为“局外人”的杨霆风,此时也不由地变了面色,伸手在桌上重重一拍,厉声道:“够了!” 他这一吼,用足了真力,倒是一时唬住了对面。 然而很快,冷言冷语的嘲讽又传了过来。 杨霆风抬眼一看,只见甲阵营的众人,脸上均有怒容,肺已气炸。 要不是头领拦着,早就兀自挺起长枪,把那群蹶张营的杂碎们戳上一万个透明窟窿了。 那陆一箎却似毫不在意,淡然一笑,将碗中烈酒一口喝干,又向杨霆风微笑道:“杨兄弟,我们西营的弟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焉能与狗一般的畜生见识,你说对吧?” 这话刚一出口,旁边一个蹶张营士兵马上厉声叫道:“放肆!你说谁是狗?” 话音未落,只见陆一箎足下一疾,行云流水般跃来,刹那之间,已到那名蹶张营士兵身前,凌空一爪,那士兵措手不及,眼睛一花,便被陆一箎拉肘别臂,死死按在了酒桌上,一箎笑道:“谁应声,谁就是狗哇!” 同一时间,那胡邋遢眉头大皱,厉声喝道:“大胆!”长身纵起,立掌而起,直袭陆一箎。 一箎微微侧身,没想到,手中竟是突然一轻,那名蹶张营士兵已被瞬间夺回,眨眼间,再次挥出一掌。 陆一箎不料这邋遢军汉竟有如此武功,大惊之下急忙躲闪。 不料,那姓胡的掌在半途,突地偏转,立掌为拳,一拳砸向他的胸口。 陆一箎惊咦一声,急忙后跳半丈,狼狈而退,可身体还是被拳风击中,刹间嘴角已挂血丝,叫声:“点子扎手!”随即闷声倒下。 此时间,忽听一声大喝:“兄弟们,拾兵器,干死东营的这帮杂种!” 披甲蹶张营众人回头看去:只见,一众甲阵营的军士已经纷纷将朱漆秘铁格斩铩拾起,挺枪杀了过来。 见对方打算来真的,若不死伤数人怕是断难了结此事。 那李姓军士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当即高叫道:“喂,西营的,咱们斗嘴归斗嘴,动手就动手。咋地还用上家伙了?边关条令,禁止士兵持械相斗,你们是想死么?还不快给老子住手?” 不料,甲阵营众人置若罔闻,一个脸上带疤的军汉当先扑到,沉喝一声,摇动长矛,对着李军士当头便刺,瞬间便快到军士肩头。 眼看就要刺上,那李军士怒目圆睁,喝道:“你.....你小子真敢——”话音未落,胡邋遢飞身赶上,将长矛夹在右腋之下,神力迸发,竟将那刀疤军汉给凌空举了起来,作势就要一掼。 他天生神力,又是练家子,这一掼何止数千斤力道,若是人真给这样扔下来,不死也得废半条命。 眼看刀疤军汉就要落下,忽地十二支长矛同时刺来,势要逼他放手,那胡邋遢眉头一皱,顺着矛身转身游走,于躲避中,七尺三寸的御林军刀已经握在左手之中,他气贯刀锋,横刀一档,霎时间,呛啷之声不绝于耳,竟将十二支长矛同时挡住。 刹那间,十二名甲阵营士兵虎口震出鲜血,长矛瞬间脱手落地。 再说那杨霆风,望着胡邋遢这一招,也觉心惊:“没想到,东营行伍之中,竟也有如此人物?” 忽见刀光如雪,杨霆风斜眼一看,原来,披甲蹶张营众人此时也反应了过来,除李军士外,其余蹶张营士兵纷纷拔出了腰间的水月单刀,围攻了上来。 要知这披甲蹶张营的士兵,手底下也不是吃素的,不但箭射的贼准,近战能力也丝毫不弱。 更何况甲阵营众人长矛已失,赤手空拳,恐更难抵挡。 眼看,己方要吃大亏,骤然之间,杨霆风猛地抓起桌上一大把筷子,扣腕使力,“咻”地一声,激射出几十道灰芒,一刹间,血花四溅飘散。 七名蹶张营士兵们各自哀号一声,齐齐捂着右手,痛苦呻吟,水月单刀“哐啷”“哐啷”落地。 胡邋遢与李军士正觉奇怪,一眼望去: 只见,七名士兵每人的右手上,至少插着三根筷子,个个鲜血淋漓,痛入心脾,脸孔因为剧烈疼痛而扭曲起来。 李军士见状怒叱:“你……你……竟敢暗箭伤人?” 杨霆风冷冷地道:“哼!我杨某人的箭还没出手呢,又谈何暗箭?”说完,“砰”地一声,黑色的铁匣子被重重搁在地上。 胡邋遢狠狠瞪住杨霆风,就像把眼前的人通体透视过一遍似的,忽然想起了什么,阴恻恻道:“你这用的,好像不是紫塞边军武功,倒像是西南武林中特殊的暗器手法,摘叶飞花?” “不对,你说错了。”杨霆风淡淡地道:“摘叶飞花,只不过我所学众多暗器出手法中的一种。我还有另外三十种,见识下?” 胡邋遢恶狠狠道:“呵!老子我怕你不成?小子,你有什么招尽管使出来!” 李军士闻言,却盯紧了杨霆风,脸已胀得通红,小声提示道:“老胡,我听东营探马‘鬼爪’说过,他们探马营在八年前,曾经秘密招募过一个‘神机门’的暗器高手,不但箭术了得,这暗器手法也是名满天下。并且,在探马营分开下放之后,去了对面的西营,不会就是他吧?” 胡邋遢听来居然也丝毫不惧,冷笑道:“是他又怎么样?把我们弟兄伤成这个样子,不收拾他我们东营的面子往哪搁?” “哟哟哟,胡爷您这是要收拾谁呀?” 突然,客栈二楼厢房传来一个清亮的女声,接着,门一开,一股脂粉香扑鼻而来,一个蓝衣美妇轻移莲步,款款而来。 众军汉顿觉眼前一亮,只见那美妇身形体态乳丰臀肥,凹凸有致,肌肤胜雪,腰肢一扭一扭的,充满了极具诱惑的肉欲之美。 当真是, 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那胡邋遢为她艳光所夺,一时忘记了呼吸,眼里露出了野兽一般的绿光,似要随时冲上去将这块肉给狠狠勿囵吞下去。 第十章 大战前夕 “哈哈,当然.....当然是收拾美人儿你啦!”胡邋遢两眼在美妇笑靥上一转,龇牙咧嘴地笑道:“二娘啊,此间乱,到你房里说话可好?” 那美妇也是老于世故,拿眼一相,便知底下发生了何事。 这里是紫塞,是边关,士兵们打架斗殴那都是小事。 便是那私下蒙面打劫西域客商,杀人越货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 再说那美妇,听得胡邋遢出言调戏,也并不恼怒,但瞧得众人凝神倾听,没有继续动手的意思,不禁暗忖道:“如此也好,趁大家分神。老娘使使劲,也好叫这群当兵的,早早忘却此事,快些离开。” 如今的老板娘,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大事化下,小事化无。 毕竟还得开门做生意,这打来打去,到头来,损失的还是自己。 拿捏已定,美妇当下便笑问道:“哟哟哟,谁不知道你胡大爷从军之前采遍世间名花,亲泽天下美人。我一个死了夫君的未亡人,在你胡爷眼里又算得了什么?” 杨霆风听到这里,心念一动,“当兵八年来,自己已经许久没有打听江湖之事了。连这姓胡的什么来历,什么路子都不甚清楚。刚刚这么看来,似乎这靳二娘,知道些什么......” 看来,等自己安顿好苏泰娅,见完老兵大哥。很有必要折回这里,打上个四角酒,好好向老板娘请教请教。 却听那胡邋遢哈哈笑道:“老板娘你这就错了,所谓姑娘是及笄的好,女人却是徐娘的秒。如老板娘这般的,便是最得男人欢心!”他也不避嫌,当着众人说出自己的见解,好不得意。 那靳二娘听得微一错愕,忽地反应了过来,掩嘴放出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那老板娘自顾笑了一阵,心头一动,感觉时机已到,忙笑脸道:“诸位,恰逢乱世,大家都生计艰难。一年到头的,能相聚在一块儿喝酒,也算是彼此天大的缘分;都给我个面子,大伙就此散了可好?” 她长于逢迎,众军汉也听得舒服,李军士突然拱手道:“二娘客气了,我等只不过和西营的弟兄们闹着玩儿,这就散,这就散,哈哈。”那李军士嘴里打着哈哈,眼里却狠狠盯着杨霆风,暗里冷笑。 那胡邋遢见状,也是张口笑道:“对,对,二娘啊,咱只是和西营的弟兄开开玩笑。哈,赶紧的,去你房里说话。”说完,猴急猴急地向着楼梯口快步奔去。 杨霆风一瞧,恍然大悟,“敢情这胡邋遢,还是二娘的裙下之臣?”忽猛地记起圣女苏泰娅,当下快步穿出客栈。转过几个弯,到了客栈之后的马厩,尽头处一间茅房,其间阖着两扇木门,门上偌大八个朱漆大字: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杨霆风来到门前,往上扣了几下,咳嗽了下,笑道:“我说圣女,你好了没?” 不多时,茅房大门中开,刹间周边臭气熏天。 不多时,露出一张满是疑惑的黝黑脸颊来,将杨霆风上下打量一番,最后目光落到男人背后的黑色铁匣,“哎哟”叫了一声,笑道:“哟呵,这不是巡边探马营的杨爷么?” 杨霆风瞧得来人,连忙捂着鼻子,笑骂道:“呵,黑子,你小子这眼神是越发的差了,只认匣子不认面孔了吗?” “杨爷您老可是大忙人了,这一年难得来一回客栈。”顿了顿,黑子又笑道,“兄弟,这好不容易来一回,就别急着走了,一会等老兄出完了恭,给你做一道正宗的水盆羊肉可好?” 这个叫黑子的男人,是二娘客栈的屠夫兼厨子,地地道道的羌人,来紫塞已经有十个年头。 黑子这货厨艺不咋滴,整天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仿佛害了重病一般,人也是懒散得紧。 为此,他平时没少被老板娘揪着耳朵,一顿臭骂。 但就有一件事,无论刮风下雨,他从不间断。 那就是,每天丑时,第一声鸡鸣响起,他都要磨一磨那把剔骨砍刀....... 只听那杨霆风笑容可掬道:“黑子,敢问你这羊肉,又是个什么肉?” 黑子闻言,嘻嘻笑道:“杨爷,休要说笑。清平世界,朗朗乾坤,这羊肉是老板娘早上赶十里路去紫塞内城集市所得,正经八百的仓河镇李庄的黄羊肉,您说,却又是个什么肉?” 杨霆风眼瞅着黑子,忽问道:“黑子,你来茅房之前,可曾见到一个姑娘?” 黑子闻言,拍着额笑道:“啥?姑娘?杨爷,您老又不是不知道,这二城边关,鸟不拉屎地方,雌得都没几个,还西域胡姬?哈.......” 杨霆风又觑了黑子一眼,嘿然道:“黑子,我可没说是西域胡姬,你又是如何知晓的?” 黑子刹间笑容一僵,脸孔变成了猪肝色。 杨霆风脸色泛黑,冷声道:“黑子,别动那姑娘。” 黑子摸了摸后脑,问道:“杨爷,这个姑娘是…..” 杨霆风轻咳一声,道:“是西域帕尔斯国圣火教的月圣女!”黑子顿时愕然,这屎也拉不下去了。 黑子小心谨慎的问:“杨爷,您没说笑吧?” 杨霆风看他样子,却有些担心起来了,提省道:“黑子,你是知道的,圣火教是惹不得的。教中不但高手众多。而且在西域诸国中,他们有着数十万的教众。即使是在大胤,也有他们的分支......你们区区一家小店是开罪不起的。” 说着,他又脸色铁青了起来:“江湖中,谁若敢开罪圣火教,教中必下手翦除,而且不死不休,动辄灭人满门。更何况,是把象征着明尊人间化身的圣女给......”这几句话,他说得正经无比,铿锵有声。 那黑子的面肌,此时,也不自然地倏地一跳。 杨霆风看着黑子,再次提醒道:“这件事,你知道就好。千万别告诉靳二娘,不然我怕你小子的耳朵.......会被割了下酒。” 一说到老板娘,那黑子已然吓傻,想到自己的耳朵被割下的情形,不觉双腿发软。蓦地,两眼陡张,一边提起裤子,口里一边叫骂道:“他吗的,早就和那几头蠢驴说了,这女的看起来,就来头不小。刚才,还把人下了麻药,扛入在作坊里,正要烧水开剥呢......” 闻言,杨霆风眉头一拧,心道:“这还怎生得了?”面上却不做声响,只是脸色铁青。 那黑子瞧见,也心觉不妙,急忙系紧裤带,对杨霆风道,“杨爷,俺这就去让那几个小兔崽子们刀下留人。” 杨霆风点了点头,转身正欲返回客栈,恰逢这时,只听得蹄声大作,又见远方烟尘满天。 他本是听音辨踪的高手,当下凝神细听,不由心中一凛:“这铁蹄声,要比寻常战马滞重的多,马鸣声嘶鸣而高亢。不会有错,是飒翎良马!” 顿了顿,杨霆风心中又咯噔一下:“不对啊,怎地连老帅身边的禁卫骁骑营都来到二城了?难道........” 想到这里,他足下一动,旋身而起,如箭矢般掠上客栈。 只见远方,冲出一队铁骑,排成一列黑线,甲骑具装,人马皆着两层重铠,其厚重程度足以抵挡血狼的强弓硬弩。即使在长矛枪阵面前,骁骑营也是毫不畏惧。 这支号称天下第一劲旅的骑兵部队,直属于紫塞都督府,由紫塞三大中郎将之一的“骁骑中郎将”李承训所指挥。 (三大中郎将:骁骑中郎将-李承训、羽林中郎将-韩天巍、近卫中郎将-谭韬) 马后,指物旗上,赫然镶着:“大胤紫塞五军都督府禁卫骁骑营!” 尾端,扛旗小校手中大纛上,旗画金色狻猊,边走麒麟纹路,上书一字,漆黑如墨——“李”! 杨霆风正觉惊疑,前方人马更近,当先一骁骑校尉眼尖,看到房顶上的男人,来者故意放大声响道:“血狼来袭,老帅有令,各营迅速归建归队!违令者——斩” 第十一章 杀亦不杀 这一个“斩”字,足已惊动官兵。 一时间,客栈内众军汉各自抓了刀枪弩机,从店内窜出,人语马嘶,哄闹成一团。 杨霆风见状,正暗自惊讶,好容易定住心神,细瞧校尉,不觉“咦”了一声,叫道:“是你?” 那骁骑校尉闻言,提起缰绳,那匹飒翎战马发出一阵嘶叫,刹间蹄止人立。 来将轻咳一声,吩咐道:“你等先去各营传令,帅府汇合。” “是!”骁骑营众将士得授意,登时纷纷抖擞缰绳,脚踩马镫。刹间,战马奔腾,铁蹄如潮,沙土飞扬,绝尘而去。 尘土之中,杨霆风在空中陡然翻了个筋斗,稳稳从空中落下,须臾间,二人一骑不足一丈。 男人步子一顿,抱拳笑道:“大哥,许久不见。” 骑将也抬起头,也抱拳笑道:“贤弟,别来无恙。” 说话间,那人已经折冲下马,那匹飒翎战马没了主人的束缚,瞬息间绕着杨霆风转了两圈,只听得马嘶不断,发出阵阵哀鸣。 却听那李校尉抚了抚鬃毛,拍了拍马背,轻声道:“嘘,寻风,安静,安静......” 杨霆风的剑眉一皱,心知爱马之事已然瞒不住,遂叹了口气道:“大哥,火耳,没了。” 闻言,李校尉笑容忽止,冷声道:“怎么没的?” 杨霆风面皮发烫,暗叫惭愧,低头道:“箭伤。” 李校尉脸色一沉,突然,他飙起西北口音恨恨道:“你介狗日的,咋个那么不小心咯?知道不知道这火耳和寻风是紫塞最后的纯种血统飒翎马?” 