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迴到公司,傑克和漢斯看到她的時候,都被她嚇了一大跳。
因為她實在太過平靜。
傑克和漢斯在辦公室,好奇的問:“若男……你……”
若男抬起頭,笑著問:“傑克、漢斯,怎麼了,你們兩個的臉色怎麼那麼差?是不是又偷喝酒被嫂子抓到了?”
看到若男的神情,兩人心中的狐疑更深了,這是怎麼了,她怎麼會一副不在意的樣子,李老大呢?
“若男,你們……剛剛不是和李老大出去嗎?嗯……後來怎麼了?”傑克的性子比較急,心中有事是憋不住的。
“李老大?喔,對啊,剛剛我們去了工地,後來李老大好像接了一通電話後便把我們放了,他們就走了,也沒說什麼。”若男輕鬆的說,彷佛在說一件小事。
“就這樣?”
“就這樣!要不然你們以為還有什麼?”若男瞪了他們兩個一眼。
兩人心中對她有虧欠感,尷尬的笑了幾聲,也沒再問什麼。
“對了,我們下午不是要應征看場子的人嗎?”若男一邊操作電腦一邊說。
本來要出門的傑克和漢斯都停下來:“是啊,我剛剛才在想著要另外找時間再麵談一下。”
“不用了,那個叫潘正嶽的人不錯,就他吧!”若男頭也不迴的說。
傑克和漢斯麵麵相覷,不明白怎麼才過了一個下午,
若男就像是變了一個人似的,自信、果決,還有一種他們說不出來的……強悍!
兩人沒有答話,走出辦公室,迴到傑克的辦公室。
“漢斯,若男怎麼會……”
傑克坐在沙發上,漢斯從酒櫃裏頭取出紅酒,幫兩人各倒一小杯。
漢斯搖搖頭,也是滿懷疑問,若男的表現實在是太過奇怪,這不僅和她以前的個性大不相同,連眼神也差很多。
兩人一肚子疑問,但是又無法得到答案,隻能默默的喝酒。
“傑克,若男說的那個人……”漢斯突然想起剛剛若男說的事。
傑克想了一下後說:“就讓他來吧,如果不行的話,再找機會讓他走路。”
漢斯點點頭,心中隱約覺得好像有什麼事情要發生了。
大多數的人一天睡八個小時,如果一個人一輩子平均活七十歲,那麼,這其中有二十三年之久都在睡覺。
這麼長的時間都處於睡眠狀態,因此,失眠一直是困擾人類的重大疾病之一。
一個人,無論他白天如何輝煌、神氣有精力,哪怕他是國王將相、明星偉人,都需要正常的睡眠。
在**世界紀錄裏頭,有的人甚至長達數百小時沒有睡眠,因此有人推論,失眠不會死人。
這話不能說錯,但是,失眠雖然不會死人,卻會讓人精神極度耗弱。
例如莫凡
癥候群(morvan\''ssyndrome):此病的特征有肌肉抽搐、大量出汗、體重下降、失眠等,患者可以好幾個月不睡,且沒有情緒與記憶異常,但每天晚上會有二十分鍾到一小時的周期性幻覺,包括視聽嗅觸幻覺,手腳末端同時出現疼痛與血管收縮癥狀。
在人類疾病史上,許多號稱幾年沒睡的人,最後都被證明有睜眼睡著的腦波,隻有莫凡癥候群的人真的沒睡,但有周期性幻覺。
在以前尚未用科學辦案的年代,許多警察都會利用這種阻斷人類睡眠的方式來讓人招供,正常人幾乎無法抵擋超過七十二小時無法入眠的酷刑。
魔尊十要裏頭就有專門對付人類睡眠的神秘功法。
潘正嶽沒有完全學會,但是要在短時間之內控製幾個普通人,那是完全沒問題。
所以,李老大忘了龍哥的事,保鏢忘了今天的事,若男和若靜則是忘了恐懼,也忘了她們認為潘正嶽是妖怪的事。
潘正嶽隔天沒有去上班,因為他正在李老大的辦公室。
數十坪大的辦公室裏布置的奢華,潘正嶽對這些古董、名畫、名貴地毯、名酒沒什麼感覺,現在的**幾乎都享有普通人無法享受的高級物質生活,但是這些都不是重點。
“說說你旗下的人手吧!”潘正嶽在大廈的玻璃帷幕前,看著外頭的街景,下方的車子在路上衝刺著,不過全部的忙碌都傳不到這裏
。
李老大在潘正嶽後頭,恭敬地說:“是的,我旗下有一百七十八個人,分別由五個幹部帶頭,還有一間公司名叫“偉強”、兩間賭場、一家舞廳、四間酒店,全部都在臺北!
他們的勢力不小,賺錢的來源幾乎都是八大行業,潘正嶽點點頭表示知道。
“外頭的人都怎麼叫你們?”潘正嶽問得很仔細,他需要知道每一件事情,因為,他心目中的對手比起任何人想象的還要強大。
李老大態度恭敬,微笑說:“外頭的人大多叫我們“木棉幫”!
“木棉幫?好奇怪的名字。”潘正嶽意外的看著李老大,沒想到他們會有這麼“文藝”的名字。
“那是因為上一代的幫主,就是我父親,他的名字叫李木棉,所以外頭的人才叫我們木棉幫!崩罾洗舐冻鼍拺训男Γ瞧渲袔е┰S驕傲。
“你叫什麼名字?”潘正嶽轉過身來,右眼的紅一閃而逝,顏色卻和普通人一樣。
“我叫李宗國。”
這倒是個很普通的名字,潘正嶽若有所思卻沒有多說什麼,一會兒後,他要李老大把幾個常帶在身邊的人都叫進來。
李老大走到辦公桌旁,打了一通電話,幾分鍾後,昨天的五個保鏢先走了進來,在潘正嶽前麵排成一排。
潘正嶽的右眼開始變紅,空氣中隱約飄出奇異的香,這是魔尊十要中的異術“聚魂奪
魄”發動的前兆。
幾個保鏢同時一愣,被眼前的潘正嶽嚇了一跳,但是沒有防備的他們根本無法抵擋這種異術,幾秒鍾之內就陷入術中。
一旁的李老大模樣沒有異狀,看來早就被潘正嶽控製,一會兒後,五個保鏢都從迷魂中醒過來。
這種要耗費精神力的異術,潘正嶽不常使用,一來是因為需要耗神氣,二來隻對普通人有效,對付精神力比較強的人就不行,而許多長時間修煉武術的人,精神力都十分強,用了聚魂奪魄效果也不好,倒不如先打昏再施術。
會這樣子做,潘正嶽也不喜歡,不過當年害他父親的兇手背後勢力太大,他須要集中更強的力量才能複仇。
八年的時間,他學會了魔尊十要一部分的武學,那遠遠不夠,不過已經無法再等下去。
敵人是人,隻要是人都會死,他不希望學完武功要複仇的時候,敵人都死光了,那沒有意義。
所謂的複仇,就是要利用各種手法,讓對方嚐到苦痛、哀傷,不單單隻是讓對方肉體死亡,那太便宜了。
潘正嶽決定挖掉兇手所有重視的一切,用一輩子的時間摧毀對方的一切。
所以,他不隻需要個人力量,還需要團體的力量幫助,***就是最後的考慮。
潘正嶽知道自己的對手是老虎,隱藏在暗處的猛獸,要打老虎,如果沒有獵槍的話,那你最起碼需要一群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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