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他對誰用情至深?”陸鴻昌眉間聚起一座山。
“你的太太!
“我離婚多年,沒有太太,隻有前妻!
“那他就是愛慕你的前妻……”
“沈小姐,”陸鴻昌用荒謬的眼神看她,“他們僅有幾麵之緣,而且每一次見麵我都在場!
沈黎有一些迷惑,她是親眼看見又是親耳聽見李硯堂的深情錯付,所以她認為眼前這個男人大概是被蒙在鼓裏的一個可憐的家夥:“你不用緊張,你的前妻並沒有給他任何迴應,她很有可能並不知情。陸先生,愛會使人瘋狂,本來就沒有邏輯可言,他真的深愛你的前妻,可以為她生兒育女獻出生命,我希望你能饒恕他因此犯下的錯誤,不要用法律來懲罰他。”
陸鴻昌頭疼的揉著太陽穴,問道:“你是怎麼知道這些事的?”
“是他親口所說……”
“他親口所說?!”他粗暴的打斷她,“沈小姐,你確定自己沒有聽錯?!”
沈黎嚇了一跳,她其實反感同陌生異性有工作以外的接觸,遇到這樣執拗的人,忍不住也要上火:“他確實親口承認是因為愛慕你的前妻才會偷走這個孩子,陸先生,十年前我目睹你的孩子出生,我是第一個抱他的人,你不應該懷疑我!
“……你是那個代孕?”
沈黎猝不及防:“我不是!……?!”
她突然意識到李硯堂可能沒有告訴任何人孩子的來曆,是了,他如何向世人坦白他同李舉一的真正關係,他的愛不見天日,卑微到連告白都不曾有勇氣,他又如何能夠麵對這驚世駭俗的舉動在人群中引起的騷動。
她忽的站了起來:“陸先生,請務必告訴我你前妻的聯係方式,我希望馬上能夠見到她,這非常重要!”
陸鴻昌冷漠的摁鈴叫秘書進來打發這個不知道是從什麼地方冒出來的女人:“沈小姐,我不知道你到底為什麼而來,如果你是想救他,那你的做法已經適得其反!
“愛一個人沒有那麼大的過錯!”沈黎仍然據理力爭,“那隻是顆受精卵,沒有法律支持你指控他偷了你的孩子!他隻想要一個精神上的寄托,陸先生,他不像你想得那樣壞,你並不了解他!”
“我跟他相識三十年,我不了解他?!”陸鴻昌暴躁的揮手讓保安將她帶出去,“你想見他,三日後,到市中院去見吧!”
沈黎被強行請了出去,盡管她還有滿腹的辯詞要咆哮。她從未見過這樣冥頑不靈的男人,他幾乎什麼都聽不進去,還自詡了解李硯堂,他連舉一是怎樣來的都不知道,他能了解什麼呢,相識幾十年又怎樣……相識幾十年?她頓住了腳步,她第一次向李硯堂刺探胎兒的來曆,那時他說,是啊,他不愛我,相識二十年,不愛就是不愛。
她意識到自己一開始就被誤導了方向。
是什麼樣的愛情連說出口都是千鈞重負——他愛的不是胚胎的母親,而是胚胎的父親,他愛上的是一個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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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奶奶家的這段時間裏,李舉一終於充分體會到了為什麼父親總說他很重要。兩周內他見到了他喜極而泣的外公外婆以及血緣上的生母,她年輕漂亮,但略顯得憔悴,見了他便是哭,語無倫次向他解釋當年她是吃了多少苦頭才被取走了卵子,又是如何跪下來哀求陸鴻昌把他還給她卻遭到了無情的拒絕,這一切都讓她在這十年裏每每想起自己的孩子便流淚不止。
任何一個小孩都會為這樣一個有著悲慘遭遇的母親感動,但李舉一想著生父的要挾,心不在焉。對於長輩的討好他無動於衷,就連生母也無法打動他,若不是教養使他禮貌待人,他其實是想叫他們滾。
他想念李硯堂,他們從未分開這麼久,或許他已思念成疾。李舉一恨自己沒有能力保護他,他不相信任何人的話,連陸鴻昌的話也不信,但卻不得不接受他的要挾,同意他的交易,隻為了見到自己心愛的父親。