杨霆风瞧过他气得竟说起方言,又辞色转厉,微微有些胆怯,点头结巴道:“这......这......老大......我......也......没办法啊!” 这位李校尉,便是紫塞骁骑中郎将,李承训的独子——李信,现任紫塞禁卫骁骑营“骁骑校尉”,这位根正苗红的大胤军二代,绰号“马王神”,不但马术超群,从小爱马如命,而且这相马之术更是举世无双。 探马营下放前,杨霆风在边军都督府时,与他关系最是要好。 平时,二人总以兄弟相称。 甚至在探马下放后,这李信还把仅剩的两匹纯种飒翎马之一的——火耳相赠于杨霆风 这一听杨霆风不小心害死了火耳,这李信又是愤怒,又是惋惜。 他越想越气,突然,年轻的骁骑校尉嗔目大怒,一甩马鞭腾地呼起,厉声道:“姓杨的,老子他吗弄死你!” 杨霆风知他要打,急忙抱头鼠窜,他虽武艺在身,却是不想反抗。 李信追打了一会,猛然省悟军令在身; 于是,他按捺怒气,摆手道:“罢了,罢了,姓杨的,事已至此,咱们兄弟从此一拍两散,分道扬镳!” 杨霆风一愣,失笑道:“大哥休要烦恼,兄弟保证,将来给您整几匹更为神骏的种马。” 李信却不瞧他一眼,只转身便骑上了“寻风”,抖擞缰绳,那马嘶鸣一声,就要离开。 走不十步,他忽又策马转过身来,神色严厉,杨霆风当他又要给自己一鞭子,慌忙抱住了头。 李信望着杨霆风,冷笑道:“姓杨的,你刚才说你赔,那我问你,你拿什么赔?” 杨霆风偷眼看向李信的脸色,却见到他一脸惨淡。 那丝惨淡之味不知怎么却叫他如此难受,好像看到一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父,心里为火耳的事也不由地真心懊悔起来。 这位年轻骁骑校尉倒不是瞎说,杨霆风他赔不起也是有根据的。 首先,一匹合格的飒翎战马是得经过精挑细选。 为何? 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飒翎马都能成为战马。飒翎马分为飒马、翎马。 飒马,拥有极强的突击与冲撞能力,本身负重也高,可身披两层马铠突击、迂回、切割战场,是夜北铁骑与禁卫骁骑主要坐骑。 而翎马,体形好、听话、快速、适于长距离奔袭,在战场上,可以中远距离进行不断的游走骚扰,是燕山飞骑的不二选择。 虽然外表差不多,但也并非个个能成为战马。 这其中还得挑选身强力壮的优良品种,血统越纯越好,其本身就价格不菲。 其次,供养一匹战马的花费,要远远大于数名士兵。 又为何? 因为,战马是吃草料的,并非和士兵一样是消耗粮食的。 可是,它们又不是什么野草都吃。 这又是为何? 因为,战马金贵,这吃了野草就得拉肚子,拉稀,更别提作战杀敌了。 所以,紫塞所有战马都是吃的上好的进口草料——来自瀛州特有的一种干草 三者,飒翎战马不仅每天要吃这特产草料,还得每天拉出去溜圈放养,这些都需要消耗不少物力和财力。 最后一点,战马不是天生就能驰骋疆场的。还需训练马匹适应战场上各种复杂的环境,训练战马学会不同的行军步伐,方能练出人马合一的攻防本领。 李校尉的父亲李承训主管骑兵部队,骑兵的各项账目都记在李信的脑袋里,这紫塞三大骑兵部队每年消耗西北三省六镇的财政达到三成。 可以说,战马个个都是宝贝疙瘩,而那纯种的飒翎战马更是可遇不可求的极品。 杨霆风见李信气消了些心中得意,不由哈哈大笑,但瞥了李信一眼,笑容一敛,寻思道:“大哥爱马如命,绝不是能糊弄之人。而今大战在即,能夺取良马的最快途径,就是潜入血狼营地,伺机下手。但老帅有令,各营归建,我若私自行动,就是违了军令,也不知当也不当?” 正觉犹豫,忽瞧李信策马转身欲走,当下扯着嗓子喊道:“大哥,我去血狼营地替您取几匹好马来!” 李信闻言,更觉恼火,睨他一眼,忽地身形一顿,从马上飞身而落,眨眼已至男人身前,单手将杨霆风整个身体凭空拎了起来,口里厉声道:“姓杨的,你若胆敢去血狼营地,老子他吗打断你的狗腿,这茬就此打住,休也再提!” 杨霆风微微一笑,道:“是是是,大哥,是我不对。” 李信瞧了半晌,兀自叹了口气,缓缓放下霆风,又咬牙切齿道:“姓杨的,你记住,下回老子连坨马粪都不会再给你了,你这狗日的.......” 二人虽非亲兄弟,但到底共同从军八年,年龄相仿,又意气相投,在帅府共过事,这李信嘴上虽不软,心里却早已原谅大半。 杨霆风听出他话里意思,哈哈一笑,轻咳数声,当即伸手入怀,摸出一枚玄色的铜制令牌,赫然就是从穆萨身上搜刮来的圣火令。 当时他忙着跑路,并没时间细看,只揣在怀里。 杨霆风走了过去,拍了拍李信肩膀,塞给他道:“大哥,这个送给你,就权当是兄弟弥补你种马的损失。” 李信接过,斜眼瞥了下,上面密密麻麻镶满了帕尔斯文,没好气地问道:“啥玩意?” 杨霆风得意笑道:“圣火令!” “圣——”李信勃然变色,马上低声道:“你哪来的?” 杨霆风嘿嘿一笑,小声道:“当然是从法王手中夺来的。”说罢,又将前后经过轻描淡写说了一遍。 而那李信却听得浑身紧绷,面色苍白,一颗心怦怦直跳。 当得知杨霆风不但斩下了三位法王的人头,带回了圣火教的月圣女,并还准备打算把人给送还回去,李信不禁为之语塞。 心知苏泰娅这一回去可就是紫塞边关又一滔天大祸——李信当下寻思道:“不秒,杨兄弟到底还是江湖经验不足,干下了这事,又岂能留下人证活口?” “不行,这个女人必须得杀掉!” 日头已上三竿,杨霆风却隐约瞧得李信面罩寒霜,浑身散发出阵阵寒意...... 第十二章 制衡之道 李信双眉一挑,忽地寒声道:“兄弟,这女人可不能放,必须杀了。” 杨霆风微微一愣,皱眉道:“为何?” 李信扶着颌下,沉声道:“其一,这圣火教可是西域帕尔斯国的国教,你斩了他们三位法王的头颅,形同侮国。其二,紫塞大战在即;西边,二十万血狼蛮兵正来势汹汹,枕戈待旦。倘若放圣女回东边去,难保这西域帕尔斯国不会以此为借口,与血狼联手共同入侵大胤。” “可我曾经答应要放——”一想到自己曾经发下毒誓要放过苏泰娅,如今却要食言,杨霆风不由地一呆,脸上青红不定。 李信狠狠瞪了杨霆风一眼,脸上透出骇人的杀气,他冷笑道:“堂堂大胤军人,死都不惧。怎地还怕这鬼神之说?你若是不想动手,为兄替你杀了她。” 他说这话,周身散发着寒气,绝非只是说笑而已。 杨霆风也明白李信的意思,不由寻思道:“罢了,罢了,大哥说得在理。倘若两国联手,这东西两路大军并进,一座紫塞委实难以抵挡。” 他想到自己出尔反尔,心里不由地一阵烦闷。 可转念一想,这边关大战又起。比起生灵涂炭,百姓遭殃,自己的那句破誓言又算得了什么呢? “那就杀了吧。”杨霆风觑了李信一眼,重重的点了点头。 闻言,那李信浓眉一扬,拔出腰间军刀,冷冷道:“人呢?” 杨霆风干咳两声,红着脸道:“听客栈的黑子说,人已麻翻,正在作坊内,准备烧水剥皮呢。只是,刚才被我阻止了。” 李信惊道:“这…..这又怎地一回事?” 杨霆风叹了口气,将来龙去脉大致说了一遍。 李信听罢,懊恼万分,瞪着杨霆风埋怨道:“你啊,多好的一次机会。不但可以解决这个麻烦,还不用脏自己的手。” 杨霆风面红耳赤,尴尬道:“现在.....现在应该也不迟吧?” 李信皱眉道:“我看未必,这会儿功夫,搞不好人都给放了。还不快去找人?务必把人给我杀了。” 杨霆风诺诺连声,二人正欲前往客栈作坊灭口,这时间,突闻一声大喊,客栈内忽地冲出一个人,浑身都是血,面色惨白如纸,一迭声叫道:“杀人,杀人啦…..” 杨霆风定睛一看,正是黑子,抢上一扶,低声怒道:“黑子,你犯什么浑。还有,圣女人呢?” 那黑子一呆,回望杨霆风,脸色却越发难看,忽地,他呜呜假哭道:“杨爷,祸事了,那个女人跑了。不但跑了,还杀了我们四个伙计.......” 闻言,杨霆风脸上发白,心头一紧,急道:“快说,往哪跑了?怎么跑的?” 却听黑子续道:“杨爷,她往南边跑了,是乘坐一只毛色纯白的雪翼大雕跑的。” 杨霆风略一沉吟,声音忽而转沉:“黑子,你为何不追?以你的武功——” 黑子闻言一怔,马上骇然道:“杨爷,并非小人不追,而是那只大雕有古怪。” 杨霆风有些费解,奇道:“再古怪,无非也是一只畜生,难道那雕还能使用武功?” 李信也哑然失笑道:“黑子,你他吗编的什么故事呢?这人还能有乘雕离开的吗?” 黑子假意擦了擦眼泪,转眼一瞅,看到李信,脸色陡然一变,忙点头哈腰道:“李爷,小人.....小人绝对没有瞎说,那雕......咳咳......那雕只是随意扇了扇翅膀,不知为何,竟带起阵阵旋风,将小人整个儿给卷上了天,摔他了个七荤八素,这身上到现在还疼呢!” 李信与杨霆风听到这里,骇然相顾,皆想:“只凭扇翅就能带起旋风,把人给卷上了天,此等武功当真闻所未闻。况且,施展此等武功的竟然还是一只畜生,也不知是真的,还是这小子信口胡诌、夸张其词?”一时间,两人均觉疑惑,不好轻易下判断。 顿了顿,黑子又继续道:“待小人回过神来,这人和雕已经往南边飞去,小人即便想追也是有心无力啊两位爷!”他说的一本正经,连笔带划,却不似作伪。 杨霆风闻言,奇道:“可是,她为何不朝着东面苍狼大漠逃往西域,而是要向着南面瀛州内陆方向逃跑呢?” 李信摸了摸下巴,沉吟道:“道理很简单,她若敢往东面跑,这一人一雕可就是活靶子,必然逃不过那披甲蹶张营的箭阵箭雨。可若往西面逃跑,她也绝逃不过紫塞羽林射手与燕山飞骑的强弓硬弩。” 杨霆风听得眉头大皱,说道:“看来,这小妮子可并不愚钝,竟还知道反向逃跑?没事,大哥,我马上去趟驯鹰营,让慕容兄放铁嘴神鹰去追踪她。” 李信沉吟一阵,说道:“不必了,只要她不回西域帕尔斯报信。那么,她对紫塞暂时就不是威胁。此间,你先回探马营待命,可千万别违抗帅令。这余下的事情,交给我便是了。” 杨霆风点头道:“是,大哥。” 说完,李信又白了黑子一眼,虎起脸道,“黑子,回去告诉靳二娘,这件事——” 黑子闻言,左右瞧了瞧,游目四顾,却不见有闲杂人等,低声道:“明白,明白,李爷放心,这件事小人会烂在肚子里,至于那四名伙计的尸首,小人也会处理好的。” 李信听到这里,满意地点了点头,不自禁地瞟了杨霆风一眼,见他低头沉吟,心下以为这小子却是真的知错了,不觉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兄弟,不要有顾忌,凡事有大哥呢!” 饶是他十分了解这个异姓兄弟,此刻也不知道杨霆风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其实,杨霆风倒是没有什么顾忌。 无论是圣火教来寻仇,或是帕尔斯国大军来犯,他都不惧。 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对,杀一双。 他杨霆风吃得,就是这碗饭。 男人此时所忖想的: 若是放跑了圣女,连累紫塞的将士,岂非对大胤不忠? 但若违背誓言,杀死苏泰娅,却又落得大大的不义。 所以,当他听说圣女逃脱,杨霆风的心中,竟然还有一丝丝地慰藉。 想到这里,男人的眼角向着遥远的瀛州方向望去,暗付道,“圣女啊,如果有机会能回帕尔斯国,可就千万别再踏入紫塞土地了。” 不然,下回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告别了李信,又叮嘱了黑子几句。 杨霆风牵着骆驼离开了「二娘客栈」,此刻的他,还不能回营。 毕竟,和老兵约定的辰时,马上就要到了。 约莫走了一个时辰,男人终于抵达了紫塞外城,只见人马来往,闹哄得厉害。 这里,是紫塞的外城,也是自由贸易的互市。 杨霆风一眼望去,只见,一条主大道横贯东西,纵横南北。 大道的两旁。 一边,满是深鼻高目的西域商贩正在沿街叫卖,肥羊骏马,毛皮香料等各色西域特产琳琅满目,让人着眼生辉,眼花缭乱。 另一边,则是大胤栈铺。这茶叶丝绸,瓷器锦布,还有许多瓜果蔬菜,山珍野味,分列两旁。 在声音鼎沸的喧嚣中,还有许多女人的嘤嘤哭泣声时不时地传来。 杨霆风抬头看去,只见街道两边满是衣衫褴褛、满身是血的女人,来自于帕尔斯、身毒、月氏、鄯阐、出云等不同国度的都有,甚至,连那来自大洋彼岸,通体黝黑的“尼格罗”女人也并不少见...... 这些女人,无一例外都被剥去了衣服,右臂上被烙铁印着标记,背上挂着无数条可怕的鞭痕,脚上一条锁链晃荡不已。 紫塞。 位于战略要冲,自古商贸兴旺,百年来,来自各国的商人给这座要塞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 而紫塞,能带给大胤王朝的,是国库每年近一半的税收。 这其中,奴隶的生意又占据了其中很大一部分比例。 仔细想想也是,这天下,又有什么生意,比得上奴隶贸易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 众女子见他顾望,又瞧见那身铠甲兽盔,知是大胤军人,地位崇高,纷纷投来期盼的目光。 杨霆风见状,微微一愣,忽地涨红了脸,暗叹一口气,狠狠拽起骆驼,只顾低头闷走。 他只是个边军校尉,区区的六品武官,虽有恻隐之心,却没有任何的力量来改变现状。 不,别说是他。 即使是那个朝廷正一品武官,西北三省六镇的最高军政首脑,面对这奴隶贸易,恐怕也没有办法制止吧。 男人知道,哥舒老帅执掌紫塞近三十年,铁腕雷霆的手段治下,唯独对这件事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也许,十万边军的军饷之中,这奴隶交易也是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吧。”杨霆风无奈苦笑,即使生性粗犷坚韧的他,也不得不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哪怕身在朝堂,国家又何尝不是如此? 男人面无表情地穿过密密麻麻的西域商贩,片刻之后,又来到了一处广场。 广场的四周,都是凤角阁楼。 阁楼上,满是浓妆艳抹、楚腰纤纤的女子,纷纷挥手招呼来往行人。 杨霆风瞥了一眼,但见楼上,除了各地的巨贾客商。竟然,还有不少的大胤军官们抱着风尘女子们正在取乐,有的则勾肩搭臂在一起喝酒玩闹,好不欢乐。 男人狠狠啐了一口,不禁微微摇了摇头。 血狼来犯,大战在即,这些人居然还有心思去勾栏寻欢作乐? 不知不觉中,杨霆风逐渐走近了一座勾栏,抬眼瞧去,却发现这些军官们个个身材高大,龙精虎猛,看上去甚是威严。 然而男人知道,这些人绝不是紫塞边军。 真正的边军军人,皆是血战余生的战士,那杀性一旦提将起来,如狂风骤雨,金戈铁马,杀伐震天。 那骨子里的杀气,是凝而不散,煞气腾腾的。 而眼前这些人,只有兵的表,却没有兵的里。 也就是说,这些人就是门面好看,真要打仗,其实相当不堪。 这些人,就是大胤的龙骑禁军。 紫塞。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拥有着二十万大军,分为紫塞边军与龙骑禁军。 边军在二城抵御入侵,禁军则在内城拱卫监督,双方各有十万人左右。 哥舒老帅管理紫塞,节制西北三省六镇,管天管地,管钱管粮,却唯独管不着这支禁军。 这禁军大统领,虽说只是从二品武官。但由于是皇帝本人亲自指派,却并不受哥舒节制。 这就是朝廷历来的作派,大胤王朝的祖制——绝不会把紫塞完全交到一股势力手中。 再说这边军与禁军其实互相牵制,边军若有变故,内城的禁军可以直接切断三省六镇的补给线,活活饿死边军。 而倘若禁军造反,不但要随时应付边军强行攻打内城,同时还要应付瀛州、云州、中州三个内陆方面部队的反扑,无异于一座孤城,随时会被四路大军给包了饺子馅。 这就是,制衡之道。 也正因为这个制度,才能保持国家始终不乱。 当然, 大胤王朝,立国百年。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军事制度的完善 历史上,有一个很凑巧的规律。 但凡一个朝代,后期灭亡的原因无非都是无将可遣,无兵可派。 然而,唯独大胤绝对会是个例外。 哪怕这台国家机器内部早已千疮百孔,风雨飘摇。 可它外部的军事力量依旧不可小觑,战斗力极强。 欲下紫塞,需破平衡。 因为,堡垒往往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咣!”“咣!”“咣!” 就在这时,广场上的大铜钟,发出三通钟响,将男人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辰时已至。 第十三章 紫白青黄 约定的时间已至,可依旧不见老兵身影。 杨霆风心中大为奇怪:“奇怪,老哥哥平时一向准时,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他与老兵相处八年,从刚入行伍开始,老兵一路上多有照顾。杨霆风素来又重情义,既与老兵结下师长之缘,又与之共同出生入死,成为战友兄弟。 虽说,二人早已不在一营之中。 然而,既是老兵有事相求,哪怕违了帅令,自己也少不得冒死相见。 可这人迟迟不出现,杨霆风也不免有些微微担心。 男人虽神思不属,人也倚靠着勾栏楼墙,环抱双臂,驻足不动,却如一根旗竿般,稳如泰山。 他头戴兽盔,身披山纹甲,身后三尺长的黑色铁匣迸射出一股肃杀之力,引来路人纷纷观看。 阳光下,杨霆风的黑匣影子被拖得很长,挺立如柱的身影被拖得更长,浑身散发着一股股的寒气。 只有真正的军人,才能迸这种强悍的杀力。 一句话,人要衣裳马要鞍。 他穿着这一身,瞧着确实比一般的军人都要精神。 什么是军威? 这就是军威! 真正的大胤军魂! 绝对不是,勾栏上那群龙骑禁军的大个子们能比的。 这时,早有龟公上前,想将他迎进去,入那温柔乡,品绕指柔呢。 可是,都被男人给一一挥手拒绝。 “呸,穷当兵的,花爷我还治不了你了?”那龟公嘴里打着哈哈,心里却将杨霆风瞧低了十分,心里暗自冷笑,估摸着想个法子,把这军汉身上不多的油水榨干。 当下使了个眼色,从里面叫了四个水嫩的姑娘出来,围着杨霆风一圈,莺声燕语地说笑起来。 杨霆风初时远远瞧着这些风尘女子,却都是浓妆艳抹,叫人好生不惯。 可这就近一瞧四女,皆都是天姿国色,言笑谈吐却并不像是风尘女子。 他正自烦躁,此刻哪有心思应付这档子事,依旧左顾右盼,寻找着那道熟悉的身影。 花爷瞧他不上道,又使了个眼色,四女会意,纷纷祭出胡笳快板,整肃容色,开始弹唱起来。 只听第一名紫衣女扣板唱道:“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那紫衣女歌喉彷如天籁,又唱的是烟花柳巷的名篇,显得婉约大气,发人深思。 那紫衣女方才唱罢,第二名青衣女又媚笑道:“紫韵姐姐唱的真好,且听我的;江南形胜,三江都会,璃月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青衣唱罢,又一黄衫女见状,掩嘴笑道:“青离妹妹的《望海潮·东南形胜》虽唱的不差,但岂不知这里是紫塞,是边关,却是不应景。依我看,我等姐妹流落烟花各地,还得是那首百搭的《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更为合适。” 闻言,那青衣女微微颔首道:“还是黄莺姐姐说的是,请——” 那黄衫女咯咯一笑,清了清嗓子,也自顾自唱将起来:“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栏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杨霆风虽不通音律,但也觉得黄衫女唱功了得,如娇莺恰恰,不由地默默点头,表情相当受用。 歌唱间,远处又行来一马一人。 杨霆风受过李信相马之术熏陶,一瞥之间,只见那马通体如白雪,极为俊朗高大。 男人点了点头,暗付道,“果然,还真是如大哥所说的: 尾如垂扫,尾欲茸细,尾骨欲遊,后脚欲缩。曲池欲深,腿似琵琶,接脊骨短,汗沟欲深。 脑骨欲圆,食槽欲宽,颊骨欲圆,面如剥兔。擎首如鹰,垂尾如彗,臆生双凫,龙骨兰筋。” 行得更近了些,杨霆风瞧出这马的皮毛上,竟然溅了数点殷红,好似美人脸上没抹匀的胭脂。 牵马的,是名红衫女子,头戴细柳斗笠,遮住了脸上容貌,一身红色的坎肩纱衣,显出两条白皙的胳膊。 雪白的胳膊上,竟然刺遍花绣,包括苍松、牡丹、腊梅、青鸟、山水等图案。 红衣女身后背着一刀一剑: 剑过七尺——让人有一种青锋划碎七尺冰的冷和傲,使人不寒而栗,不悚也寒的冷 刀长五尺——给人一种如天上凶残雄鹰的感觉,那是一股子翱翔于九天之外,一旦一扑而下,必能一掠而中,一击必杀,决不落空的感觉 女子腰间,还挂着一只青色大葫芦,倒是淳朴无比;葫芦旁,赫然插着一支八孔紫竹洞箫,前七后一,一看就是古物。 斗笠前细雨两三点,背上负七尺剑。 杀伐阵云侵如野火,背挂霸刀烙手。 杨霆风不知怎地,忽然觉得,在红衣女的身上,有着青丝云客与铁马秋风并存的感觉。 只不过,那匹白马委实太骏,杨霆风只顾得上瞧马,对那红衣女子倒是未曾如何在意。 那红衣女子见紫白青黄四女与杨霆风笑闹,竟也觉着有趣,停下脚步,驻马观看。 “好马啊,好马!看来,最近咱的运气还不错,这想什么来什么,火耳的空缺算是有着落了。”杨霆风抚了抚下巴,暗付道,“可是,我到底是以边军的名义,向此女购买该马?还是......还是......嘿嘿.......强行征用?” 他正自思考,拿捏不定主意。 却不料四女之中,又一白衫女子忽地凑近杨霆风,腆着笑脸道:“还请军爷打赏。” 杨霆风恍然醒悟,心想自己这点俸禄,用来买马尚且拮据,哪还有什么余钱打赏? 再说,有那红衣女子在一旁观看,想来自己堂堂的大胤军官,紫塞边军的一员,却出没于烟花勾栏之地,不免有些自惭形秽。 转念间,男人额上青筋乍起,冷着脸说了一句话, 话里就一个字。 “滚!” 那白衫女子见状,倒也不怒,依旧张嘴笑道:“军爷,也不见多,略略给几两碎银子,我三个姐妹唱得这会也是口干舌燥,只想买些果子儿吃,噎津止渴可行?” 杨霆风头脸涨红,额上冷汗落下,急道:“我可没让你们唱曲儿。” 说完,伸手便要推开那白衫女,未曾想,那白衫女也不是等闲之辈,食中二指反点了下霆风手腕,兀自娇笑道:“军爷,您少给些也罢,一二两的银子,权当咱姐妹们望梅止渴,不作白功可好?” 杨霆风手腕一麻,虎躯一震,大吃一惊,死死地盯着白衣女子。 白衫女的这一手,绝非是风尘女子所能学会的武功。 那是来自江南璃月武林,冰心堂的——兰花拂穴法 据传,练至高等境界,可隔空点穴,擒龙控鹤,是一门相当高深的武学。 然他此时要事在身,也并未多想,只是怒笑道:“怎地,咱不给银子,你们还想用强的?” “白菀不敢,只是,这酒楼乃是龙骑禁军‘典军统领’褚文礼所建,您不把这间酒肆放在眼里,难道,还能不给这龙骑禁军八大统领的面子么?”白衫女不卑不亢,娓娓道来。 “哟,是禁军开的啊?那敢情好,咱更不用给银子了。”说完,杨霆风哈哈大笑了声,抚了抚酥麻的手腕,犹自得意。 要知道,这禁军和边军虽然都属于大胤军队,但分属不同军政系统。 从财政来说,边军吃得是西北三省六镇的粮饷,而这禁军吃得确是帝都的皇银皇粮。 行政上来讲,紫塞边军棣属于大胤兵部军机处,而这龙骑禁军却算是皇帝私人卫队。 这是军队内部之事,白衫女哪里晓得,只当都是一丘之貉,一群臭当兵的。 就在这时,忽觑得对面烧肉店前,有一道熟悉的背影闪过。 杨霆风眼神一亮,便用上真力,拨开四名女子,一晃身,施展轻功,三步蹿上,人早已越出二丈。 恰逢那龟公花爷掉头瞧见,在后面哇哇乱叫,但杨霆风脚步轻快,早已尾随那人钻入一条通街巷子,消失不见....... 第十四章 大胤老兵 绕过三条街,拐过一座石桥,进入一条昏暗的柳巷内。 杨霆风侧头望了望,见无人追来,方才停住。 回过头来,发现老兵已经站在自己身前,似已站了许久。 杨霆风瞧他面容,只觉得老兵满脸的胡渣好像更长了些,血丝密布的眼睛内,又多了一份忧愁。 他两鬓早斑,加上面容愁苦,让男人感觉事情不简单。 杨霆风皱了下眉,抱拳嬉笑道:“哈,老丁,发生了什么事?” 老兵姓丁,字宗山。年约半百,瀛洲铁匠出身,精通刀法,据传年轻时曾拜入中州武林“霸刀门”中,得前掌门柳三爷的真传,也不知真假。在大胤边军中服役已超三十年,资历无人能及,若非目不识丁,吃了没文化的亏,就凭他的军龄战功,在边军内混个偏将完全不是问题。 更何况,他曾在血狼万军丛中,救过哥舒老帅性命,二人地位虽相差甚远,但并不妨碍两人私交甚笃,有着过命的交情,这是前话不表。 丁宗山见杨霆风闯了祸还不自知,心头好不气恼。 只不过,他早已过了说教的年龄,也不想多言,只是一直冷眼旁观。 自己的这个小兄弟还是太年轻,经历的世事太少,见过的人心也不够多,还是不够稳重。 当然,这也无可厚非,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江湖阅历的增多,他还有提高自己的机会。 在丁宗山看来,男人吃点儿亏,也没什么不好的,也算是提高自己的江湖经验。 杨霆风略一尴尬,扫了丁宗山一眼,嘿然道:“老丁,是不是兄弟又做错了什么?” 丁宗山正想着如何措辞应答,杨霆风却早已开口笑道:“哈,霆风知道老丁大哥的意思,不该在明知那间酒肆勾栏‘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偏偏去招惹对方。” 老兵闻言,大感奇怪,心道你这小子竟然也知道问题所在啊? 却听杨霆风又得意道来:“嘿嘿,老丁啊,其实我是故意的。” “故意的?”丁宗山双眉舒展,淡淡一哂,道,“哦?这倒是稀奇了。” 杨霆风目光大有深意地看着老丁,手指了指天上,又自顾自点了点头。 丁宗山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上命差遣’。”然后,他缓缓从腰际掏出一柄铜制小烟杆,饶有兴味的问道:“却不知是什么问题?” 杨霆风脸色一沉,摇头道:“老丁,你知道的,‘探马营’规矩,即便是你,细节上也是不能说的。” 丁宗山尝试着问:“真不能?” “不能!”杨霆风的语音坚决无比。 丁宗山斜眼望着他,干咳了两声,正想说话,杨霆风这时又来了一句:“当然了,您可以问,‘探马营’可没规定不许问。”说完,他又眨了眨眼睛,咳嗽颔首。 “臭小子!”丁宗山瞧了杨霆风一眼,微微一笑,从胸口掏出了一只青色烟袋,取出些许烟丝放入烟枪。 也就在这时,杨霆风早已几步上前,从袖口掏出两枚燧石,对准烟丝来回摩搓着,伴随着点点火星落下,他哈腰笑道:“行了,老丁,啥事那么严重?” 丁宗山侧身靠着墙,在昏暗的柳巷,抽了一口,火红的光,一闪一灭,把老兵的面容,映照得忽明忽暗,气色颓败无比。 杨霆风见状,笑容戛然而止,关切道:“老丁?” 丁宗山闭上眼睛,又狠狠抽了一口,面色逐渐红润了起来,他慢慢睁开眸子,望了望杨霆风,忽然小声道:“我......想——逃跑。” “逃——”杨霆风顿时失声叫道,说话间,急忙转头侧目,幸好,巷子内四下无人。 杨霆风面色一沉,寒声道:“老丁大哥,你可莫要开这玩笑。大胤刑律,边关军法,私自逃兵者斩!所在伍长者绞……家......家人连坐法徒!这些......这些还是我刚入行伍那会,你亲口念给我听的。” 丁宗山点头道:“你说得对,即便如此......但我......我还是要逃,带着他们孤儿寡母们一起。”说完,他又抽了一口烟,不再言语。 杨霆风见他如此平静,料想丁宗山必是下定决心,绝非说笑,反觉不安,连忙道:“老丁,此事就此作罢,可千万别再告诉第三个人。” 