開庭那天,人到的並不多。被告席上甚至沒有辯護人,李硯堂孤獨的坐在那裏,臉色蠟黃,精神不振,直到聽到他的一聲爸爸,才猛的抬頭。
幾米遠的距離,父子倆卻隔著鴻溝深淵。
李舉一忍不住哭了,又用袖子擦掉了眼淚,他心疼死了,他們把他書生一樣儒雅的爸爸折磨成這個樣子,臉頰上竟還有擦傷。他恨的握緊了拳頭,王家的老人拉他坐下,他紋絲不動。
李硯堂痛苦的低下了頭,他就要永遠失去他了,此時多看一眼都像是剜肉。
原告席上坐著陳潤禾和她的律師,老太太目光如炬,陳述事實理由和訴訟請求時條理清晰,遞交的證據也是精心準備。當年兒子兒媳與李硯堂簽訂的醫療文書以及親子鑒定報告俱屬實,兒媳的證詞與哭訴都很有說服力,被告偷走受精卵時尚未離職,他的作為傷害了病患的感情,使病患的利益岌岌可危,盡管不能給他按上具體的罪名,但這是極度不道德的行為。律師控訴了這一失德行為,又強調被告無業的現狀,認為他不再合適做孩子的監護人,請求法庭把孩子的監護權判給自己的當事人。
從頭到尾,原告一方有理有據振振有詞,而需要被告陳述或申辯的時候,無處安放的罪惡感與深入骨髓的自卑使他選擇了拒絕與默認。
民事庭並不大,陸鴻昌到的很晚,坐在最後一排,麵色陰鬱高深莫測,即使是在李舉一出庭一口咬定同養父感情深厚要生活在一起的時候也不見他有所動容,似乎他早已知曉這場官司的結局。他注意著前排的王雪雁,並一直在看著李硯堂的動作,從頭到尾他們沒有任何互動,連眼神都沒有交集,這多少都緩解了一些他的狂躁情緒。他也看到了獨自坐開的沈黎,開庭之後,她似乎越坐越緊張,幾乎要站起來了。
形勢是很不利的。沈黎焦急萬分,這時候她的理智與道德觀已經全部偏向了李硯堂。這孩子是她一手帶到這個世上的,是李硯堂用性命換來的,既得不到愛人的心,她實在不忍心見他被剝奪唯一的念想,法官的每一次提問都叫她的心往下沉幾分。從原告的陳述來看,庭上無人知道真相,她幾乎按捺不住要站起來告訴所有人孩子是那個男人懷胎十月生下來的,他差點死了,養到這麼大,十年心血,他是有權力得到孩子的監護權的。
李硯堂默認所有控訴,原本這案子並沒有哪條律法能夠作為判決的參照,隻是他的消極抵抗險些觸怒了審判席,因此法官少見的當庭宣判,將孩子的監護權給了陳潤禾。
宣判的那一刻李舉一猛的站了起來,被拋棄的恐懼與憤怒讓他揮開了一旁長輩的拉扯。
“你不要我了嗎?”他流著眼淚大聲質問著尚未離開被告席的父親,“那你為什麼要把我生下來?!”
他幾乎要撲出旁聽席:“為什麼生我下來又不要我?!為什麼不敢告訴他們你有多愛我?!”
沈黎起身向前衝了一步,緊緊拽著衣服領口,瞪大眼睛看著孩子崩潰的背影,以及他那卑微的像塵土一樣的父親。
李硯堂混混沌沌坐著,好像被肆意漫延的濃霧封住了耳目,模糊聽到孩子的哭喊聲,他機械的扭頭看向那邊。越過哭泣的孩子,他看到眾人後麵那個高傲冷漠的男人,渾濁的雙眼使他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已經不在乎了。
十年來他提心吊膽噩夢纏身,這個孩子在他生命裏占的比例太重了,自己就像一個可怕的寄生物,依靠他活著,如今強行被剝離,一時竟沒了任何感覺。他分不清失去的到底是他的孩子還是他半生的愛,愛一個人為什麼會這麼苦呢,他並沒有貪心想要得到迴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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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民事案件的審理總不能是安安靜靜塵埃落定的,尤其是家務事,當庭打成一團的都不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