却听丁宗山又道:“若我执意如此呢?” 闻言,杨霆风脸色一暗,斟酌半晌,只得叹道:“说吧,需要我做些什么?” 丁宗山点了点头,颔首微笑道:“哈,不枉我带你一场。霆风啊,我就知道,找你是找对了。” “老丁,话先别说的那么绝对,我未必能帮上你。”杨霆风觉得耳根发烧,此时的他,根本就无暇玩笑,只是瞧着老兵,内心颇有些担心。 “你一定帮得上我。”丁宗山将手中的烟枪不停地敲打着墙面,但见不断有烟灰垮拉拉的落了在地上,顿了顿,杨霆风方才问道:“老丁啊,你想怎么跑?须知,从外城到内城就需要边军盖发帅印的通关文牒以及腰牌,光是这两样东西就极不好搞。” 丁宗山两眼望天,平静道:“这个不难,从军三十年,咱这张老脸还是有点用的。走的那天,我自会提前和守卫的弟兄们打好招呼。你放心,都是我亲手带出来的兵,绝不会告发我的。” “老丁啊,你怎么糊涂了,除了自己,没有谁是绝对值得信任的,这还是你教我的。”杨霆风闻言,心中大大地摇头,目中却寒光一闪,沉声问道:“好,好,就算你进得了内城,可要从内城前往内陆,需得龙骑禁军当值统领所颁发的通关文书,这又如何解决? 丁宗山目视杨霆风,淡淡道:“这也难不住我,禁军风纪腐败,多花些银两便是。” 话音刚落,杨霆风早已眉头大皱,心中开始衡量着老兵的逃跑计划,面上仍点头表示认可。 忽地,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杨霆风摇头道:“不,不对,即便如你所说,这些都给你顺利解决了。但还请别忘了,你以后的身份可是逃兵,一旦被擒,当地州府可以将你就地正法,连同嫂子还有铮儿他们都得因你流放三千里......” 说到嫂子和铮儿,他蓦地还抬高了嗓门:“不行......不行......老丁.......你这计划,太冒险了,我不同意!” 丁宗山略略皱眉,忽地沉声道:“兄弟,你可知,从军三十年,我为何能活到现在?” 杨霆风心中一楞,没料到老丁忽然没头没脑来了这一句,出口便道:“这还用说?当然是大哥你身经百战,战场经验无人能及;加上那一身的刀法冠绝天下,寻常人根本就近不得你周身三尺。” 丁宗山瞧他想也没想,就随口道来,俨然有些生气,不由得啐了一口,怒道:“我呸,什么战场经验,什么刀法冠绝天下,统统都是狗屁!” 杨霆风心忖道:“老丁这是怎么了?难道我说得不对么……?” 恰逢此时,一片黑云遮住了太阳,天空也渐渐暗了下来。 两人各怀心思,柳巷内,沉寂了好一会儿。 却见丁宗山长长吐了口气,望着层云密布的天空,忽地冷笑道:“霆风啊,我记得你混迹江湖时,有一种暗器叫紫霄魂断。” 杨霆风的眼里掠过一抹吃惊,缓缓道:“当兵八年,连我自己都快忘记了,亏你还记得。是的,这紫霄魂断是我拿手暗器之一,威力虽然只排第五,穿透力却是最强的;一经发射,可轻易击穿三层铁甲。 丁宗山听得这话,点了点头,冷道:“好,好,待会我背向你走,十步之内,任你用这种暗器随意射我。哼,瞧我将你这紫霄魂断变作魂碎霄灭。” 杨霆风摇头道:“老丁啊,我这紫霄魂断可不是普通暗器,乃是我‘神机门’上一代暗器堂关山长老与明器堂苦苏大师共同开发所铸,一旦着身,势必旋钻入肉,直抵五腑,顷刻间便送了性命。” 他倒不是说笑,须知紫霄魂断诞生的三十年内,不知断送了多少大贼巨寇,高手强者的性命。 是以江湖有言:“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紫霄魂断,鬼神难挡。” 丁宗山闻言,蓦地纵声笑道:“无妨,无妨?你尽管射来。”说话声中,他已转身即走,刹间已行五步。 杨霆风眉头一拧,盯着丁宗山,但见老丁闲庭信步,神气从容,胸有成竹,也不觉镇定许多。 男人暗付道:“莫非,老丁真有什么特殊绝技?”他本是果决之人,当下一咬牙,掏出一枚紫色钢锥,激射而出,只听“嗖”地一声破空之声,转瞬间,一击而嵌在老丁的背上。 “老丁!”杨霆风大声喊道,心觉不妙,正欲上前查看老兵伤势,却听得丁宗山哈哈一笑,他定睛瞧去,只见那枚钢锥非但没能刺入老丁肉里,且略有弯曲之相。 杨霆风瞧得目瞪口呆:“好强悍的硬功!连紫霄魂断也钻不进去,老丁大哥的身子是铁铸的么?” 就在这时,丁宗山足下一跺,浓眉一扬,吐气开声,那枚钢锥竟然一分一分地弯折起来。 俗话说,铁无反力,刚猛易折。 杨霆风瞧得是冷汗直冒,高声嚷道:“等.......等一下,老丁,别——” 话音未落,只听“乒”地一声,百炼精钢的紫霄魂断,刹那间被老丁的硬气功给震成两截...... 第十五章 先天罡气 丁宗山缓缓吐出一口浊气,觑了杨霆风一眼,只见其目瞪口呆,脸有讶色,遂正色道:“霆风啊,现在知道,为何我丁某人能纵横疆场三十年,从修罗场中存活至今了吧。” 杨霆风看着断成两截的钢锥,有点心疼,不由得叫苦不迭道:“厉害,厉害,真没想到,老丁大哥这身硬功凭地了得!难怪可以毫发无伤,杀敌无数!” 丁宗山倒没听出杨霆风抱怨的语气,听了这番赞语,既喜且愧,他摇头道:“惭愧,惭愧。三十年中,血狼共犯关十五次,其中,大战五次,小战十次,打草谷更是不计其数。咱参与了这其中大部分战役,然毫发无伤有之,杀敌无数却是称不上。” 说完,老丁回望杨霆风,发现其面红过耳,有些魂不守舍,干咳两声道:“抱歉,弄坏了你的紫霄魂断。” 杨霆风闻言一怔,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道:“没事的,老丁,我只是忽然想到了另一件事。” 丁宗山奇道:“恩?何事?” 杨霆风抚了抚下巴,疑惑道:“老丁,我曾经狙杀过一个朱云虬的悍匪,他那一身不灭金身,黑级浮屠的横练功夫也端是了得。但,碰到我的紫霄魂断,却不知为何是被生生弹开,而非如你这般震断? 丁宗山沉吟一会,说道:“你说得这件事,我是有耳闻的。依我看,那朱云虬一身的硬功,属佛门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外功,而俺使的,乃是道家的先天罡气,属内功一类,两者不可同日而论。” 杨霆风略一思索,道:“原来如此。” 却听丁宗山续道:“你的运气不错,想必那朱云虬年轻时喜好女色,留恋烟花之地,练不到金身的至高境界。不然,仅凭你的箭是根本杀不了他的;不,恐怕连伤都伤不得他分毫。” 杨霆风奇道:“嚯?那么厉害?比老丁你的这身硬气功还强么?” 丁宗山沉默半晌,说道:“没错,传我这功的老道士曾说过,这先天罡气乃是道家的得意伎俩,那不灭金身却是佛门最厉害功夫,号称天下防御第一,乃是内外兼修的无上神功。共分为十二玄关,每一关都比前一关练起来更为艰难百倍,修练者若能闯过十关,天下便无人能伤他分毫!” 杨霆风闻言骇然,忙道:“老丁,那这不灭金身与你的先天罡气究竟有何分别?” 丁宗山嘿了一声,蓦地哈哈大笑道:“江湖传言,这不灭金身只需练至第十层,全身罩门便完全消失,成了金刚不坏之身,无论拳打脚踢,刀劈剑斩,火烧水淹,剧毒蛊虫,皆不能伤。而我这道家的先天罡气,乍看之下防御和不灭金身相差不多,其实有着很多的弊端。” 杨霆风讶道:“老哥哥你又谦虚了,当初,我那紫霄魂断虽被朱云虬弹开,却是破开了他九成的气盾,这才用穿甲箭取了他的性命。可到了你这儿,连半分都穿不透。” 丁宗山笑道:“不,完全不一样。我这先天罡气,在憋气时破不了防,无论是何种兵器武功皆伤不到我。可是,我却不能一直处于闭气状态,也需呼吸,回气,调整,放气。而这时的我,恰恰处于最弱的状态。” 杨霆风失声叫道:“难怪,老丁您让我十步之内拿暗器射你。” 丁宗山手摸胡渣,笑道:“呵呵,你发现了么。不错,十步过后,我需要换气。不仅如此,这门功夫还有另一个更大的弊端。” 杨霆风诧道:“更大的弊端?求教。” 丁宗山淡淡一笑,漫不经意地道:“第二个弱点,就是需要随时放气。因我等身体所受的伤害也是有上限的,而所受伤害也是会逐渐积累的,伤到一定程度,必须通过劲气外放才能达到化解反震,越是刚猛的攻击,这闭气的时间就越短。” 杨霆风皱了皱眉,咳嗽道:“如您所说,若是碰到丐帮那天下至刚至猛的掌法,或是大林寺那至强至阳的神拳,岂非连一下都抵挡不住?” 丁宗山一愕,灿然失笑道:“你说的不错,在这天下已知的武功里,至少有七种掌法,五种拳法,三种腿法,两种指法......扛不住一记进攻。” 闻言,杨霆风略一失神,表情微微有些失望。 见状,丁宗山却向杨霆风笑骂道:“臭小子,你也别太小看这门武功了。那老道曾说,若是能练好了,战场上自保可不成问题。再者,这是道家正宗的内力,练之对身体大有裨益。听说,有先辈习至高深处,全身经脉可连结天地磁场,以外力化为自身内力,源源不绝,予取予用。虽说有别于不灭金身的金刚不坏,却也是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杨霆风错愕片刻,忽地奇道:“老丁,你的意思是——” “没错!”丁宗山重重一点头,忽地扬声道:“霆风!大战在即,我有预感,这一次血狼来势汹汹,战斗会异常惨烈,你我兄弟一场,今日我便将这道门先天罡气的传授给你,且听我口诀——” 杨霆风急道:“等一下,丁大哥,那怎么成?我......我......” 丁宗山见状气急,怒啐道:“你小子别说话,好好听我说——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亿劫,证吾神通。三界内外,惟道独尊。体有罡气,覆映吾身。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包罗天地,养育群生。受持万遍,身有光明。三界侍卫,五帝司迎。万神朝礼,役使雷霆。鬼妖丧胆,精怪亡形。内有霹雳,雷神隐名。洞慧交彻,五炁腾腾。罡气速现,覆护真人......” 杨霆风得他训斥,不由地开始默默记诵口诀。 约莫一炷香时间,念完一通,却听丁宗山续道:“这先天罡气的口诀,你记住了几成?” 杨霆风如实答道:“五成不到。” 丁宗山点头道:“很好,很好。”说完,他神色一黯,又道,“霆风啊,这三十年以来,我除了靠这招先天罡气硬抗刀枪剑戟,飞矢弩箭外。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对战场的嗅觉。” “嗅觉?”杨霆风听得眉头大皱。 “是的,非是让你用鼻子去嗅血腥味,而是用心去体会危险感。”丁宗山点了点头,两眼望天,“还有,兄弟,千万别太高估大胤边军。” 闻言,杨霆风讪讪道:“老丁大哥,您这是话中有话啊......” 丁宗山浓眉一扬,高叫道:“不,你听我说——” 杨霆风口中应了声,心中却想:“老丁大哥今天究竟怎么了?” 丁宗山缓缓吐了一口气,叹道:“我这人没什么特点,只是打了不少仗。但......但几乎都是败仗......” “败仗?”杨霆风吃了一惊,脱口而出。 丁宗山沉默半晌,说道:“没错,败仗。从太祖朝开始,我们和血狼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百年。毫无疑问,败多胜少。为何呢?因为血狼他吗有先天的优势,他们良马众多,全民皆兵,孩童从小就骑马射箭,很短时间内即可征召大量骑兵部队,来去如风,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杨霆风听得入神,听罢,也缓缓叹道:反观我们大胤,缺良马,缺草场,缺优秀的骑兵将领,很难组建大规模的骑兵部队。和血狼的战斗中,大多使用步兵,器械、战术及战阵来对抗骑兵。哪怕能打赢他们,也追不上他们。而且,血狼的补给依靠牧马放羊,以战养战。而我们基本上就得靠着大量民夫从西北三省六镇运输,这补给后勤相较之下,又是落了下风。另外,还有龙骑禁军这帮畜——” 丁宗山狠狠瞪他一眼,打断提醒道:“杨-霆-风,你话太多了。” 杨霆风一怔,也意识到自己失言,忙道:“抱歉,老丁,是我多言了。” 二人相顾片刻,俱都哑然失笑。 丁宗山收起笑容,又沉吟了一阵,说道:“兄弟,不和你说笑,这次血狼来犯,给我......给我的感觉......很不好。” 杨霆风笑骂道:“怎么,连我们的大胤边军的第一老兵也怯战了?” 丁宗山哼了一下,冷笑道:“是啊,我怕了。但我不是怕死,而是怕你嫂子还有铮儿他们......你知道的,若是百姓落在血狼手中.......” “若是落在血狼手中,还不如死了呢!老丁啊,原来......原来这才是你想当逃兵的真正原因啊!”杨霆风顿时笑容一僵,眼神茫然,嘴唇微微颤抖,却吐不出半个字来。 恰逢这是,响起三通钟响,辰时已过,巳时已至。 “嘛,离他们进攻紫塞还有点时间。”丁宗山举头望天,冷声道:“走吧,回家看看铮儿他们,中午让你嫂子给你多整两个菜。”说罢冷哼一声,背着双手,扭头便走,走不几步,又侧身低声道:“今天的事情,你可千万别和你嫂子说,妇道人家的,嘴上容易不住门。” 杨霆风听到这里,恍然有悟,莞尔道:“老丁啊,原来嫂子不知道啊?嘿嘿——”说到这里,忽见丁宗山脸色泛黑,重重哼了一声,心知他此时心中烦闷,无暇玩笑,便尴尬一笑,住口不言...... 第十六章 三窃如梦 二人一前一后悄然离开,心念方才之事,各有想法。 杨霆风两眼望天,天空中,隐有炊烟升起,猛然想起圣女的骆驼,还栓在勾栏附近,急忙对丁宗山说道:“老丁,你先回,我去处理点私事。” “行,只是,你小子可千万别搞事。”丁宗山低头咳嗽两声,点了点头,兀自先走一步。 转过街角,绕过三街。 杨霆风再次回到了广场,觑得烧腊店前正好无人,便假意上前购买熟食,实则远观勾栏动态。 他在“探马营”厮混久了,学了一身的侦查本领,哪怕背对目标,也能观察身后事物。 这耳力也是相当不俗,仅凭声音就能大致分辨方位。 杨霆风斜眼一瞧,心中大喜。 原来,此时那骆驼,瞪着呆滞的双眼,跪坐在地上,正悠闲地晒着太阳。 “万幸啊,并未被人牵走。”杨霆风点了点头,喃喃道。 就在这时,风中传来一股肉香。 杨霆风抬眼一看,原来,这烧腊店的老板正提着一挂新鲜出炉的烤鸭出来,犹未走近,醉人香气便已散开。 那烧腊店老板也瞧见霆风,连忙笑脸相迎道:“敢问这位军爷,打算买些什么?” “买,买!”杨霆风恍然一惊,下意识地伸手去腰间摸钱袋,哪知这一摸之下,竟迟迟拔不出手。 那店家见状,点头哈腰道:“军爷,我这烤鸭可是祖传的手艺,不但皮脆肉嫩,鲜美酥香,肥而不腻。而且这价格也不见多,只需三十贯,您来一只? 闻言,杨霆风依旧手在腰间,神情却是十分的古怪。 那店家瞧得不耐,讥笑道:“军爷莫不是没带银钱?” 杨霆风忙道:“不是这个,店家,给我留一只烤鸭,我去去便回。”说罢,转身就朝着勾栏走去。 那店家瞧出门道,舔着笑脸,面上叫好,心中却暗骂道:“呸,穷当兵的。” 杨霆风匆匆离开是有原因的。 原来,就在刚才,他一摸腰间,别说是钱袋子,就连那块紫塞边军探马营巡边校尉的腰牌也是不翼而飞。 他猛地在脑中梳理了一遍,将目标迅速锁定了紫白青黄四女。 除了她们四个,与自己素昧平生,嫌疑最大外。 自己也确实找不出第二个可怀疑对象。 可究竟是何时,被四女摸走了腰牌钱袋? 他自己不但茫然不觉,甚至,连一点儿感觉都没。 其手法之高明,当真是神不知,鬼不觉。 继而,杨霆风又觉地心惊胆战:遗失腰牌,可是重罪。而且这罪名可大可小。按大胤边关条例,遗失腰牌,重杖七十。可若是给血狼的间谍得到,或是因此造成了边军重大的损失,那这罪名可就不好说了...... “这万一不是她们四个,又当如何?”他越想越急,心乱不已。只顾着低头闷走,没走几步,忽听“哎哟”一声,一人被自己撞了个四仰八叉。 杨霆风猛然惊觉,抬眼一看,不是花爷,又是谁? “哎哟,是哪个不长眼的,这脑袋怎么和铁窟窿似的?”那花爷自顾摸了摸淤青的脑门,也抬头一瞧,见是杨霆风,微一错愕,忽地掩口放出一连串的奸笑声,他边笑,边出言讥讽道:“哟,哟,哟,这不是那谁?怎么,这是想通了还是怎地?来找姑娘们玩耍?” 闻言,杨霆风不由脸色一变。 虽说,他早已心知肚明,重返这里,少不得被冷嘲热讽。 然腰牌事关重大,又需得从这龟公这询问出四女的来历。 既是求人办事,也不好马上发作。 念及于此,他头脸涨红,额上一道青筋乍起,脸上却笑吟吟道:“叔......奥......不是......哦......是......这个,这个…..叔啊.......刚才那四位姑娘还在吗?” 俗话说,出手不打笑脸人。 那花爷不愧是开门做生意的,乍闻有钱赚,先前的不愉快早就一扫而飞,连忙含笑答在,挥了挥红巾,娇声迎着霆风入内。 一入勾栏,果然不同凡响。 杨霆风四顾游弋,只见风帘翠幕,屏风扇舞,香薰袭人,楼中有一大厅,厅内满是浓妆艳抹的女子,见他顾望,纷纷挥手招呼。 走不得五步,那鸨儿也笑迎而来,笑问道:“哟,军爷,想见什么样的姑娘?” 花爷笑道:“肖妈啊,咱军爷想见那上月才来的四姊妹哩。” 肖妈妈上下打量了霆风一眼,诡秘一笑,说道:“哟,真看不出来,军爷还是个附庸风雅之人啊?” 杨霆风皱眉道:“婶婶此话怎讲?在下,大字倒是识得几个,却也并非那吟诗作对的公子哥。” 肖妈妈闻言,哈哈一笑道:“军爷,我这牵心楼,共分上中下三层,二楼以下是勾栏花厅的买卖,三楼却是做着青楼的生意。 杨霆风好奇道:“有何不同?” 那肖妈妈老于世故,拿眼一相,便知杨霆风并不谙风月场之事,笑答道:“军爷是头一回来,可能并不甚了解。这花厅里的姑娘,做的是窑子买卖,既卖艺也卖身。而那青楼里的姑娘,却只陪客人吟诗作词,唱首小曲,弹个小琴......” 杨霆风凝思片刻,点头笑道:“原来如此,刚才那四位姑娘是青楼的啊,难怪这曲子儿唱的不错,诗词也是轻车熟路。” 肖妈妈愣了一下,笑道:“哈哈,军爷果然才思迅捷,一点就透。那四位姑娘是上月从千里之外的南方来的,各个是才貌双全,色艺绝佳。我还听说,四人皆出自璃月一间很有名的青楼......” 杨霆风点了点头,便道:“那就这样吧,劳烦婶婶带路。” 肖妈妈自顾笑了一阵,却不见任何动作,只是摊出手掌笑道:“军爷,这个年头,大家都生计艰难。尤其呀,是那青楼的姑娘们,一年到老的,倒是难得开张一回。方便的话,还请军爷先打赏些银钱。咱也好安排不是?” 杨霆风奇道:“这又是为何?” 肖妈叹了口气,无奈道:“军爷,莫要忘了,这里是紫塞,是边关。来这的,大部分都是一些粗人,商贾。比不得璃月那士子才情,舞文弄墨,纵情山水,对酒当歌。所以呢,这青楼的生意......向来都不怎么好。可按青楼的规矩,却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军爷须得先交银钱,才能见到姑娘。” “我呸,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杨霆风心中暗骂一声,暗付道,“依我看,在你肖妈面前,无论是勾栏亦或是青楼,这卖笑的、唱曲的、撒欢的、恐怕都得先交足银子的吧?” 这一点,他杨霆风倒是猜的不错。 可如今,他钱袋已失,心中正自叫苦不迭,尴尬无比。 却也无甚办法。 正欲想个法子撤退,恰逢这时,忽听耳边传来一阵嬉笑打闹之声,杨霆风抬起眼角,只见,一个拿着折扇,锦衣华服的白净少年正簇拥着几名风尘女子纵声而来。 肖妈和花爷见了,慌忙弃了霆风,上前逢迎。 杨霆风端得一瞧,少年长相俊美,丰神如玉、风度翩翩,衣服的样式极为考究,一看便是年少多金的主。 突然,他心念一动,悄悄跟在肖妈与花爷屁股后面,一同走了过去。 与少年擦身而过时,杨霆风两指轻轻一夹,动似灵兔脱跳,那华服少年腰间的钱袋子竟已被他捏在两指之尖。 那少年似浑没在意,依旧和众女放浪形骸,纵情声色。 杨霆风觑得无人发觉,伸手在钱袋内一掏,摸出七张银票与一些散碎银两。 不待细看,忽地手腕一抖,那空空如也的钱袋儿竟又被他挂回了少年腰间。 他四处张望了下,眼见公子身边虽人多,却是无人注意自己,兀自放下心来。 这一来一往,只在顷刻之间,杨霆风心中,却是突然地一惊。 原来,他自幼在神机门长大,早已练就了一手娴熟的暗器接收与发放的手法,五指灵活无比,十年来,门内未逢敌手。 谁料,他乍用这灵活多变的暗器手法,干起那小偷小摸的事情。 不仅,没有丝毫的困难与阻碍,反倒是相当得心应手,契合度极高。 他迅速将银票塞入怀内,沿着花厅深处走去,准备碰碰运气,寻找四女。 可就在这时,忽听一个嘶哑的嗓音,小声说道:“大人,这次功败垂成,都是帅府的影卫部队——千流营横加干涉。我们......我们损失了好些弟兄!那些......还未暴露的兄弟姐妹们,为了不拖累我们,也纷纷自尽了。” 杨霆风听了这席话,脸色一阵阴晴不定,循声踱步而去。 “也许,也是大胤的国运未完。你替我向霍伊玄大汗传个口信。告诉他,一旦时机成熟,我们龙骑禁军就会关闭内城城门。而剩下的,就看大汗自己的军队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那声音几乎细不可闻,但依旧没有逃过自己的耳朵,听得十分清楚。 杨霆风闻言,心头又是一凛。 他虽只是边军普通的一员校尉,却也知礼仪廉耻,家国大义;碰见这卖国之事,决然不会坐视不管!” 杨霆风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来到了一幅山水屏风之外,顺着缝隙,偷眼瞧去:只见,屏风内的一张八仙桌上,坐了两个商人打扮的汉子,一老一中,虽衣着普通,但难掩杀气。 刚才回话的,俨然就是那位蓄着白色胡须的老者,老者眼角处皱纹深刻,一脸的风霜之色。 而另一个,则是个黑瘦的中年汉子,满面虬髯,鹫鼻阔嘴,身材魁梧,虽着大胤服饰,却不似大胤之人。 杨霆风凝视半晌,忽目中生寒,嘴角喃喃自语道:“血狼蛮子。” 中年汉子呷了口茶,寒声道:“大胤果然藏龙卧虎,霍伊玄大汗蓄精养锐八年,外加有尔等禁军策应,没想到,行动还是失败了。唉,八年的潜伏毁于一旦,这哥舒老头确实不好对付。” “呵呵,这是当然,哥舒老儿执掌紫塞近三十年,又岂是浪得虚名?”白髯老者点了点头,端起桌上酒杯,手指摩挲杯壁片刻,才小声道:“如今,这边军的八百里加急尚且在前往帝都的官道上,你得催促霍伊玄大汗抓紧进攻紫塞二城了。若然等兵部派遣援军进入紫塞,岂不贻误晋王殿下的大事?” 杨霆风虽已隐约料出二人身份,但由白髯老者亲口道出晋王之时,仍觉脑中嗡的一响,面沉入水。 突然,中年汉子神色冷厉,目光扫过屏风,眉毛向上一挑,蓦地低喝一声:“什么人?”声虽细不可闻,却有一股暗劲劈头贯脑而来,震得杨霆风神晕目眩。 就在这愣神之际,白髯老者也云袖一挥,将酒杯中的酒水,嗖的一声掷向屏风外。 杨霆风瞧得酒水来势劲急,知道厉害,蓦地向前一记鱼跃,人还未落地,那酒水竟四射开来,将屏风钻出数十个小洞。 杨霆风大吃一惊,飞身纵出,就要夺门而走,忽地眼前人影一晃,竟是肖妈挡在自己面前,拦住去路。 肖妈一把拽住霆风衣袖,兀自笑道:“军爷,这曲子还没听,咋个又要走哩?” “不好,连这老鸨竟也会武功?看来,呼延老将军说的不错,这间勾栏,当真是有大大的问题。”他没料肖妈在这个节骨眼上来捣乱,而且,看情形,这肖妈的手上功夫还不弱。 “不行,这事儿太大了,必须赶快撤退,向老帅汇报!”转念间,杨霆风翻腕一转,肖妈只觉一股大力将自己的手给扭开,慌忙放开霆风衣袖,也就在这刹间,他点足一掠,急忙又蹿向花窗方向。 眼看窗户近在咫尺,突然,一抹身影从窗前闪过。 还没等回过神来,山纹铠甲上,已重重挨了七下,如铁锤砸在身体一般,巨痛无比。 杨霆风低头一看,只见胸甲上,已掉落九枚甲片,却并未插有任何暗器,倒是有水珠三五滴正缓缓淌落。 “喂,小子,你是禁军哪一卫的?” 杨霆风闻声抬头,却见花窗边,站着刚才那位甩酒老者,三绺白须,无风自曳,手提一方酒壶,料想方才的“暗器”——水滴,也必是壶中酒水而发,老者的内力,可见一斑。 白髯老者也是上上下下,打量了杨霆风一番,忽低头咳嗽一下,朗声道: “嘛,不想回答就算了。肖妈,阖上大门,把这楼内之人,统统杀掉,一个都不许给老夫放了!” 第十七章 白衣少年 白髯老者一语未毕,立刻便传来了数声清脆的“咣铛”声,似乎有什么东西重重落地。 杨霆风猛然一震,抬眼一看,脸色霍然剧变。 原来,那牵心楼的所有通道门窗,居然在一瞬间全部被落下的铁闸与铁栅给封死。 一些风尘女子不知内情,见状急忙朝正大门外跑去,然而,面对这密封的千斤铁闸,芊芊细手哪里能推得开? 也就在这个刹那,白髯老者点足一掠,身形一晃,在半空一个转折,转瞬之间,落在了角落一副《春音图十帧》的壁画之前。 “不好!”乍一看到,杨霆风脱口低呼,急忙抢步上前。 然而,还是慢了一步。 只见,那白髯老者冷哼一声,霍然抬手,连续在图上数个方位点了几下。 也就在那一刻,那壁画上侍女的衣衫似乎波动了一下,一道暗门从壁中裂开。 当老者身影没入黑暗的刹那,那副壁画竟又重新阖上,仿佛不曾开阖过一般。 一切,都是这样快得令人目不暇接地发生了。 杨霆风脸色一变,他急速地掠了过去,从壁画的左上角一侧奇速抚向右下角另一侧——然而,他并不知道这暗门的开启顺序究竟是如何运作的。 他迅速开始观察打量起壁画: 这幅佚名《春音图十帧》的壁画共有十个场景,分别描绘了假山、客厅、花园等不同场景侍女们嬉笑打闹的情形。 其中一帧描绘了一侍女躲于假山石后窥看另一侍女的诡异场景引起了杨霆风的注意——躲于假山后的女子衣着朱文盘锦,下装鳞纱漫裹,外套云毅广袖,只是神情有些怪异。 另一名女子穿着却大为不同,身穿云华青莲图案的裙子,头插雾花琉璃钗子,手持梦蝶云灯,神色似乎微微有些害怕......图中背景环境的表达尤为完整,石头、树木、花卉、草丛、栏杆皆刻画得十分精细,连女子手中纨扇上所绘之竹都清晰可见;所有人物均做全身描绘,头饰、发丝都交待得非常细致...... 与此同时,花厅内,早已乱了套。 无论是禁军军官,还是巨贾客商们,此时此刻,哪里还有兴致纵情声色? 纷纷搁下了怀中的美人歌姬,惊呼着四散开来,你推我攘地寻找着出路。 然而,窄窄的台阶过道根本容不得那么多人,不少人便这样接二连三地滚落了下去。 只有那老鸨——肖妈妈却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似乎是在等待命令。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闪过,那来自血狼的中年汉子也奔到了肖妈妈身侧,眼神透出一股狠厉的杀意,他大声说道:“肖妈,证据都已堙灭,赶快杀光所有人!” 话音刚落,顿时,楼上楼下一片轰然,众女和客商看着楼上的那两个身影,脸色露出恐惧。 肖妈妈点了点头,脸上表情冷漠木然,与刚才的和颜谄媚简直判若两人。 突然,她足下狠狠一踏,只听喀喇一声响,地板底下似乎有暗格动了动。 也就在这刹间,杨霆风感到有一种莫名的压迫力弥漫在空气中。 他不由变了脸色,立刻凭空提气,旋身而起,袖口弹出飞索,钩住横梁,身体紧紧贴在了木梁之上。 果然,用不多时,大片的墙体纷纷掉落。 墙体脱落后,竟露出了无数机关: 有劲弩、有针筒,更有暗青色的毒气从不知何处涌现了出来,逐渐弥漫起整个花厅。 应该是当初建造该楼时,工匠预先埋入的机关——暗格一动,墙面的弩机暗器便会猝然发动! “啪嗒”一声,随着劲弩张开,漆黑的弩箭开始自动装填...... 片瞬之后,整座牵心楼内,传出了此起彼伏的呼啸声。 登时,弩箭脱弦,针雨如飞蝗,毒气的范围也开始扩散开来。 屠杀。 终于开始了! 只是一转眼功夫,人便一排排地倒了下去。 那一刻,牵心楼传来的哭声、喊声、叫骂声都愈发地响亮凄厉....... 横梁上,杨霆风身体紧贴,心中也是暗暗着急:这箭雨飞针的,虽说暂时射不到他,但是这毒气却是实打实地弥漫了过来,换句话说,这毒雾覆盖整座牵心楼也只是时间问题。 就在这时,一人忽悠悠的说道:“我说,哥们,这都火烧屁股了,你还在看戏嘛……?” 闻声,杨霆风霍然凝住了,眼睛一瞬地看着说话的人——这个男人清奇俊秀,面如冠玉,毫无疑问,是个翩翩美少年。 如果能再吃胖个十斤,或许比起那天下第一的美男子还要强上两分。 他还穿着一身特别精细华丽的白衣,挂着只有世家公子才喜欢的嫣红长穗双鱼玉佩,手中拿着一柄特别风雅的折扇。 不是先前那位丢了“钱袋子”的华服少年,又能是谁? 杨霆风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动声色,他瞅了瞅白衣少年半晌,终于迟疑着,开口询问道:“你是?” “其实我一直想不通。”白衣少年慢慢抬起了好奇的眼神看着杨霆风,嘴里笑道:“你干嘛,要偷我的银票呢?还有,你偷就偷了嘛,为何还自作聪明的把空的钱袋子还我?” “……”杨霆风显然愣住了,他实在没料到,自己那么牛逼的探囊取物手法,竟然还是被正主发现了。 沉默半晌,他微微诧异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是吧?这世上怎会有人如此自信?”白衣少年忽地微笑了起来,摇了摇折扇,一本正经道:“我说,老哥,你是第一次偷东西吧?这破绽呀,老大了……” 听着白衣少年夸夸其谈,杨霆风的唇角也露出一丝笑意,他活动了一下筋骨,翻身从横梁上落下,来到少年面前,作出一副地痞无赖的嘴脸道:“啊?……我是偷了,你想怎地?” “啊这?”白衣少年怔了一下,陡然明白过来——江湖险恶,人性难测,臭不要脸,无耻窃贼 “你......能不能把银票还我啊?”白衣少年突然瞪大眼睛道:“像本公子这样英俊潇洒又身份显赫的人,你一个当兵的,可是开罪不起的喔!” “不能。”杨霆风直截了当,“还有,你说的这些,和老子又有什么关系?” 白衣少年鼓起大眼睛瞪了杨霆风半晌,突然叹了口气,“你这家伙,也忒不讲理。这偷了东西,还理直气壮的。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多年,你究竟是怎么在军队中活下来的?” “难道你没听过一句老话?”杨霆风仔细瞧了白衣少年一眼,唇角浮起一丝琢磨不透的笑。 “老话?”白衣少年吃了一惊,好奇道:“说来听听?” 忽然间,杨霆风大笑起来。 “喂!笑什么啊?”白衣少年被这突如其来的笑声吓了一跳,“你倒是,快说啊!” “老话说,兵匪,兵匪!”杨霆风眼中掠过一丝得意地光彩,“既是兵,也是匪啊!” “厉害,厉害!”白衣少年简直无言以对,他翻了个白眼道,“还真是个泼皮无赖!” “没错。”杨霆风微笑,“正是在下。” 白衣少年呸了一声道:“边军之中居然有你这种败类,简直是大胤军队之耻。哥舒老帅要是知道手底下有你这种人,我看他得气得吐血……哼哼.......” 说完,他眼珠子转了两转,上上下下看了杨霆风几眼,“不过嘛,你这家伙虽然无耻,但不知怎地,本少爷竟然觉得并不讨厌?也真是奇了怪了。” “那是,兄弟们都这样说!”杨霆风重重地点了点头,手指仍在摆弄着墙上的壁画,嘴角微笑道:“随你怎么说,我呢,是绝对不会还你银票的。还有,像你这种公子哥又不缺这点银子,有和我斗嘴的功夫,不如想想怎么破解这壁画上的机关吧。” “说的也是,还是等出去再说。”白衣少年悠悠的说道,“毕竟,连命都保不住,即使要回这银子也毫无意义。” 说罢,他“哗”的一声把折扇阖上,一本正经道:“那么,敢问兵匪老哥,你这壁画上的机关,究竟破解地如何了?” 杨霆风沉吟了一会儿,突然,哈哈笑道:“实不相瞒,毫无头绪!” “是吗?说起来,我对名家画作倒是略知一二。”白衣少年“啪”的一声将折扇打开,嘿嘿一笑:“这幅《春音图十帧》虽然落款佚名,但据我的判断,应该是道玄居士所画。 “道玄居士?”杨霆风露出疑惑的表情,“是哪个?” “当然是位十分有名的画师!”白衣少年深深地鄙视了下杨霆风,继续解释道:“道玄居士,年岁不祥、出身不祥、样貌不祥,二十年前出道,是一位著名的神秘画师。他擅佛道、神鬼、山水、鸟兽、草木、楼阁等,尤精于佛道、神鬼的壁画创作,代表作品有《持国天王图》,《道祖受篆图》,《拈花大佛图》等等。” 他娓娓道来,如数家珍。似乎对天下的人脉琐事,十分了解。 “不对吧,你刚说他善画佛道,可我看这幅春闺侍女图与佛道神鬼并无相关之处啊……”杨霆风奇道,“再说,这民间的画师那么多,你又如何确定,是道玄居士所画?” “因为,我家收藏了他的不少真迹。”白衣少年摇了摇手指,说道:“你看,这花园里的树木、花卉与我家的《秋霁相国寺图》如出一辙。而且,这道玄居士十分精擅不同场景的转换,你瞅你细瞅,这转景、布景、意境、笔力、一般的画师根本就临摹不出来。” 白衣少年顿了顿,又补充了道:“而就在刚才,我又突然发现,这壁画上的某些场景和宫廷画师吴常夜的那幅《容膝斋图》极其相似,如出一辙。所以,我有个感觉,这道玄居士很可能就是——” “你是怀疑,这道玄居士便是吴常夜本人?”杨霆风压抑不住内心的好奇,再次问道:“你,还有其他佐证么?” “有!”白衣少年忽地一笑,“说起来,这吴常夜入宫当首席画师的那年,也正是道玄居士刚出道的那会。而且,更为巧合的是,两人却都是在五年前双双停笔失踪的。这些个绘画大师们,心气极高,哪怕要封笔隐退,也不应择取在同一年啊。” 然而,杨霆风依然不解地摇了摇头,再次问道:“即便真如你所说,那又当如何?” “你呀,还真钝。如我所说不错,那就意味着,我们能出去了啊!”白衣少年淡淡的道,“如果这吴常夜真是道玄居士,那么这机关的开启顺序必定和作者的下笔习惯有关。” 杨霆风没有回答,过了良久,才道:“那么,你知道他出笔次序吗?” 白衣少年唇角又露出一丝笑意,嘿然道:“嘿嘿,当然知道啊。毕竟,我还曾是他的不记名徒弟呢。” 杨霆风怔了一下,脱口道:“真没想到,你一个膏粱子弟,倒也不含糊,竟然懂得那么多?” “嘻嘻,这是当然的啦。”白衣少年用手抚摸着折扇边缘,得意一笑,道:“毕竟,整天没有些事儿做,人生岂不是很无趣?” 第十八章 卖是不卖 大片的地板纷纷陷落,整座牵心楼渐渐往下塌陷。 花厅内,弩箭、飞针呼啸纵横,宛如疾风,毫不间歇地——射向那些夺路而逃的众人。 所过之处,哀嚎遍野。每当有黑点掠过躯体,就会腾地有一蓬血雾炸出......所有人都在哭号着,嘶喊着。 只有一处地方,弩矢针筒皆射不进去,成了仅剩的一方“乐土”——那方乐土被从天而降的精铁纱网所制的笼子所覆盖,笼内一左一右罩着一对男女,却是老鸨肖妈和一个黑瘦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看了这帮四散而逃的众人一眼,微微点头——花厅狭窄,回旋余地不大,更何况大部分的人皆不会武功,更无从闪避。即使是那些禁军军官,面对漫天的弩箭飞针,最后也不免落得一死。 “唰!”传来一声呼啸,杨霆风想也没想,手腕凭空一抓——便多了一支飞射而来的弩箭 他反手一甩,箭势带着强烈的气旋之声,犹如风车一般:半空中的飞针纷纷退让开来,仿佛有无形的力量强行将它们迫开,那些飞针忽然间全都失了准头,相互撞击在了一起,“叮叮叮”地落下。 “啊,有点手段啊你?”白衣少年惊讶的看着他,“竟能徒手接箭矢?” “小意思——”杨霆风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这机关,就交给你了。” “交给我?”白衣少年一怔,“那你干什么?” 杨霆风斜眼看了一眼白衣少年,微笑道,“我?当然是替你这个公子哥护卫!” “好吧,既然是小弟的请求,那本公子就勉为其难的试试。”白衣少年微笑。 “我,什么时候成为你的小弟了?”杨霆风一时语塞,然而,他很快换上了狞笑的表情,“这样吧,如果你能破开机关的话,说不定,我会考虑考虑归还你的银票。” “嗯?你的意思是说,把本来就属于本公子的银子还我?不行,不行,我也太亏了。”白衣少年大呼吃亏。 杨霆风闻言只微微一笑,道:“那你说,还想怎样?” 白衣少年想了想,忽心念一动,向霆风拱手道:“这样吧,这出去以后,请我喝酒!还有,这银票必须得还我。” 杨霆风本无心答应,然而事态紧急,此刻又是焦急,又觉头大,忙要拒绝,忽闻白衣少年只是让他归还银票,请客喝酒。暗付了数下,便答应了下来。 一听这话,白衣少年哈哈一笑,“不如兵匪大哥先还我个三四张银票,也好叫本公子看到诚意如何?” 杨霆风白了他一眼,当下,从怀里拿出全部的七张银票,递还给少年。 白衣少年“啊”的一声,语调中充满惊诧,“你这是——?” “这诚意如何?”杨霆风淡淡的道。 白衣少年点头如捣蒜,嘴里笑道:“这诚意够到位,好!本公子虽然不才,但若要破解这个机关倒也不难,你可瞧好了。”说完,四下观察了下壁画,又道,“这壁画上,也没有什么可以拉扯扳动的阀门,并非是传统机关。匠人巧思,实是在令本公子敬佩。但是——” 这番话,还尚未说完,他蓦地在壁画上连续点了数下,只听“咝”一声响,壁画上的暗门便缓缓打开——那入口微微有风吹来,却是暖风,也并没有什么尘封多年的气味。甚至,黑暗之中,还微微有星星点点的微光 “却是难不倒我。”白衣少年搓了搓手上的油彩,哈哈笑道。 杨霆风深吸一口气,心头一阵后悔,目光停在白衣少年脸上。 少年也瞧着他,大眼中那股得意劲自不必说。 两人对视须臾,杨霆风双眉一挑,叹了口气,阴恻恻的道:“这笔买卖,说实话,我有点亏。” 白衣少年也连连点头,心中暗喜,嘴里镇定道:“一点都不亏好吧,本公子这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你给我几张银票,我便办等价之事,明白吗?” 终是大觉快慰,大笑一声,方欲起身,忽见杨霆风手臂突起,一把抓住自己腰带,少年浑没料到当此之时,他竟忽然发难,不由心头诧异,出言便要讥讽。 然而就在这时,忽觉背脊一寒,数股凌厉的呼啸之声破空而来。 白衣少年心中“咯噔”一下:“糟糕,有暗箭!这次的数量还不少!”正欲挣脱,却见杨霆风,一手将背上黑铁匣“笃”地一声重重砸在地板上,一手却将少年整个身躯甩入暗门之内。 同一时间,他猛力一按黑铁匣上的暗格,只听喀喀一响,内中绞紧的齿轮竟然运转了起来,匣子内侧印有青狮图案的铁板陡然展开,一刹之间,那铁匣陡得向外张开了约三尺,铁屑尘沙四散滚落,赫然就是一面精铁狮口大盾。 也就在那瞬间——箭矢撞盾而断,纷纷化为残支断箭,落于地面。 杨霆风拾起大盾,向后一跃,便进入了暗门。 身影没入的瞬间,那石壁暗门也就此缓缓阖上, 似乎也有部分箭支跟了进来,然而,面对精铁大盾,无非也是折箭沉沙铁已销。 直到入口完全关闭,再无暗箭射来,杨霆风才扣下大盾上的机关——内中的齿轮开始反向转动,周围那些铁板竟然缓缓地收缩了起来。 “啊,你这个是什么?盾牌?机关?还有,你这个是靠什么运转的......”白衣少年惊讶的看着千机匣,一连串问了很多问题。 而杨霆风此时,真的很想用一个大肉包把他那张嘴给塞住。 于是,他咳嗽一声,暗示少年可以闭嘴了,可少年似乎毫不在意,依旧问这问那的。 杨霆风顿时有些恼羞成怒道:“我说,公子哥儿,咱能不能先出去再说?” “哦,好的,听你的。”白衣少年呆呆的说。 走不得十步,白衣少年忽“啪”的一声一掌拍在霆风肩上,神情严肃道:“等一下!” 杨霆风被拍得浑身一凛,脱口而出:“小鬼,你再这样一惊一乍的,你的死因将由我决定。” 白衣少年一怔,满口笑道:“没问题,不过在临死之前,你得告诉我这黑匣子的运转原理——” “不是,这匣子怎么转,和你有什么关系?”杨霆风简直要被这少年气疯,“公子哥,咱在这里并没有脱离险境,你就别添乱了。还有,老子军务繁忙日理万机,比不得你这种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有钱又有闲的。出去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可好?” “行!”白衣少年指了指杨霆风背后的千机匣,“但是,你得把这个匣子送我……” “这世上好东西多着呢,不如一一都送你算了。”杨霆风气得瞪眼,狠狠啐了一口道:“哪凉快哪待着去!” “这样吧。”白衣少年偷偷把杨霆风扯到一边,掏出那七张银票,笑道,“七千两,本公子买了!” 杨霆风不耐烦的看了少年一眼,转身就走。 “喂,一万两如何?”白衣少年悠悠的说,“要不,你自己开个价也行啊?” 一声远远的“滚”字传遍整座隧道...... 二人走过一道石门,跨过三个弯道,循着暖风,约莫一炷香的功夫,便来到了隧道尽头。 然而,却没有发现任何的出口。 杨霆风拔出腰间的剜心小刀,在隧道各处的浮壁之上敲敲打打,叮叮之声,一时不绝于耳。 “如何?”那位锦衣华服、高雅矜贵的白衣少年站在霆风身后,微微有些笑意地看着他——杨霆风在这里已经敲打了半个时辰那么久了,几乎敲遍了这里的每一处。 闻言,杨霆风只是头也不回——手一指少年的鼻尖。 白衣少年哈哈一笑,立刻闭嘴不语。 杨霆风皱起眉头,“不应该啊,这隧道的出口,应该就在附近,可为何总找不到?” 白衣少年斜眼看他,“要不要,本公子提示你下?” 杨霆风闻言,明显滞了一下,他皱起眉头道:“提示可以,千机匣的事情免谈。” 白衣少年狞笑道:“如果你这样的话,那就没得谈了。” 杨霆风叹了口气道:“堂堂一个富家大公子,居然老盯着我这小小的机匣,真是丢脸得紧……能不能有点出息?” “不能!”白衣少年脱口而出,想了想,唇边又泛起一丝笑意,“没错,本公子就是看上了你这背后的小玩意儿。” 杨霆风一怔,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又叹了口气,好像有些无奈,“唉,怕了你了。这样吧,等出去后,我修书一封,你带着我的书信去陇中蜀境的‘神机门’机关堂找上官长老,他会为你打造一副专属的机匣,如何?” 白衣少年怔怔的看着他,很困惑的问,“大哥,你的书信好使么?” 杨霆风狠狠取下了头上的兽盔,用力抓了抓头发,“我……” 白衣少年继续怔忡的道,“蜀境远在千里之外,这一去没个三月回不来,这万一要是不好使,本公子岂不是白跑一趟?不行,不行......” 闻言,杨霆风怒气冲冲的瞪着少年,恨不得一刀砍死他。 而少年则装作满脸怀疑的看着他,心头暗喜道:“嘿嘿,看你卖是不卖?” 第十九章 大胤夜香人 骄阳流火,天地熔炉。 一辆粪车吃力地从驿道上走过,留下两道深深的轮痕。 这里,是紫塞二城与外城之间的一条羊肠小道,并非主干道。 方圆十里的路上,皆被湮没在一色的沙土中。 传说,霍伊玄的曾祖父——血狼可汗阿史那·脱欢率领八百敢死勇士,便是循此路神兵天降,打得当时的边军措手不及,险些丢失紫塞。 那时,此路还是芳草青青,树木峥嵘。 也就在那时,胤太祖刚刚降生,前朝还叫北辰。 而今,距脱欢之死不过一百三十年,竟已退化至此。 此路的西侧三里处,有一座杂草丛生的圆形宝顶坟。 这里,安葬着大胤开国名将、卫国公、紫塞前任统帅南濂仲,当地人多称老仲爷坟。 在名帅如云,猛将如雨的胤太祖时代,南濂仲只能算是个“平庸”的将军,守卫紫塞边关三十年从未有什么大的功绩,但也未曾出过什么过错。 哪怕病故后,也是那么寂寂无闻,连朝中的文人墨客也极少想到这里悲风怀古,堂堂开国名将,死后连个守墓老兵也没。 可是,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平庸”,才侥幸躲过了那场波及万人、震惊天下的开国元勋大清算,成为大胤王朝,屈指可数能善终的将军。 老仲爷坟的边上,就是大粪池,二城的粪便多数集中在此。 “嘿呦,嘿呦!”夜香人——张青安摇摇晃晃地推着粪车。 可千万别小看这个大胤夜香人。虽是贱业,但也算个小吏;虽无品级,但在边关却是个肥缺。 吃的是边军财政,不但不用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更重要的是,无需冲锋陷阵,上战场杀敌。 他的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推完了这车粪,他就可以去打个三角酒,顺便买个两斤卤羊肉回来大快朵颐。 虽然日头这般热辣,但想到过会儿就能舒舒服服的喝酒吃肉,张青安打起精神,加快步伐,推动粪车,往老仲爷坟方向而去。 日头太大,张青安抹了把汗,眉目早被汗水模糊。路过老仲爷坟时,突然,一块不长眼的石头将老张给狠狠绊倒,还撒出些粪水在溅在自己身上。 气得他当场就咒骂起贼老天来。骂着骂着,连躺在这里长眠的老仲爷也被张青安一阵痛骂,好像他正是被这南大元帅的鬼魂踢倒一般。 张青安倒不怕鬼神之说,毕竟,一个绝对不会从坟墓里爬起来的死人,他怕个屁。 哪怕生前,是手握生杀大权的元帅,节制西北三省六镇的最高官员。 等他咒骂到心怀舒畅,才缓缓爬起身来。 突然,他看到老仲爷坟里露出一顶熟铜兽盔。 那是边军独有的兽盔,张青安甚至认出那是边军“西营”,是因为兽盔上还有一缕红缨。 “盗......盗墓?夭寿了,还是边军的人在盗?”张青安吓了一跳,心中一突,突然想起,前日酒肆往来客商经常提到的——有一伙盗墓贼,伪装成军人,专门在这边关盗取达官显贵,富家老爷的坟地。 只不过,这伙人只在紫塞内城附近作案,难道,这二城的不毛之地,他们也会来么? “可万一要真是他们......自己?”这下,张青安怔立当地,有些不知所措。 “他奶奶的,老仲爷保家卫国,这群狗日的也要盗?爷和他们拼了!”张青安暗骂了声,还是操起了掏粪铁勺大着胆子走了过去——只见,老仲爷圆形宝顶坟的外侧,数十块坟地砖石被硬深深给敲了开来,散落了一地。 与此同时,他也见到了兽盔下面的人——顶着一张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的脸,当然,他还穿着山纹铠甲,下穿鹿皮跨靴,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匣子。 张青安在变成“大胤夜香人”之前,也在边军混过几年,看见这身行头,他呆了半天,半晌才大叫一声:“夭寿啦,西营那狗日的贼子,盗老仲爷墓啦!快来人呐——” 从老仲爷坟里露出来的那顶熟铜兽盔的主人,当然就是杨霆风。 闻声,他转过头,皱眉道:“喂!你叫什么,喊什么?你可看清楚了,老子他吗没盗墓!” 张青安盯了杨霆风片刻,忽然,倏地掏出粪铁勺横向挥出,铁勺去势有若闪电,只听“咣当”一声,分毫不差的在杨霆风的兽盔上狠狠给了一记,差点没把他砸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杨霆风被砸得楞在当场,短暂的寂静后,盔上的几滴粪水犹自滴落,他的脸色,沉若死水。 突然,他一把拎起了张青安,嘴里喝骂道:“你干什么?疯了吗?” 话音才落,早已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 “吓!竟然还有一个死盗墓的?”张青安再度愕然,暗付道:“嗷,对了,盗墓的,大多都是团伙作案,有同伙也并不稀奇。” 他战战兢兢地抬眼一看,只见,一俊美的白衣少年正站在坟地缺口内,捂着肚子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哥们,好一招,恶狗吃屎,粪泻千里,牛!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张青安注意到白衣少年的神色,不由摇了摇头,这两人好像是一起的,但感觉又不是一伙的,难道,他们真的不是盗墓贼? 如果真的不是,他也不知该额手称庆还是哭笑不得。 就在这时,杨霆风轻轻放下了张青安,顺便还给他整了整衣领。 张青安疑惑地看着杨霆风:发现他只是细眯着眼,额头筋脉暴凸,冷笑看了看自己,又看看白衣少年,也不置可否,冷冷地拔出了腰间的剜心小刀。 沉寂很久的老仲爷坟地, 迎来了久违的热闹景象...... 已至午时,老仲爷坟附近,一座茅草屋旁的石桌边,围坐着三个人,气氛略显尴尬。 张青安抹了把汗,将一碗热茶端给杨霆风,满脸赔笑。 杨霆风盯了张青安片刻,才将茶碗接了过去,不动声色地将这劣质茶叶一股脑喝了下去,赢得了张青安连连叫好。 “好个屁?又不是喝酒!”白衣少年没有饮,将自己的茶碗也递给了杨霆风。 杨霆风微一犹豫,随手接过,大口饮尽,才心犹未甘地放下茶碗,点了点头。 张青安咧嘴一笑,眯着眼笑道:“杨爷恕罪,小人......小人也是护得老仲爷心切,这才.......嘿嘿.......无心之失,无心之过!” 原来,在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后,张青安才晓得自己的确误会了人,但碍杨霆风一路上黑着脸,一直惴惴地不敢发声。 可如今,杨霆风既然喝了自己的赔礼茶,就算是原谅了他,这下才敢说话。 “咦......臭死了,臭死了!喂,能不能弄点水来洗澡啊?”白衣少年捏着鼻子,皱眉道,他生性爱洁,每到一处,不但自己要洗漱一番,这身边之人也得去洗,否则,自己便会浑身不舒服。 杨霆风不停地拍着石桌,烦躁道:“老张啊,这酒肉且不忙上,能不能先去汲几桶水来,让爷洗漱一番。这天气热,被你的大粪一泼,臭气熏天的,这吃饭也不香啊!” 这下,正合了白衣少年的意,也在一旁起哄一块催促着。 张青安却没有动,看看杨霆风,又忘忘白衣少年,慢条斯理地回道:“两位爷,不是小人不想打水,而是这水......真的莫得办法。这里,用水都要从外城搬运,七天一补给,每人每次还仅能打三桶。喝都尚且不够,更别提那洗漱用的清水。” “不会吧,老张。这又是怎么回事?”杨霆风闻言怔住,“我记得,当年我在帅府看过紫塞全图,这一带原先应该有七口活水之井。” “没错,曾经是有的——只是.......只是自从哥舒老帅下令把这里的水井全部封死后......”张青安神色复杂地看了杨霆风一眼,又低声道:“杨爷,可听闻过一百三十年前,血狼可汗阿史那·脱欢率领八百敢死勇士,神兵天降,差点攻破紫塞。” “我听老(丁宗山).......老兵说过。”杨霆风神色一震,扬眉道,“那会,咱大胤还未立国;我没记错的话,那还是前朝北辰王朝云泰年间。” “没错。”张青安又补充道:“可是,杨爷,你可知道那阿史那·脱欢是从哪里进来的?” “难道说——”杨霆风脱口而出,“是从那七口吃水的井里来的?” 白衣少年听得也是眉头蹙起,插嘴问道:“我曾经,也看过那前朝典籍,据说血狼蛮子们,在距离紫塞二城三十里外曾经挖过一条密道——直通二城与外城之间的一口水井,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杨霆风神色严肃地道,“那时,元景帝刚刚暴薨,云泰帝年幼无助,朝野动荡,各方势力蠢蠢欲动,北辰王朝武备松弛......这才给了血狼可乘之机。” “蛮人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无论哪朝哪代,历任的紫塞统帅们无日无夜不在枕戈待旦地提防,深怕紫塞从自己手里沦陷。嘿嘿,一旦紫塞落入血狼手里,他们随时都可以挥师南下入侵西北三省六镇,而瀛州、云州、中州这些内陆部队在血狼铁骑面前,根本毫无还手之力......三州若失,天下的局势便不受帝都控制了......”白衣少年忽地抬眼望天,嘴里喃喃自语。 杨霆风微微一怔,看着白衣少年——他没想到,这纨绔子弟除了吃喝玩乐,居然还有如此见识? 张青安闻言,连忙看了看四周,又压低了几分声音说话,好像深怕隔墙有耳一般,“杨爷,咱有次喝多了,无意中路过了这其中一口水井,好像......好像听到了那口井下面有动静.......” 第二十章 冤家路窄 “你怀疑,血狼在秘密打通枯井暗道?”杨霆风抚着下巴,细细的思考,“七口井内,即使真有密道,只怕早已被封死,强行打通,这工程量有点大啊!” 张青安的小眼睛闪了闪,“杨爷......小人不确定啊,那天喝得有点多......也有可能是小人听错了。” “也不一定。”白衣少年忽然插了句话,顿了顿,接口道:“还有一种可能,短时间内是可以打通暗道的。” 闻言,杨霆风和张青安俱是一怔,抬头疑惑地看着白衣少年。 “枯井当年根本就没有被填死,只是做了个表面文章。”白衣少年微微一笑说,“不知在下浅见,可否有错?” 张青安听罢,一拍大腿,顿时醒悟,“原来如此,这工程量乍听之下虽然很大,如果只是填了个井口表层来应付帅府的查验,再次打通就容易得多了。公子当真是目光如炬,心细如发。咱老张佩服。” 这一通马屁拍得少年得意洋洋的,他咳嗽了下,继续说着妙论,而张青安对白衣少年简直敬若神明,在一旁静静听着,听到妙处连连点头。 杨霆风的后颈顿时冒出许多冷汗,少年说的也并非全是臆造,许多猜测反而非常符合逻辑。 不知为何,他心里总有一种隐隐约约的不安,这种感觉在当年一战赵骧,赵烜两兄弟的时候就有——即使做了精心准备,还是差一点被反杀的感觉。 可是,如今的他,并非是一个人在战斗,为什么也会有这种不安? 莫非......老丁大哥知道什么内幕? 一个为了边军服役了半辈子的人,不惜冒着自己杀头、全家连坐的危险,居然还想着举家逃亡内地?这......绝不合理! 念及于此,杨霆风抬眼一瞅,那一脸钦佩模样的“大胤夜香人”仍是盯着白衣少年倾听,而少年则眉飞色舞地“侃着大山”,显然这枯井事件被他越说越玄乎——比如,为何有人冒着杀头的危险也要欺瞒帅府?比如,前任紫塞统帅老仲爷和血狼先可汗博硕之间,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这个臭小子,不去天桥底下说书简直浪费了。”杨霆风微微一笑,忽然起身抱拳道:“两位,杨某军务在身,先告辞了。” “等一下。”白衣少年也站起身,急忙把杨霆风拉到一边,嘴角努了努张青安,小声道,“兵匪大哥,这个家伙,我看比较可疑啊,要不要我在这里牢牢的盯着他?” “啊……这......你开心就好……”杨霆风微笑道,“只是,这里的味道好像有点儿重,你公子哥的,不嫌弃的话......” 一句话还没说完,白衣少年一拍手掌,哈哈笑道:“哦哦,本公子忽然想起,还有点事......” 杨霆风皱起眉头,奇道:“你不是挺闲的吗?” 白衣少年“啊”了一声,摆了摆手,笑道:“真的有事,嘿嘿。” 正当此时,忽觉地皮震动。 接着,便听得马蹄声响起,杨霆风举目遥观,只见十余骑飞奔而来。 张青安遮阳远望,嘴里却咕哝道:“狗日的,今天还真是奇了,怎地一个个的,都来老仲爷坟?” 闻言,杨霆风心中惊讶,略一定神,问道:“难道,平时都无人来祭拜老仲爷吗?” 张青安叹了口气,喃喃的道,“不错,这里平日里就人迹罕至。一年到头的,除了咱老张,根本看不到一个大活人的,更别提有人来坟头给老仲爷上柱香了。” 杨霆风听到这里,也不禁动容,“没想到,老仲爷一生保家卫国。到头来,也逃不过时过沧桑,人走茶凉的结局。” 须臾间,马队行得更近了些,只见为首之人,赫然竟是在「二娘客栈」遇上的那个胡姓的邋遢军汉——如今,他却骑着一匹黄鬃马,肩上依旧扛着那柄七尺三寸的大胤制式御林军刀,顾盼之间依旧是猥琐无比。 杨霆风脸色一黑,心中咯噔一下,暗付道:“乖乖,真所谓是冤家路窄啊。” 白衣少年见状,嘻嘻一笑,“怎么,你仇家吗?” 杨霆风沉吟了一会儿,缓缓的道:“反正不是同路人吧。此事与你们无关,老张,带这位公子哥先回屋,没事别出来凑热闹。” 张青安点了点头,拉着少年就往草屋内走去。 不多时,便传来了“呜呀”“呜呜”两声,那是门开了又关上的声音。 门外传来了白衣少年抱怨的声音,“喂,掏粪的,你关什么门啊,我要看戏。” 杨霆风闻言,无奈笑笑,大步往马队方向走去。 再说那胡邋遢,也是一眼就瞧见了杨霆风,他暗自冷笑,转头吩咐了几句,便单独带着三骑从马队中纵马跃出。 转瞬间,便来到霆风面前一丈,纷纷提缰勒停,下得马来。 杨霆风抬头望去,这一瞧却是吃了一惊。 原来,除了那胡邋遢外,他身后三人也俱是不简单。 第一名骑士,生的虎背熊腰,体型壮硕,两条胳膊,比寻常人要粗上一倍。他的头上,戴着黑虎战盔,身着黒漆胴铠,一口刻着鬼虎纹路的长柄大斩刀扛在肩膀上,眼中精光如电,浑身蕴含着嚣悍之气。 老兵,绝对的边军东营老卒。 而且,还是杀人无数,战斗经验极其丰富的悍卒。 第二名骑士,则是满脸笑容,但眼神歹毒,他笑得时候,吱着牙,还亮着黄兮兮的牙齿。他着装黑色鱼鳞铠,手持飞燕凌云枪,背后挂着刃狼环首刀。 从他的装束,杨霆风可以判断来者何人。 如果说,黑色鱼鳞铠还不能说明什么。那么,这飞燕凌云枪与刃狼环首刀可是“夜北”铁骑的标配制式武器。 当然,最令杨霆风在意的,还是最后一名骑士——这人衣衫不整,和胡邋遢一样,并未披甲穿铠,一路过来,摇头晃脑的,像是吃醉了酒一般。他什么人也没看,只是闭着眼睛,用竹签挖着耳垢,状甚陶醉。 他腰间,别着一根精刚亢龙四棱锏,长为四尺,形似硬鞭,状如竹根节,锏端无尖,锏身刻有四爪金龙纹饰。 杨霆风一见这人,心中凉了半截。 他希望来的不是那个人。 可事与愿违,毕竟,这人在边军实在太有名。 而且,杨霆风也几乎可以确定来的就是本人。 为何? 因为在边军中,用锏的士兵并不多。 锏的分量重,非力大之人不能运用自如。 而且,锏在这人的手里,杀伤力十分惊人,即使隔着铁甲也能将人活活砸死。 杨霆风曾听老丁评价过紫塞边军内各营的猛人。 对他的评价是——这世上,恐怕谁也经不住他亢龙四棱锏的一次击打。 战场上,杀红了眼的士兵,身上挨上个几刀几剑,仍然可能有战斗力。 哪怕被矛朔等长兵器捅穿,鲜血如注,依旧可以起身作战的,也不在少数。 但是,如果结结实实挨上他的一击,往往都是一捶致死,立时毙命。 即便勉强挡住了攻击,也会造成内伤及内出血,造成的手腕骨折及骨折引起的疼痛。 紫塞边军第一杀手锏,可不是开玩笑的。 杨霆风不由得心里敲鼓:“麻烦了,看情形,这一架恐怕是免不了。他们四个,我只一个,正是寡不敌众。” 想着想着,他不由地左顾右盼,先瞧退路。 杨霆风第一反应是跑而不是打,也不是没道理的: 第一、这东西两营本就不对付,亦且自己与胡邋遢在几个时辰前还结下了梁子。但说到底,大家都是吃着边军的粮食,彼此间,明面上也不能搞得太过分。 第二、他刚刚从张青安处得知,这条羊肠小路平时极少有人出没,这杀人越货,毁尸灭迹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即使自己不想动手,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第三、一旦真的开打,自己要同时面对四个高手,即便可以射杀其中任何一人,却也不得不被其余三人围攻,结局必死无疑。 第四、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背景下,加上先前在牵心楼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杨霆风有理由怀疑,他们十余骑出现在这里,绝不是偶然。 第五、就是自己,身为紫塞边军探马营巡边校尉的职责——保全自己,传递情报 顷刻间,胡邋遢扛着那柄七尺三寸的御林军刀来到了杨霆风面前,脸上阴晴不定,瞧着霆风冷笑道:“嘿嘿,小子,咱又见面了,酒馆里跟你同营的那些个杂碎们呢?” 杨霆风知他口中的便是陆一箎与甲阵营的弟兄,兀自冷笑一声,道:“你说的是老陆他们吗?为什么不去问问你娘呢?” 四人闻言,俱是吃惊,没想到眼前这西营的家伙竟然那么嚣张? 那虎背熊腰的军汉怒道:“小子,你嘴很毒啊?” 杨霆风冷笑道:“还行,比起你杨爷我的暗器来,还是要差点。” 那眼神歹毒,满脸笑容的夜北骑士也微微变了脸色,阴笑道:“老大,就让他说。这小子既然喜欢乱嚼舌头,那一会咱弟兄们就给他割了。” 杨霆风闻言,冷笑一声,道:“爷也不喜欢你的这对招子,要不你自己挖了吧!也省得你杨爷动手!” 第二十一章 神机五仙(上) 那“夜北”骑士陡然寒了脸色,蓦然跨前一步,抬高声音道:“你刚才说什么?有种的再说一次?” 杨霆风望定着他,忽地捂住鼻子道:“你有口臭,离我远一些!” 话未说完,情势大变! “铮”的一声,火花四溅,那是刃狼环首刀出鞘的声音。 刀与鞘的摩擦中,一道白光,电掣而入,直袭杨霆风。 杨霆风看也不看,随手一挥,“咻”的一声,一道银光,疾射而出。 那“夜北”骑士浑身一震,连忙将刀式一拦,白光二闪,就要格挡飞射而来的暗器。 “嗤”的一声,刃狼环首刀发出了一声令人牙酸的声响。 “夜北”骑士闻声,心中大喜——这道银光(暗器),被他挡住了 他,早就从胡邋遢那得知,杨霆风的暗器功夫了得。 所以,事行先已有了警惕。 在出刀之际,他也并没有忘记防御。 只不过,他还是有些小看了杨霆风。 为何? 只因杨霆风的出手,实在是太快了,快到根本就无法看清。 要是他事先没有防备,这一记暗器,定能要了自己的性命。 “夜北”骑士啐了一口,诡笑道:“哈,臭小子,你就这点能耐?” 杨霆风望着他,目光带有一丝同情,哦”了一声,道:“你说的对极了,杨某就这点本事,只不过,对付你这种杂碎已经够了!” “夜北”骑士轻蔑的说:“哈,你说什么屁——”话还没说完,忽然,感到手臂一寒,他怔了一怔,低眼查看: 原来,一柄薄如蝉翼,晶莹剔透的飞刀插在了自己的右大臂之上,鲜血从大臂上,直滑落到他的手腕,并顺着指尖流了下来。 不知何时,自己竟然中了他一记飞刀? 飞刀上,隐隐带有冻气,中刀时发寒,中刀后竟毫无痛感? “夜北”骑士傲然睨了杨霆风一眼,忙以左手食中二指合并朝天,左手点右臂阳溪、偏历、温溜、曲池等穴位,意喻止血。 那“夜北”骑士哈哈一笑:“呵,孩童的玩意而已,又奈我何?” 他正自得意,忽然,耳际,传来了杨霆风冷冷的声音道:“是吗?你再好好看看你的右臂。” 这一说,“夜北”骑士的脸色忽然大变,心中一凛,恐慌起来。 原来,那大臂上的血,仍是不止,而且越流越多,愈来愈快。 “这是什么暗器?只是轻轻一刀,没有痛觉,还流血不止?”他心中惊恐已极,脸色愈来愈苍白,盯紧了杨霆风,问道:“你.......你这是什么刀?” 杨霆风冷笑说了一句:“自然......是飞刀啊!” “飞刀?”“夜北”骑士的脸色,煞地变得苍白,他死活都不信,普通的飞刀能有如此威力。 而且,更令“夜北”骑士感到头皮发麻的是——那令人“寒悚”的飞刀虽没击中要害,但是,血仍然汩汩的流,流速还很快,他不知如何才能止住。 这样下去,迟早也是个死...... 他当然不知道,这是来自‘神机门’的飞刀。 而且。还很有来历。 飞刀名为——江雪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此刀乃是神机门、明器堂第九代长老——韩渊大师取东径雪岭的寒铁所铸 东径雪岭终年寒冷,这寒铁经年累月受寒气渲染,成刀之后自带冻气。 一旦中刀,就能以冻气麻木神经,中刀者并不会感到任何疼痛。 神机门,最初只是机巧世家,是个家族式的江湖门派。 自大荒时代开始起,便雄踞蜀境,行走江湖达数千年之久。 其门下的机巧师以善于设计、发明和使用各种攻城器械,机关傀儡之术独步天下。 门内四周按照九宫飞星布局,暗合奇门术数,不但机关重重,而且布满明器,外人进入十分困难。 所以,神机门虽然名声远播,但是始终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大荒帝国统一百年之后,神机门与蜀境另一大势力唐门合并; 这唐门武学,却是以暗器和用毒闻名天下。 门下弟子擅长悄无声息地布置各种机关陷阱,再配合各种远程的淬毒暗器、箭矢射杀敌人。 不但变化莫测,而且诡异狠毒。 唐门相传有暗器九种,俗称唐九手。其上均淬有剧毒,非唐门的独门解药而不能解。其最高武学——称“满天花雨”,乃是使用暗器的最高手法,为武林各派所忌。 练至登峰造极时,单手便可同时打出八八六十四个部位,教人防不胜防。 暗器剧毒,配合特有的机关傀儡合击之术,使神机门内的高手迅速崛起,威名更是传遍天下。 仅仅百年时间,神机门便成为西南武林的魁首,成功跻掉了老牌十门之一的“天剑门”,在新十门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江湖人称神机门为: 蜀左陇右无纷争,暗器机关上九天。 针钉镖锥十指牵,飞星翎羽传恨箭。 这些,是神机门八代之前的历史,也就是说,最早的神机门也是用毒的。 可杨霆风飞刀“江雪”上的毒,却并非是来自神机门,而是来自五仙教。 这五仙教,同样来自西南,却比神机门更为古老,神秘。 它位于神机门北面方向的群山之中,中间隔着一片蛮荒密林,自古蛇虫猛兽横行。 两千年前,当地的一支土著少数民族为避战祸,躲进这片古老的土地。又以当地五种特有的蛇虫为尊,从此之后,这一脉的居民被内陆之人称呼为五仙,属****的势力,教主和大祭司掌握着生杀大权。 然而,泱泱千年,如白驹过隙。 王朝的更替,兴衰循环周而复始。 事物发展规律,如同有生必有死。 大荒帝国灭亡之后,又经历了百年的军阀混战,列国纷争的黑暗时代,直到北辰王朝再次统一。 北辰开国后,第七任五仙教主——阿幼朵审时度势,击败了教内大祭司,“率全族归顺北辰帝国”,举人臣之礼。 此举大获北辰太祖赏识,特钦赐其姓“沐”,并在当地设立司番衙门,共同管理西南地界。 太祖驾崩后,其长子继位,史称北辰武帝。 武帝又素知苗人彪悍勇猛,故特颁旨将五仙护教武士们,编入整个南兵的战斗序列,守卫北辰的西大门,对抗西南各处少数民族。 北辰灭亡后,五仙教中接纳了不少远离大胤,避世隐居的前朝高手,不服大胤帝国。 苗人凶悍尚武,又常年使用苗刀与猛兽相斗,再经北辰高手改良后,整合出了一套苗刀技击之术,其刀法以狠、诡、毒、快为尊,纵横西南,所向披靡。 除刀法之外,西南气候潮湿,蛇虫众多,当地人就地取材,捕捉虫蛇蛛蝎蟾蜈。 或是秘法炼制成毒,亦操控蛊虫灵兽,且代代口授相传,神秘莫测、奇诡无比。 诡秘狠辣的刀法,配合神鬼莫测的剧毒,加上蛮荒之地特有的瘴气密林,使大胤多次出兵皆无功而返。 加上血狼北侵,战事吃紧,胤太祖只得临时调回南军北上,不得不放弃了这西南一隅。 一时间,南边各处暂时和平了起来。 然而,这种平静的“水面”并没有维持很久。 太祖元狩九年,神机门第八代掌门卢湛,化名卢水甚,游历天下。 在经过帝都之时,恰逢大胤科考,心血来潮的卢湛化身为儒,参加科举。 这一考真不得了,神机门竟出了个进士及第,大胤的文武双探花,天下闻名。 后卢湛更是入主熙王府,与熙王相交莫逆。 这熙王虽是第三子,但自小聪明伶俐,又是发妻所生,对于国事政务颇有见地,深受太祖宠爱。 加上有起居录记载他“风度潇洒”、“俊美绝伦”等溢美之词。 所以,胤太祖虽然有十四个儿子,却唯宠熙王一人。 从垂髫到弱冠,赐给了他数不尽的人才,封号甚至油水最多的工部,哪怕曾有政务上的争执分歧之事,太祖事后也不追究,还在大臣面前愈加赞赏。 和一般的王爷不同,这熙王不好酒、不好色,也不喜熬鹰遛鸟,蛐蛐斗鸡。 唯好这机巧之术,甚至亲自设计改良了帝都附近农田的水车,并加以推广。 而卢湛又擅长机关器械之道,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熙王遂上奏,特将这工部的“军器监”差事交给了卢湛。 根正苗红,加上能力出众,虽说并无旨意,但人人皆知未来皇位非熙王莫属。 连太祖本人,也打算在熙王大婚后下旨册封。 谁料,熙王大婚之日,北辰遗孤与五仙教蛊术高手偷偷潜入帝都行刺,打算以五仙秘典血蛊录中所载的噬血狂凌,秘密射杀太祖。 结果阴差阳错,熙王替太祖挡了蛊,挨了这传说中五仙教最强的蛊术之一。 虽后为高人所救,但是,也从此落下了残疾,浑身恶臭难挡,时不时的,有红色的蛆虫从身体内爬出,口角也歪斜的厉害,相貌变得极端可怕吓人。 传说,连未过门的熙王妃也是被那丑陋的相貌给活活吓死的。 自那之后,熙王便不再上朝,唯恐被朝臣暗自讥笑,这太子之事也从此作罢。 行刺事件之后,太祖震怒,秘调精兵十万开赴南疆,并将熟悉西南民情又是神机门掌门的卢湛封为总督,誓要彻底消灭前朝余孽与五仙教。 根据史书记载,十万南军与神机门数千弟子分别在虫谷与五仙教展开决战,但却遭到五仙教万蛊噬心阵所重创,十万南军被毒死大半。 侥幸未死的,也变成了行尸走肉,成为了五仙教外围屏障。 而神机门自己也是元气大伤,门内两代弟子几乎死伤殆尽。 门主卢湛也中了”天蛛使“珠尼的——腐骨引,双手双腿被活活融掉,后又被长老乌蒙做成了名为“人彘飞僵”的怪物。 虫谷之战后,神机门内,已经拿不出像样的用毒高手了,可以说,曾经在神机门六分天下取其二的蚀毒堂的已经名存实亡。 神机门的接替者,就是那位号称“弩机千变,箭惊鬼神”的神机门惊羽堂秦枫(飞星翎羽的制作者,杨霆风使用的那把重弩。) 这秦枫出生神机门宗家,本就对外来户唐门的毒术嗤之以鼻,又因虫谷之故,经常借故打压毒堂弟子。 久而久之,毒开始为门内所忌讳。 二十年后,秦枫对外宣布,蚀毒堂彻底关闭,毒典全部封存。 并立下规矩,凡神机门人,不准用毒。便只凭机关与暗器两者,也要威震天下、傲视群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